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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日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1-08  浏览:58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宁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逐步规范,呈现出依托产业专业化、兴办主体多元化、运营产业链条化、产品营销品牌化的特点,农户增收效果明显。据了解,2012年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814户,成员总数达5.1万人,出资总额99.8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及增量均居全省前列,其中,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8家,呈现出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对巩固农业基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规范和扶持发展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针对报告提出的要求,市人大代表宗晓明谈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实行“就近登记”,为合作社申办提供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同时应加强引导规范,指导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模式。

  他谈到,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我市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6件,名列全国设区市前茅,对促进农业产业往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建议,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成员的商标品牌意识,大力挖掘、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走商标品牌战略之路,增强在市场竞争的实力。同时,开展加工、储运业务,提高经营的品牌化、产业化水平,并要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等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促进合作社与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销衔接,不断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了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带动‘三农’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市政协委员林丽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指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偏小、合作层次不高,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专业人才匮乏、出色带头人少、运作机制还不够规范等问题。

  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需求相适应,林丽娜建议,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创新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积极引导,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合作社,让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应改善合作社融资环境,解决融资途径单一、贷款难困境,涉农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合作社种植、养殖及农产品流通环节资金的不足。她建议,我市要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专业技能,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持续推进示范社创建,规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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