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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须建长效机制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9-28  浏览:36

  受异常气候影响,我国东北和华北北部玉米产区粘虫暴发危害,南方稻区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害也偏重发生,严重威胁秋粮生产。截至8月14日,粘虫发生面积近5000万亩,发生面积之大、危害之重乃近10年罕见。同时,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害发生3亿亩次,亦重于常年。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是成本上涨,减产绝收,其后遗症严重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透过虫灾表象,笔者以为,治本还须从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做起,关键在于建立有利于粮食增产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需长效机制,是一项综合工程,要政府部门和金融界,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合力作为。

  从政府层面来说,重在六方面

  首先,严格保护耕地。我国农村自从实施耕地流转后,土地经营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小农经济开始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据权威部门最新资料,到去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07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由于财政、金融、科技等配套服务滞后,这些通过土地流转催生出来的种粮大户,因经受不住天灾虫祸、成本上升、资金短缺等原因而陷入困境,严重影响了种粮积极性。因此,保护耕地重在兴修水利,防治水土流失,复垦撂荒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灾、减灾、抗灾的能力,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不断优化粮食生产环境。

  其二,加速土地流转。重在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快土地向种田大户、种田能手集中,如尝试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以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

  其三,发挥粮食主产区的优势。重在加快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提升种粮比较效益。

  其四,改善宏观调控。重在增加计划种植面积,稳定种粮面积;强化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控,防止乱涨价;建立奖励机制,奖励资金向多种粮、多产粮、多调粮的地方和农户倾斜;制定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以承担订单农业、粮食储备、转化丰产余粮的责任。

  其五,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重在建立农技下乡下田制度,开展田头讲座、田头诊断、田头示范,发展农村科技示范户队伍,使之遍及村组。

  其六,改革补贴方式。重在保持种粮补贴政策连续性同时,实施种粮面积补贴与商品补贴并重,即对粮农按实际种粮面积补贴,而不是简单地按承包面积补贴;按粮农的社会贡献度,即实际交售商品粮的数量给予补贴。为确保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也可尝试直接向粮农发放化肥、种子、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贴办法,使粮补资金直接促进粮食生产。

  从金融尤其是农村金融层面来说,当务之急也在于六方面

  一是通过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保护和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扶持粮农的积极性。

  二是扎实推进由央行和浙江省政府以“行省共建”模式启动的丽水市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出农村金融机构扶持粮食生产的经验。

  三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社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多种金融机构,以满足粮农的金融需求。

  四是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如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帮助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粮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从而既拓宽融资渠道,又帮助企业节约融资成本;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及时发放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着力满足粮食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信贷需求;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抗灾救灾的信贷投放。

  五是建议开展“补贴担保贷款”,即以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担保的涉农贷款,以放大国家补贴资金的效应。

  六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构建农村金融综合配套服务平台,完善惠农卡功能,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尽快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农村全覆盖。同时,严防农村信贷资金被挪用,坚决抑制用于农产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信贷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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