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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厘清合作社发展内核
作者:徐旭初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2012年第8期     日期:2012-10-08  浏览:280

  结合合作社的发展,谈谈个人几点思考。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经济两个概念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倾向于经营和市场,而农村合作经济有外在经营型、合作社型,也有内部服务型、协会、社区内消费服务等。现在农村合作经济已经发展到了多环节、全覆盖、全要素的阶段。但这两个概念非常不一样,所以不能用指导合作社的思维指导农村合作经济。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对于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出现了两种基本的形式,我认为这两种形式也不一样。黑龙江提出合作社出现从专业型走向综合型、从服务型走向经营型趋势。对于合作经济从服务型走向经营型,我觉得没有问题,但从专业型走向综合型却值得商榷。近年来,我国合作社在经营发展上有两种路径,一种强调综合型,还有一种强调专业型。从国外经验来看,无论是日本、欧洲还是我国台湾,从大的环境来看好像是综合型,但其实最终还是走向专业型。另一个,江苏提出合作社要走多要素、多环节、全覆盖的路子,这个其实就是个专业性的路子,是试图在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专业化。但是,农村合作经济是一种互助性、内部性的,还是共鸣性、外部性的,需要更多的思考。

  第二,什么是合作社的核心问题。每当合作社发展到一个阶段、走到十字路口、类型特别多时,就会出现“到底什么是合作社”这种探讨。归根到底,合作社最大的不同在于治理结构,合作社是一种民主管理,是基于人本的经济民主。这样看来治理结构是合作社的最核心问题,而不是分配问题。所以,现在大家应该高度重视治理结构问题。比如德国法律明确规定一人一票按股分配。但中国的治理结构是不是要照搬外国人的模式?毕竟西方的东西也一直在变。另外,其实合作社达到一定规模时一定会破坏民主,一定要企业化管理。

  第三个,合作社现在有两个深层问题。一是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巨大问题是合作社成员之间有交易关系,合作社中构成纵向一体化关系。这并不是一种经典的合作关系,在全球合作关系中是独有的,所以我国的情况不适应其他国家横向一体化的理论。另一个,江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破坏了合作社作为生产者的身份,他们把土地拿去入股,有一部分社员是参与生产的,但还有另一部分不参与生产,这还是不是合作社?未来的法律必须要回答这两个问题。

  第四是假合作社问题。什么是假合作社,有没有假合作社?其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跟工业的组织形式不一样,合作社归根到底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假合作社强调合作社需要公平。但问题是公平谁来认定,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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