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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丹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分析
作者:徐世艳 梁繁 郑丹     来源:《青岛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日期:2012-12-16  浏览:544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除经济功能外,还承担和发挥着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社会功能。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等问题已成为研究的焦点和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按照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时间序列,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包括单一服务模式、延伸服务模式、统一服务模式等。鼓励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种模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丰富和完善我国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非常有益的。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社会化服务; 模式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蓬勃发展,截至2011 年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2. 17 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100 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 4%,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完善我国农村经营体制,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其发挥经济功能、带动作用的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也日益显现和不断深化。

  一、国内外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研究评析

  从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来看,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整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来自三大系统: 公共服务系统、私人服务系统和合作社服务系统,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有补充,又自我发展,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占有重要地位; 德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依托于农业合作组织的网络化发展,最具特色的是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服务体系,成功地解决了资本不足、融资难这一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共性的难题; 日本农协则以覆盖全国的严密的合作社组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亚模式”,以信用业务为核心,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生活中密切相关的销售、供应、保险、利用、生产经营指导、仓储运输、福利、生活、文化等全方位的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国外的相关研究除了大量论述合作社在为社员服务中所形成的社会化服务外,围绕合作社的产业化、一体化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美国学者John D. Black( 1924) 在研究合作组织一体化发展时论述了16 个方面,其中大多数属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范畴,诸如产品流通、销售、金融等; Choi & Feinerman( 1993) 以以色列莫沙夫( 合作社) 为研究对象,假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种投入,研究了不同条件下合作社的最优服务定价和机制[1]; 等等。

  国内相关的研究最初把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一支力量加以介绍、研究和对比( 王西玉等,1996[2]; 李炳坤,1999[3]) ,随着研究的深入,从供给主体的角度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解构分析成为研究的趋势之一( 李俏,张波,2011[4]) ,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方向,目前主要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包括:

  ( 一) 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对国外经验的介绍( 郭翔宇,范亚东,1999[5]; 等) ,结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对合作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共识,认为合作社可以有效地弥补农业公共服务部门、私人部门的不足,形成政府、企业和农民组织三者互相补充的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苑鹏, 2011[6]) .

  ( 二) 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优势和机理

  张晓山、苑鹏( 2010) 在分析合作社的合理性时指出,除了经济上的合理性外,合作社在社会方面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服务性( 本身就是农民办的,通过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为农民提供服务) 、替代性( 市场机制和政府体制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有合作社这类组织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及补充政府部门的功能) 等方面[1].

  ( 三) 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分析

  通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的实地调查,孔祥智、徐珍源( 2010) 对农户的需求和各种主体的服务供给状况进行了研究,认为各主体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不一,整体来看,由于目前处在发展初期,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作用尚不明显[7].

  何安华、孔祥智( 2011) 专门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服务供需方面的研究表明: 合作社的服务中,公共服务功能所占比重最大,反映了合作社参与公共服务的强烈偏好,缩小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服务供需缺口是促进合作社发展和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8].从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来看,学术界对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地位已形成共识,合作社所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如何与农户之间的需求相匹配以及如何为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等问题成为研究的焦点和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分析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农户提供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配套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生产力和商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农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发展结果,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必然趋势。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可分为很多模式。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的研究中,张娟、张笑寒( 2011) 按照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时间序列,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划分为单一服务、延伸服务、统一服务等模式[9],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研究依据这种划分,结合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梳理和分析:

  ( 一) 单一服务模式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单一服务模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的某一环节为农户提供服务,可能是产前或产中,也可能是产后,通过在某一环节的服务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便利和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聚集起众多农户的组织平台,在为社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最容易想到也是最容易实现的是统一提供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 业生产资料,即统一农资供应。通过统一农资供应,既可以改变以前农户种养殖中品种不统一、用药不统一、用肥用料不统一等分散作业的弊端,统一种养殖作业、形成规范,又有利于采用和推广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符合有机、绿色标准的农资,还能够通过统一采购降低农户在农资上的支出,达到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根据笔者对青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大多数合作社( 占74. 4%) 向社员提供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服务,通过统一供应服务,提升了农户的生产作业标准,提高了产品标准化程度和质量安全,加快了新品种、新材料的应用。以青岛崂池云峰茶叶专业合作社为例,2007 年,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茶叶龙头企业---崂池云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工商行政部门审核,与自愿出资入股的30 户茶农,在崂山区率先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茶叶为中心,开展统一为茶农提供优质农资的服务,方便了茶农的生产,节约了生产成本,同时,有效地提高了茶叶的质量。

  ( 二) 延伸服务模式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延伸服务模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链的某一环节中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向其他服务环节延伸,可以是产前向产中延伸,也可以是产中向产后延伸,或者是产前向产后延伸,等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其本质特点是: 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联合的形式,将家庭经营的个体弱势转化为群体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内实行资源的整合和服务,通过整合和服务,实现农户、合作社的双赢。因此,在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中某一环节为基础提供单一服务得到社员的信任、经营获得成效后,可以以此为基础向更广领域延伸和扩展,以更好地发挥合作社的优势。

  前述的青岛崂池云峰茶叶专业合作社在为茶农统一提供优质农资获得成功的基础上,在崂山区农林局和相关专家们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国家绿色食品的要求,结合崂山区特有的地域环境,制定了《社员管理制度》、《茶园种植管理技术规程》、《崂山茶加工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车间加工、包装规程、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为茶农提供统一标准施肥、统一田间指导、统一种植管理以及统一加工等更多的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由产前向产中、产后延伸。通过不断发展,合作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良性发展的轨道,形成了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营管理新模式,农户通过加入合作社得到了诸多实惠: 享受统一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服务、交流生产技术的服务,统一了施肥标准、田间管理,同时,通过统一收购加工,降低了茶农种植的风险,每亩茶叶年均收入增加3000 余元。

  ( 三) 统一服务模式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统一服务模式是指农业生产中各环节的服务由某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提供。

  统一服务模式要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既要了解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又要熟悉产后,尤其要对市场有较高的把握度。因此,这种模式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要求较高,投入的人、财、物力也较大,规模较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为之。

  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的发展来看,大多数规模较小,很难为社员提供全方位的、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但也有一些具备技术优势、社员基础、市场意识等特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尝试统一服务模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青岛鑫玉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是在胶州市养猪协会的基础上于2007 年9 月成立的,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时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的系列服务,有效解决了生猪养殖产前信息、产中技术、产后销售的一系列问题,较好地推动了生猪产业的发展。合作社对社员实行“五个统一”服务,即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防疫、统一饲料、统一销售。

  统一品种: 向社员推广“长大”优良母猪,从根本上解决了品种混杂退化的现象; 统一管理: 合作社为每个社员建立了管理档案,对每个社员的养殖情况进行登记,如母猪的品种、数量、产崽的时间等都进行登记,对生猪的养殖从防疫、用料到销售统一进行管理; 统一防疫: 合作社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生猪进行防疫,防疫时间、用药品种、剂量由合作社统一掌握。实行统一防疫后,大大降低了生猪的死亡率,降低了养殖成本和市场风险; 统一饲料: 由合作社统一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进生猪营养饲料供社员使用。不但降低了饲养成本,还保证了生猪的质量; 统一销售: 合作社与上海上食集团等大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以每公斤高于当地0. 2 ~ 0. 4 元的价格统一销往上海等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销售难、价格低的问题,彻底解除了社员的后顾之忧。在服务的形式 上,合作社积极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使服务内容、形式更加贴近社员需要,更及时有效。通过实行“五个统一”,改进服务方式,坚持“宁失利,不失信”,永远“不坑农、不害农、不伤农”、“养殖户利益至上”的管理原则,给社员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让社员得到了实惠,赢得了社员的充分信任和广泛赞誉,同时也吸引了更多养猪专业户申请加入到合作社中来,合作社的规模不断扩大。

  三、基本结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完善建议

  ( 一) 结论

  从上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以为社员服务为目的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天然的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特征和优势。通过联合众多农户组成一个互助性的组织,合作社成为一个有效的平台,在为社员的服务中起到了其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政府推广部门、商业机构难以达到的作用和效果。因此,鼓励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种模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丰富和完善我国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非常有益的。

  ( 二) 建议

  首先,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应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机制、模式的研究和探索,丰富理论研究成果,总结、推广相关的经验、模式,更好地推动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提升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水平。

  其次,在有关政策的制定中,应充分认识和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和鼓励,制定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模式( 不同程度) 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应的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山,苑鹏。 合作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实践[M]. 北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0.

  [2]王西玉,等。 中国农业服务模式[M]. 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1996.

  [3]李炳坤。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 管理世界,1999,( 1) : 195 - 201.

  [4]李俏,张波。 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陕西省74 个村214 户农户的抽样调查[J]. 农村经济,2011,( 6) : 83- 87.

  [5]郭翔宇,范亚东。 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共同特征及其启示[J]. 农业经济问题, 1999,( 7) : 60 - 63.

  [6]苑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J]. 农村经济,2011,( 1) : 3 - 5.

  [7]孔祥智,徐珍源。 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研究---基于供给主体与需求强度的农户数据分析[J]. 广西社会科学,2010,( 3) : 120 -125.

  [8]何安华,孔祥智。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服务供需对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研究[J]. 农村经济, 2011,( 8) : 6 - 9.

  [9]张娟,张笑寒。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模式、机理及趋势分析[J]. 江苏农业科学,2011,39( 2) : 514 -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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