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中央财政对涉农项目的投入比例逐年提高。中央支农资金除少部分直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农民外,大部分投资用在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上。但是,由于相关制度尚不完善,这些农业项目实施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权属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后期的管理和维护也一直跟不上。用好管好这些固定资产,是农业和农村建设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是提升农业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农业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
天津专员办在开展对青海省的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了解到,青海省大通县在现代农业项目实施中,就如何管好用好机井、电力设施等资产,如何有效发挥其持久作用等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年来,青海省大通县连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规模化、产业化生产不断壮大,蔬菜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基地设施不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尤其是设施农业产业特色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并于2010年成功创建青海省首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已走在全省前列。
2008年以前,大通县将设施农业建设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因当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低,加之设施农业效益不太显著,蔬菜销路不畅,省、市年下达日光节能温室2000栋,而每栋仅补助2000元,占当时建棚总投资比例的20%,农民自筹比例过大,任务重,落实难度大,只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县上签到乡镇,乡镇分解到村,村再动员落实到农户。建设点多,温室档次低,水、电、路无资金及时配套,很多温室未能发挥正常效益,统一管理无从谈起。
为此,大通县自2008年起进行统一规划。县政府加大投资力度,每年拿出1000余万元用于设施农业。优先将双新公路沿线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3公里,涉及新庄、塔尔、桥头等三个镇12个村作为设施农业发展重点地区。打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界线,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发展,水利设施及时配套,保证了生产所需,提高了农户种植积极性,为今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和原则
大通县固定资产管理范围限于经营性农发国有资产,即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兼有经营性和公益性特征的资产。主要包括:设施农业示范生产基地、集约化育苗中心和贮藏窖、冷藏库、组培中心、机电井等,由国家资金全部与部分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对于纳入支农专项国有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范围的资产,不实行投资参股的方式,国家也不参与资产经营收益分配。项目经营单位必须遵循“无偿使用,自觉维护修理,不可无偿转让,不能作为个人或企业的资产”的原则进行管理。
明确资产权属和各方职责
大通县规定,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国有固定资产主要由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对资产进行登记,不定期抽查支农专项资产运行情况。资产经营单位、各生产基地使用企业和村民委员会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工程和设备的管护和维修,管好用好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p#副标题#e# 实施分类管理
大通县规定,部分公益性的资产归集体所有,向使用者下放使用权、维护权和经营权。如:设施农业建设基地配套的机井、电力设施等,项目完工后将使用权和维护权移交给项目受益单位。
对引进企业、专业合作社投入的资产,比如,设施农业中日光节能温室、保鲜库、休闲观光农业等,大通县规定,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直接补助给投资者,资产相应归投资者所有。这项措施通过提高投资者参与实施项目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扩大项目的受益面,从而减少了政府投资比例和各项投入,真正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引导作用。2009年以前,大通县以普通日光节能温室建设为主。为推进规模化,县上整合资金后进行扣棚材料统供,农户投工投劳和筹备保温草帘,所建温室保温性能差,冬春寒冷季节仅能种植叶菜,产能低下,财政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70%,资金压力大,产业发展慢。2009年以后,借助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大通县认真学习借鉴宁夏、山东等发达省区成功经验和做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新建冬暖式日光节能温室,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下降至30%。这既提高了温室生产性能,又大大推动了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使设施农业年度投资从以前的1000万元/年增至1亿元/年。
大通县还规定,工厂化育苗、马铃薯种薯贮藏窖等服务性产业,资产归集体所有。日常管理工作由主管局负责,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签订运行合同,重点突出服务性,以服务农民为根本,利益追求最小化,提高政府对产业部分环节的调控能力。
而对农户自建的资产,大通县规定,建成后产权归农民自己所有。财政补助资金作为扶持资金一次性进行支持,农户自主经营,自主收益。目前,农户经营1亩温室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是当地种植油菜、马铃薯等经济作物收入的20倍。
完善监督机制
大通县注重发挥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联合监管的作用,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项目运行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召开项目联系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督促项目进度和质量。不定时开展对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项目管理中,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基层群众的批评意见。
当前中央支农项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当前中央支农项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投入多元化导致资产权属难以明确界定。随着中央对“三农”支持力度的逐年加大,农业项目的资金投入也逐渐呈现多部门化、多渠道化。农业、扶贫、综合开发、水利等部门也纷纷出台多种政策措施,一个项目同时申请到多项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必然造成项目所形成资产的权属难以明确界定,最终出现多头管理现象,也容易形成管理真空。
二是“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检查发现,许多地方为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纷纷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跑关系和上项目上,对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不够重视。近日,新闻曝光安徽省岳西县一个投资187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居然用泥巴杂草充当水泥砂浆砌挡土墙,有的地方干脆用石块堆积起来,甚至连泥巴都省了,而监理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近3个月,承包商也未整改。一些工程项目投入大量资金建成后,往往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工程设施破损较快,实际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寿命,资产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是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不够明确。多数项目资产的管理方式为粗放型,精细化程度不够。虽然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主要收益人是农民,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不完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维护权等的划分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管理主体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农民个体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对管理绩效也缺乏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责任追究制度,管好管坏一个样,管与不管一个样。
#p#副标题#e# 四是各地区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受地区差异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各地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管理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有些老少边穷地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对资产后续的管理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对资产管理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部分地区由于受会计人员短缺及业务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核算和管理台账,对自有资产的底数掌握不清,损毁丢失现象时有发生。此类现象在行政村一级反映尤为突出。
对策
为了用好管好中央支农项目资产,有必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尤其是要加快对可形成资产的项目资金整合。中央支农资金涉及发改投资、综合开发、财政扶贫、科技投入等多个部门,资金管理多头、投入分散、效益较低,加大整合力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而且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通过整合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1+1>2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支农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划分。对中央投资比例不同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实施分类管理,明确不同资产的产权归属。对归属国家的资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向使用者下放使用权、经营权、维护权,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维护的原则,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责任到人,从源头上防止只用不管、年久失修、维护维修费用高无人买单现象的发生;对归属集体的资产,要充分发挥乡镇和行政村职能作用,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把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逐步引导乡村两级组织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对中央投入较少且应归属各农业组织和农民的资产,应明确收益分配和费用分担等规定,通过加强监督等手段,促进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支农项目的综合监管。完善项目立项管理,严把项目库入口关,使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上,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上,优先用于生态农业、农技推广等科学发展上。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扎实推行项目招投标和专家评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使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投入,及时形成优质资产。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地区实际的运营管理模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项目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项目资产持久稳定地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大项目管理公开力度,逐步提升公开质量,推行审批公开、财务公开、建设公开、运行公开等,积极创造条件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对农村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培养。加大对农村干部队伍和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逐步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一支善贯彻、会执行的中央支农项目资产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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