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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宁夏平罗县225 个农户的实证调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9-11  浏览:271

  内容提要:本文基于课题组于2010 年7 月对宁夏平罗县随机抽样得到的调查数据,运用倍差分析法研究是否参与土地信用社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研究表明,参与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农户的家庭收入有着显着的正面影响。

  关键词:农村土地信用社 土地流转 家庭收入 倍差分析法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地流转发展迅速、形式多样,逐渐成为农民创收的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以土地集中为特征的流转方式,与之伴随的是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化,这明显提高了集中农地的产出效率,增加了粮食供给,进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早已经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焦点。在土地流转与农户增收问题的关系方面,有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有利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相反,彭代彦与吴扬杰( 2005) 利用全国的调查数据分析,得出中国现阶段的农地集中不是在农村劳动力充分发挥了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农地集中对农民增收具有显着的负面效应,降低了农民的收入。有学者也认为农地的细碎化有利于农户实行种植业的多元化经营,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以维持或增加农户的种植业净收入。程志强( 2008) 从帕累托效率改进的角度分析得出土地信用合作社有利于农地流转交易市场的形成,进而促进农户禀赋要素的有效流转,增加农户收入。

  2006 年开始实行的宁夏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 或土地信用社) 属于“散户-中介服务组织-大户”模式,它以运作机制独特、农户参与率高、发展迅速等特点吸引了学术界的特别关注。宁夏平罗县的土地信用合作社作为一种全新的土地流转模式,是对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功能的一次实践尝试。

  它作为一种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创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邵传林,2010) .如何进一步用实证方法论证参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否增加了农户的收入? 农户收入增长是否存在其内生机制? 在农户收入内生机制存在的情况下,土地信用社对农户增收的贡献率如何? 为回答上述问题,本课题组利用2010 年7 月在宁夏平罗县随机抽得的数据,对上述问题做出相关的实证分析与解答。

  二、数据来源与描述

  ( 一)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自课题组2010 年7 月组织的调查。调查以问卷调查和访谈为主,对调查对象的选取,首先通过随机抽样方法,在平罗县随机抽取了7 个村,在7 个村中又随机抽取了225 个农户,其中有97 户参与了农村土地信用社,其他的128 户没有参与土地信用社。将这97 个参与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农户作为处理组( 当中既有土地流出农户也有土地流出农户) ; 而在剩下的128 个农户中,我们按照地理特征相近( 首先选择同一个村组的农户,不足的则选择相邻村组的农户) 的原则随机抽取了97 个未参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农户,将其作为控制组。问卷中,对于农户的收入相关方面的数据,详细询问了2005 年( 平罗县自2006 年开始实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本文选择前一个年份) 和2009 年的信息,构成了一个无偏的两时期面板数据。同样,问卷中还涉及了农户的耕地面积、村庄的区位因素、农业资产总值、户主受教育年限等截面数据。这些信息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农户2005-2009 年收入及相关方面变化的信息。

  ( 二) 数据描述

  本文主要分析参与土地信用社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这里的“农户收入”不是统计年鉴上的“家庭人均纯收入”,需要做两点说明: 第一,农户是以户为单位参与土地信用社,因而,这里没有取人均值,只观测农户作为一个整体收入的变化; 第二,假定农户的消费和生产性支出在该时期是既定的,这样只观察农户的总收入变化是有意义的。首先,比较一下两时期的收入,观察处理组与控制组增长情况。先按照两年的农村消费品价格指数( CPI) 将数据进行处理,消除货币因素的影响,分别得到处理组2005 年农户的平均收入为23049. 8 元,2009 年农户的平均收入为30332. 5 元; 控制组2005 年农户平均收入为23026. 9 元,2009 年农户的平均收入为28679. 9 元。由图1 可以看到,无论是处理组农户还是控制组农户,2005-2009 年收入明显增加,农户收入提高的原因可能是政府减免农业税和粮食直接补贴等惠农措施,以及粮食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 詹和平,2008) .同样,由图1 会发现,在土地信用合作社出现之前( 2005 年) ,控制组农户与处理组农户平均收入的差值为22. 9 元,而土地信用合作社出现之后,控制组与处理组农户平均收入的差值拉大为1652. 6 元。从数据上可以看出,相对于未参与土地信用社的农户而言,参与土地信用社的农户收入有着较大的提高。然而导致这种收入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将在下文做进一步的分析。

  

  比较图2 和图3 不难发现,在相同量度下,2005 年处理组农户与控制组农户的收入相对集中在50000 元基准线以下,而2009 年的收入则相对分散在50000 元基准线的两侧。这说明,4 年来,无论是否参与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户的收入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农户收入的变化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政府政策的改变和粮食价格的上涨,如果我们能够消掉农户收入增长的共同因素,从而能较为明显地看出收入的差异值。

  

 

  这里,采用两时期面板数据( Panel Data ) 常用的一阶差分法,作如下变换: △Y处理组=Y2009年处理组农户收入– Y2005年处理组农户收入,△Y控制组= Y2009年控制组农户收入– Y2005年控制组农户收入。比较图2 与图3 看到的只是收入数据的变化趋势,不能准确反映出处理组与控制组收入变化的大小。这时,引入两组收入数据的两时期差分值,再取两者所有样本农户收入差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处理组农户的收入差分平均值为24476. 6 元,控制组农户的收入差分平均值为19656. 9 元,依然有很大的差距。通过表1 进一步观察控制组农户和处理组农户的各种收入之间的变化情况。

  与前文一样,从数据中可以很容易判断出参与土地信用社会给农户带来收入的增加,同样也排除不了其他因素对农户收入增加的影响。因而需要引入相应的计量模型进一步分析参与土地信用社与农户增收之间的关系。

  

 

  三、变量说明与模型设定

  ( 一) 变量说明

  通过前文初步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农户参与土地信用社对家庭收入的增长有一定影响。但是现有研究也表明,影响农户收入的因素还有以下几类: ( 1) 农户基本情况,它包括户主的年龄、受教育水平和非农就业经验等信息; ( 2) 农户经济特征,包括农户家庭的资产价值和农户非农收入的比重;( 3) 农户土地禀赋,包括人均土地面积和土地肥沃程度等信息。这几类信息从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的收入,因而需要做多元回归分析以控制这些自变量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 Y农户收入= f( Xi ) =f( 农户基本情况,农户经济特征,农户土地禀赋,其他因素) ,Xi 各因素的基本情况详见表2.

  ( 二) 模型设定

  通过数据描述已经初步得出农户参与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农户增收有明显的促进效应。但是无法准确量化这一数据,也无法排除收入增长的内生性问题,因而需要引入计量经济模型工具来做进一步的解释。

  假设有一个随机农户样本,YiT是T 时期第i 个农户的种植业收入、畜牧业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和年总收入等变量。T = 0,即在2005 年,所有农户均未参与农村土地信用社; 而T = 1,即在2009 年,控制组农户依然没有参与农村土地信用社,而干预组农户则参与了农村土地信用社; 同时假设Ni 表示第i 个农户是否参与土地信用社的0 - 1 变量。研究采用的非观测效应综列数据模型如下: Yit = β0 +β1Tt + δAi + β2TtAi + β3Xit + μit.其中,i 表示第i 个农户,因变量Yit表示第i 个农户在t 时期家庭的收入值; Tt 是一个二值变量,1 表示土地流转前,0 表示土地流转后; Ai 也是一个二值变量,1 表示处理组农户,0 表示控制组农户; Xit则表示影响农户收入的一系列的控制变量,如户主年龄、受教育年限等; μit是随机扰动项,代表农户因时而变且影响Yit的那些非观测扰动因素; βi 和δ 是待估参数,其中δ 是本文最为关注的参数,用来衡量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因变量Yit的影响。接下来,将分析如何选取影响农户收入变化的控制变量。对公式1 的两时期数据进行一阶差分,从而得到一阶差分模型。由于Xit中农户的家庭特征等变量随时间同等变化,而性别等因素则不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在一阶差分模型中,这些变量将被消除掉。进而,模型中只剩下那些因时而变的控制变量的一阶差分( Zi1- Zi0 ) ,如土地的变更情况等。修正后的模型可表示为: Yi1 - Yi0 = β1 + β2 ( Zi1 - Zi0 ) + δAi + ( μi1 -μi0 ) .

  

 

  四、模型估计结果

  利用课题组调研所得的数据,分别将处理组和控制组农户的信息带入公式3 中,运用STATA 软件对模型进行回归,得到回归结果见表3.从表3 可以看出,参与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农户家庭收入有着显着的正面影响。同样,“户均土地变化”这一因素在模型中作用也很显着,这说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能够增加农户的家庭收入,这一结论与彭代彦等( 2009) 的实证结果是相反的。“家庭是否拥有自营工商业”这一变量也通过了模型的显着性检验,但在家庭总收入的模型中取值为负,表明农户个体经营对家庭收入有着负作用,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样本农户个体经营的盈利能力较差,甚至出现了亏本的现象。模型中,“户均人口变化”这个变量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也是很显着的。家庭人口数是农户的劳动力禀赋,它是收入增加的主要推动因素,现实中也确实如此,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土地对边际劳动力的依赖性较大,往往农户家庭劳动力越多,其收入也就越多。

  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尽管农户家庭收入变化有一定的内生性,如受家庭人口数、家庭拥有土地面积和自营工商业等其他因素影响,在模型中将这些因素控制住后,可以看出参与土地信用社这一因素对农户收入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显着的。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发现,参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对农户收入有着显着的正面影响,这说明平罗县政府的这一制度创新对增加农民收入有着明显的带动作用。其作用机理: 农户参加了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一是提高了土地自身的地租收入; 二是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增加了外出务工和本地务工机会( 例如家庭妇女可以在本地给土地租入户从事季节性农活) 以及外出打工和本地打工收入; 三是农户参加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通过对自营工商业的影响也可以影响家庭收入。此外,户均人口变化和土地变化,也影响着家庭收入的变化。因而,通过分析可以认为,在这三个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农户参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能够显着增加农户的家庭总收入。

  基于文章的研究结果,建议: ( 1) 在土地流转市场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政府应明确定位,发挥其信息资源优势,起到农地流转的中介服务作用,实现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 ( 2) 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是农村土地集中流转保持长久生命力的依托,政府应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率,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 ( 3) 合理安置土地转出农户的就业问题,尤其是妇女和年龄偏高农户,真正实现农户的务农机会成本完全转化成经济收入,以增加农户家庭的总收入。

  参考文献

  1. Huang,Jikun and Scott Rozelle,1996,Technological Changes: The Re-Discovery of the engineer of Productivity of Growth in China's RuralEconomy.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Vol. 49( 1996) : 337 ~ 369

  2. Yao,Y,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Lease Markets in the Rural China. Land Economics. 2000. 7( 2)

  3. 詹和平。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决定因素及影响分析。 博士学位论文,2008

  4. 邵传林。 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兴起的逻辑。 农业经济问题,2010( 6)

  5. 程志强。 对我国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践的思考---以宁夏平罗为例。 管理世界,200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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