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创新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章在研究中引入科技价值链的概念,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置于农业科技推广、创新的整个链条中,并结合案例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在我国农技推广、创新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构建新型的农业科技价值链,促进农业科技价值的持续增值。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价值链;农业科技推广
1 问题的提出
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农业的经营组织与农业科技始终是被关注的热点,由此而衍生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农业企业(公司)、农业合作组织和农场的科技传播、推广、创新等交叉性的研究领域。
1.1 国外的实践与理论研究
从国外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来看,合作社系统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已同公益性部门、私营部门(公司、农场)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一同成为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并且,相对于公益性部门而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促进和推动了农业科技领域的深刻变革,即由“自上而下”的线性推广研发模式向“自下而上”
的侧重双向沟通模式的转变,实践也表明,源于基层的(合作社)、“自下而上”的双向沟通推广和创新模式,无论在知识传播、技术扩散还是技术创新上,都有着明显的效果。国外有关学者的研究也证实,要达到对农业技术的有效诱导、创新,首先应该实现技术创新供给者和技术使用者的紧密结合,只有在农民的组织化(如合作组织)程度有所提高,并且具备了足够的政治影响力时,技术使用者、技术创新者和机构管理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才是最有效率的[2].
1.2 国内的实践与理论研究
相对国外在此方面的研究,国内关于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技术创新方面的研究比较缺乏。纵观国内近几年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作用的介绍、探讨。夏英总结、介绍了国外“农合社”推广科技成果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2];刘少君、王奎武等研究者对农村科技合作社进行了界定,对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功能和经验进行了总结[3- 4];余守武等探讨了我国合作社的发展,研究了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等[5].
2) 围绕合作社关于农业科技等方面机制的研究。王书华专门针对农村专业科技合作社进行了调研,对合作社关于农业科技方面的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6];张锡金等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开展了实证研究,对其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7];郑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机制及政策选择进行了研究和探讨[8].
3) 关于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方面的研究。科文在对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介绍中,提出合作社系统是农业科技推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郑丹在研究中认为,应将合作社系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作为我国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一支新兴的力量加以培养和发展[9];李中华等提出以合作社为载体,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设想等[10].
从国内相关研究的现状来看,国内学术界已经注意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新的 组织平台,不但在组织农户、形成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中讨价还价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科技推广、传播,乃至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中都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但此方面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研究的视角通常只关注合作社这一单一的主体,未能将合作社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创新整个链条中的一部分来系统进行分析。因此,本研究引入科技价值链(Science- Technology Value Chain,STVC)的概念,将合作社置于农业科技推广、创新的整个链条中加以系统地分析,以期进行更深层面、更为系统的研究。
2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科技价值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自2007 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正在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中重要的组织形式。在大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截至目前,全国已突破45 万家)、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功能、作用也逐渐显现,其中包括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和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业科技推广、创新的过程中,除了其自身的行为、作用外,合作社与农业科技推广、创新中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影响、合作也非常重要,同时,农业科技推广、创新的过程,也是科技价值链条的构造过程,是科技价值不断增值的过程。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推广、创新的研究,不能仅仅考虑其自身,而应将其置于整个科技价值链条中加以分析。
科技价值链是指从技术创新源到技术市场化开发的全过程中,由一系列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创新主体链接起来的、使科技开发价值不断增值的创新链条集合体。黄钢等学者将科技价值链运用于农业领域提出了农业科技价值链的概念,即指农业科技成果从技术创新源到大规模生产应用的全过程中的创新链条集合体。根据农业领域不同的技术范畴,可以细分为种子科技价值链、农化科技价值链,以及按照作物细分的玉米科技价值链、蔬菜科技价值链、果类科技价值链等[11].一条完整的农业科技价值链,是由技术创新源到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全过程中一系列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主体链接起来的,具体包括创新来源、原创构想、技术设计、实验原型、技术孵化、技术商品、标准技术、市场开发等8 类功能节点,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投资者、政府、中介机构、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都是科技价值链中的网络组织成员,在科技价值链中分别承担着不同节点的功能和作用。
与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投资者、政府、中介机构、推广机构等主体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领域新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这种新型的、特殊的组织形式,在农业科技推广、创新中,在农业科技价值链的构造中,有着其天然的优势和特长:一是农民是农业技术的最终需求者,技术创新的最初源头很大一部分应起始于农民这个群体。因此,农民自愿联合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了解、汇集、反映农民技术需求的天然优势,在农业科技价值链的起点---创新来源中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在科技价值链的原创构想、技术设计、实验原型等环节,虽然受到掌握先进科技、专业技术、实验手段等方面的局限,农民不太可能成为这些环节的主要承担者,但是,从技术最终使用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接受的普遍性来看,农民这一群体在这些环节的不断细化、反馈中起着基础的支撑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连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支撑科技价值链在这些环节中功能实现的最佳载体。三是当原型产品向大规模运用方向发展时,在科技价值链的技术孵化、技术商品以及标准产品等环节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聚集农户的平台,比单个农户更具备孵化、中试的条件和规模,可以成为农业领域完成技术孵化、技术商品以及标准产品等环节的最佳基地。四是当新的农业技术进行市场开发、推广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推广的速度、效率以及使用的反馈中,都具备先天的条件和优势,可以成为农业科技推广的最佳平台和载体。
3 案例分析---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禾丰农资专业合作社为例
3.1 合作社成立的背景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禾丰农资专业合作社是由淄博禾丰种子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周边农户成立的,合作社成立于2009 年,注册资金3 127万元,2010 年,销售收入6 100 万元,盈余900 万元。合作社的主要发起者---淄博禾丰种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 年,是集农作物育种科研、试验示范、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种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与山东农业大学保持密切合作,山东农业大学把由多名育种专家、教授组成的育种团队选育的 优良小麦、玉米品种,优先提供给禾丰种子有限公司,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利用和发展种子市场。近几年来,禾丰种子有限公司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开发的小麦优良品种有:山农15、山农8355、山农18、山农1135、山农664、山农14 等6 个品种,公司有2 个小麦品种参加了山东省小麦预备试验;双方合作的玉米品种有:山农7 号、山农8 号,还有2 个玉米品种参加了山东省玉米区域试验。
从淄博禾丰种子有限公司与山东农业大学的合作来看,双方很好地发挥了各自优势,并构建了小麦、玉米种子研发、市场推广的链条,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良种繁育的规模越来越大,仅小麦良种每年就需要600 万~700 万kg,如果继续采用由分散的农户进行良种繁育的方式,不仅每年良种繁育的农户、面积不稳定,更会给良种质量控制增大难度。因此,在由整个种子的研发、繁育、推广等环节构成的科技价值链中,如何突破繁育环节这个“瓶颈”和“短板”,确保科技价值的持续增值,是禾丰种子有限公司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他们发起成立合作社的初衷之一。
3.2 合作社在农业科技价值链中所起到的作用
一条完整的种子科技价值链,从功能节点上看,主要包括:品种创新来源-品种原创构想-品种技术设计-品种实验原型-品种技术孵化-品种技术商品-标准品种技术-品种市场开发。在合作社成立之前,淄博禾丰种子有限公司通过与山东农业大学的合作,在品种创新来源、品种原创构想、品种技术设计、品种实验原型及品种市场开发等功能节点上很好地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形成了优势互补和相互支持的良好合作局面,但在品种技术孵化、品种技术商品、标准品种技术等功能节点上,随着规模的扩大,繁育制种、质量控制、标准化等方面的难度越来越大,对技术的推广、创新形成了制约。
1)合作社的成立对整个种子科技价值链的构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合作社成立以后,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自愿、有偿、公平、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成员把土地流转入合作社。土地作价入社期限为12 年,3 年一定价,1 年一付钱,成员除得到固定的土地承包费,还可以在年终参与合作社的盈余分红。实行土地有偿流转后,合作社可以进行集约规模经营,改变了农业生产的传统模式,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使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活动,同时,也保证了种子繁育计划的实施和对种子质量的控制,使整个种子科技价值链各功能节点的任务更为清晰、运转更为流畅、效果更为明显,确保了科技价值不断、持续的增值。
2)合作社实现了农民的增产增收。合作社成立以后,始终以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实现增产增收为宗旨,坚持“育、繁、推”一体化,坚持“让利于农民、优质低价”的市场运作模式,走出了一条良性循环的快速成长之路。经过努力,合作社在周边80%以上的镇、村各建立了1 个稳定、高质量、高标准的小麦繁育基地,涉及农民上万人,育种面积达5 000 hm2,形成了“公司+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生产模式,初步解决了农民“种什么、怎么种、如何卖”的问题。同时,每年合作社能够吸纳千余农村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既提高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益,又实现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3)加快了技术推广,提升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了科技价值的增值。合作社设立了相应的科室机构,聘用了专门人员,为成员和农户提供各种技术推广、服务,包括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经营服务;信息服务;农业种植技术服务;农药、化肥和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等。同时,合作社定期邀请山东农业大学专家、教授,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种子公司也定期派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农业生产,加快了技术推广,提高了小麦、玉米良种的产量。
3.3 合作社在农业科技价值链中达到的增值效果
通过成立合作社,有效地连接了种子公司、大专院校和农民,形成了完整的种子科技价值链,同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平台,也实现了科技价值的增值。一是从小麦繁种产量看,由于种子公司提供的小麦原种的增产优势和大专院校专家开展的先进的小麦种植技术指导,每公顷可增产500~750 kg,以每公斤小麦良种上交价2.44 元计算,每公顷可增收1 200~1 800 元。以目前临淄禾丰农资专业合作社已发展的5 000 hm2 土地计算,共可增收600 万~900 万元。二是为保护农民繁种的积极性,同时确保繁种的规模和质量,合作社小麦良种回收价比市场价每公斤高0.2元,以此来计算,每公顷小麦可增收1 000 元,5 000hm2 土地可为农民增收500 多万元。三是就合作社自身经济利益而言,按增收部分的30%计算,每年可收入300 万~400 万元,再加上农药、化肥和农机作业费的利润,每年可创收900 万元。按照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办法,盈余中拿出70%给成员分红,这样,合作社每年可拿出630 万元给成员分红,留下270 万元作为合作社发展基金,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4 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经济领域中正在迅猛发展的新型经济组织,作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连接农民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农业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推广机构等方面有着其天然的和独特的优势。因此,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中,应充分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特殊组织形式的作用,构建新型的农业科技价值链,促进农业科技价值的不断、持续增值。
5 参考文献
[1] 科文。国外先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介绍[J].新农村,2008(9):27
[2] 夏英。国外“农合社”推广科技成果的启示[J].中国农村科技,2007(5):18- 20
[3] 刘少君。湖南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6
[4] 王奎武,匡勇。关于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的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08,27(1):64- 67
[5] 余守武,洪晓富,范天云,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以龙游县献军种粮专业合作社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09,25(5):300- 303
[6] 王书华。农村专业科技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与思考[J].中国科技论坛,2009(1):6
[7] 张锡金,李爱海,李淑庆,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实证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3(4):56- 58
[8] 郑丹。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机制及政策选择[J].农业经济,2011(2):11- 13
[9] 郑丹。 国外农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及启示[J].农业科技管理,2009,28(2):55- 59
[10] 李中华,高强。以合作社为载体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12- 16
[11] 黄钢,徐玖平。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论[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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