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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展缓慢需克服障碍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10-21  浏览:39

  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克服障碍

  当很多网友提到有不少专家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进展缓慢时,郭松海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进入实质性的流转,与国有建设用地实现“同地、同价、同权”,有以下障碍需要克服。

  郭松海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展缓慢,我们有法律的障碍,像农民的宅基地,农民进了城,原有的宅子闲置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在行政村内部来流转交易,不能村和村之间、村民或城市之间进行交易,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这有法律的制约。增减挂钩,在实际操作中,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你要确定这个村里,农民主要以二三产为主,不是以农业为主,农民还要愿意拆原有的宅子集中起来去住,有自愿的原则。农民拆旧宅子建新宅子,对当地思想观念、生活习惯有一个转变。”

  郭松海认为,从政府方面讲,现在的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村镇建设、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各种专项规划衔接不够,在挂钩项目选择及新村建设选址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这个项目难以实施。在农村基础组织建设、土地产权调整和保护深层次问题,在实施当中研究不够,集中连片推进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统一规划建农村的新型组织结构,农民的工作方式、居住方式被改变了,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带来农村党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的变化和调整,也产生了农村集体所有地的调整、农民宅基地房屋权属登记保护等新情况、新问题。

  郭松海指出,几个村子合并为一个村子,每个村子都有村长、村支部领导,本身怎样把几个村合在一起,村与村之间,怎样把它融合在一块儿,从组织上怎么调整,农村基层组织怎么调整,农民村民之间怎样协调关系,这都是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分类指导

  鉴于农地流转的现实阻力,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郭松海认为可从一些方面做行之有效尝试。

  郭松海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要分类指导、科学地制定规划。增减挂钩,土地置换。他认为各个地方差异也很大,像山东东部、中部、西部不一样,中部、西部地区的宅基地,几乎一加一户的宅基地有8分到一亩,到了青岛、烟台那些地区,一户是二三分宅基地,情况也不一样,所以应该区别对开、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要科学编制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规划、生态建设保护规划等相衔接,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增减挂钩、规模、布局、时序,发挥规划、计划的指导作用。

  最后郭松海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实施管理,一般住宅地区安置区的容积率原则上不要超过1,社区住宅原则上不要高于4。住宅是百年大计,住宅的多样性,户型的差异,跟农民本身的承受能力,他的个人需求、爱好来选择相应的户型,要多样化,防止临时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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