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开展"一二三"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12-27  浏览:50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工商登记、合同、商标等工商职能,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

  一是建立“一室”、“一库”, 完善指导帮扶体系。“一室”即帮扶指导办公室,调查了解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定期邀请有关专家、特色合作社负责人开展知识培训、专题讲座、政策咨询等活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搭建合作桥梁。同时,在各基层工商所建立帮扶指导站,推行事前咨询、事中指导、事后跟踪检查的一站式服务。“一库” 即档案信息库,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合作社的种类、涉农项目、数量、商标注册等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搭建两个平台,畅通准入渠道。一是开辟准入“绿色通道”。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限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在注册服务大厅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窗口,实行对社员范围、名称限制、出资方式“三放宽”的政策,坚持登记“零收费”,从名称登记到执照发放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政策宣传做“导航”,针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有限,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出现重复建设等问题,工商部门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异地交流等方式,为合作社的设立和运作出谋划策、解疑答惑。

  三是开展三项帮扶活动,助推做大做强。一是商标强社。着力培育农产品商标,引导具备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培育品牌意识,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社一牌”的农产商标培育计划,全区相继涌现了“沙沟芋头”、“塘崖大米”、“沂蒙丽珠”等享誉国内的农产品品牌。二是合同帮社,通过运用合同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订单生产(经营),形成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产品产销渠道,有效推动农产品生产的规模经营,降低产销成本,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维权护社。按照“一社一站”的要求,每登记一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要建立一户农民维权联络站,现已建立起农民维权站300个,通过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已帮助农民化解纠纷2000余件,挽回农民损失30余万元。

  目前,全区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10户,出资总额逾亿元,入社社员4000多户,涉及大蒜、菌类、蔬菜、苗木等地方特色产业,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