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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性与异质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基于俱乐部理论的研究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2-09  浏览:468

 (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活跃,传统合作社社员结构相对同质的假定已经发生了变化,异质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并将长期存在的趋势。其中,利益的同质性是合作社形成的前提,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同质性是社员联合的基础,社员同质性促进社员认同的形成。异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则有负有正: 对稀缺资源的激励与公平的权衡、委托代理问题、决策成本与缔约成本的增加、抵减规模经济的作用等是异质性对合作社的负面影响; 但同时,异质性又有利于促进合作社的形成,有利于社员之间的学习与互补,起到了提高合作社效率的作用。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同质性; 异质性; 俱乐部理论

  传统的、经典的合作社具有社员同质的结构特点。改革开放前,我国历史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和人民公社都是建立在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普遍贫穷的背景之下,是同质群体的联合。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活跃,贫富分化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在农村地区也凸显出来。传统合作社社员结构相对同质的假定已经发生了变化,社员由于资源禀赋、要素投入、参与目的、角色定位、风险承担等的不同形成了异质性的社员结构[1]。当前我国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合作社) 相当一部分是由公司或大户领办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合作社将呈现出异质性、多样性的特点[2]( P4)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同质性虽然有利于坚持合作社的原则,但合作社的异质性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3]。因此,研究同质性和异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俱乐部理论在合作社问题上的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以下简称《合作社法》) 的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主要业务是向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4]。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一种内部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具有非竞争性关系的共享资源、联合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典型的生产型“俱乐部”,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反映了社员的共同需求,对内具有非竞争性,对外则具有排他性,属于典型的“俱乐部产品”。因此,可以用俱乐部理论分析合作社问题。

  经典俱乐部理论的一个重要假设即成员同质性,最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偏好相同与禀赋相同。偏好相同是人们加入同一俱乐部的前提,这种偏好可能是共同的经济利益,也可能是共同的兴趣爱好;禀赋相同是俱乐部成员均摊成本和收益的基础。禀赋主要是指个人所具有的各种资本,在俱乐部理论中通常被简化为收入或财富。以收入为例,收入相同的个人有能力和愿意支付相同份额的俱乐部费用,相应地,也被同等对待,享用相同数量和质量的俱乐部产品和服务,获得同等的收益,节省同等的成本。若俱乐部成员禀赋不同( 禀赋不同通常伴随着偏好或偏好程度的差异) ,仍以收入为例,高收入成员可以支付更高的费用满足自己更强的偏好,但在俱乐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这会影响低收入成员对俱乐部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引起低收入者的不满; 但若高收入者( 同时也是高费用支付者) 与低收入者( 同时也是低费用支付者) 在消费上被同等对待,高收入者必然感觉到自己的偏好不能完全满足,且自己更多的支出被低收入者“搭了便车”。收入的不同造成了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差异,在不能均摊成本的情况下,均摊收益就违背了权力与义务的对等,失去了实行的依据。若收入差异足够大,他们可能会形成两个相异的俱乐部。

  在用经典俱乐部理论分析合作社问题时,必须注意合作社与经典俱乐部的两个重要差异: 第一,经典俱乐部是消费型俱乐部,而合作社是生产型俱乐部。与经典俱乐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对立不同,合作社成员既有共同消费,也有共同生产。在消费方面,经典俱乐部理论关于同质成员组成的俱乐部更有效率的论证也适用于合作社的分析,但在生产方面,异质性成员在技术、资源和能力方面的互补则可能不是降低,而是提高效率; 第二,经典俱乐部理论不涉及同质性或异质性对俱乐部形成的影响,也就是说,俱乐部是静态的、已知的存在,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和禀赋选择加入或不加入俱乐部,加入哪个俱乐部,而并不承担组织俱乐部的任务和成本。发展完善的、规范的合作社也可以被理论化地视为静态的、已知的存在,但从合作社发展、起步的特殊阶段来看,现阶段既有少数业已存在的、较为完善的合作社,也有多数将要成立、刚刚起步和尚不完善的合作社。在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演化和蜕变过程中,同质或异质的社员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因此,研究同质性与异质性在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同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

  虽然当前中国农民分化严重,合作社异质性问题突出,但应指出,合作社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仍是同质性而非异质性。

  ( 一) 利益的同质性是合作社形成的前提。对经济利益的共同追求是促成农户组成和加入合作社的动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化、现代化而建立起来的,它能有效规避因经营规模狭小、市场信息渠道不畅、生产技术落后给个人和家庭经营带来的风险,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5]。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正是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最终实现财富的增加和福利的提高: 第一,降低成本。通过共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大型设备、厂房仓库等,分摊固定成本,在不产生拥挤的情况下,社员越多,个人所负担的成本越低; 通过批量购买获得数量折扣,降低生产资料购买成本; 通过新产品的试种、新技术的应用和社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提高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合作社代替农户进入市场,降低农户个人的信息搜集、交通运输、分辨真伪、讨价还价、订立契约的交易成本。第二,增加收入。分散的农户面对专业化、组织性强的企业是弱势的、被动的价格接受者,合作社的成立则增强了农业生产者的市场谈判能力,有利于达成更公平的定价。

  ( 二) 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同质性是社员联合的基础。生产、加工和销售同类农产品的农户对生产资料、生产技术、销售信息和销售渠道有同样的需求,是农户组成和加入合作社的必要条件。在生产方面,汉斯曼指出“当某一类生产投入不具备高度的同质性时,即便是该投入的需求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市场失灵问题,提供这种投入的合作社可能也不会很成功; 相反地,当某种投入具有高度的同质性时,即使每个单个的买方所面临的市场交易成本都微不足道,提供这种投入的合作社也可能会相当成功”[6]( P212) 。而事实上,生产资料的单个买方,尤其是中、小规模的买方,其市场交易成本与自身收入相比并不算“微不足道”,合作社代替分散农户与市场交易,能够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交易成本。在销售方面,汉斯曼的理论也同样适用。而不同投入品的需求或不同产品的销售则不能联合以形成规模。

  ( 三) 社员同质性促进社员认同的形成。虽然社员与社员( 社员可以是非农户) ,农户与农户的情况各有差异,但他们仍然具有基本的同质性,如生产、经营和销售同类农产品,生活在相同、相邻或相近的地域,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传统、习俗、道德标准等。这些同质性促进了社员间的理解和信任,使他们产生了共同体的感觉,形成了对合作社的认同。这种认同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使合作社的协调更加有效,契约更易达成,监督成本更低。Ouchi指出,运作良好的合作社,其社员在许多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某种程度上,社员之间有一种大家庭的87感觉[7]。

  三、异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

  经典俱乐部理论关于同质性的假设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尽管合作社,尤其是运作良好的合作社的社员之间在很多方面具有很高的同质性,但具有共同利益和相同需求的合作社参与者又在诸多方面呈现出异质性和多样化。

  社员的异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禀赋差异,二是出资( 或股份) 差异。禀赋差异为因,决定了社员的需求偏好、角色定位和参与目的的不同,也决定了社员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差异,最终结果则反映在社员的要素投入———出资( 或股份) 这一经济指标上。异质性反映在参与主体上,则有大户社员与小户社员、股东社员与非股东社员、大股东社员与小股东社员之分,更一般地,可以归纳为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之分。核心社员是对合作社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的社员,他们通常是生产、销售大户,大股东,在当地拥有一定的地位和声誉,在合作社的管理层中占据重要席位; 普通社员是合作社的参与者、跟随者,通常是中小规模生产者,中小股东,普通农民。Berglas 指出,如果人口总数足够大,可以形成有效规模的异质性社区,则混合社区不是帕累托最优的[8]。但前文指出,经典俱乐部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消费型俱乐部,且不涉及俱乐部的形成,这里,笔者认为,异质性社员结构对合作社的影响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

  ( 一) 异质性下合作社效率的损失。第一,对稀缺资源的激励与公平的权衡。俱乐部理论认为导致混合俱乐部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的一个重要假设是俱乐部成员均摊成本、收益,相反,如果不存在这一约束,即俱乐部成员向俱乐部支付( 或从俱乐部接受) 与他所制造的外部性数量相等的费用( 或收入) ,则混合社区可以是有效率的。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 额) 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按惠顾额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4]。合作社中掌握和投入较多稀缺资源、承担更多风险的核心社员必然要求更高的回报,倾向于更大比例的按出资额( 或股份) 分配盈余。但合作社本质上是一个农民互助组织,其成立初衷是提高占广大农村大多数的普通农民的收入和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合作社法》中关于按惠顾额返还比例的规定便是旨在维护普通农户利益,防止合作社异化为投资所有者企业。核心社员的诉求得不到或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就不可避免地抑制了他们将稀缺资源投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第二,委托代理问题。合作社是农户自发组织、民主决策、自主治理和自我服务的组织,但不可能每个社员都参与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合作社的日常经营需由社员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和由理事会委任的经理人员负责,我们把这些人统称为合作社的管理者。社员与管理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同质性的合作社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因为所有社员的需求、偏好和行为一致,每个社员对其他社员,包括社员对管理者,都具有完全信息,故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然而在异质性合作社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者工作的努力程度和是否侵害社员权益只有管理者知道,而社员不得而知,因此,制度设计应实行使管理者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说实话总是占优的策略。使说真话成为占优策略的额外的激励就是信息不对称下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增加了合作社的总成本。面对激励问题,社员的期望效用会低于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时的期望效用。

  第三,决策成本与缔约成本的增加。合作社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 通常是“一人一票”) ,在异质性的情况下,由于社员的需求和偏好各不相同,决策的过程也就是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社员讨价还价的过程。合作社的异质性程度越高,就同一问题达成一致的困难就越大,决策成本就越高。合作社内部的缔约成本是指在动员签约、制定和书写契约,以及签订契约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由于对异质性成员的偏好、收费和分配需要一一确定,在社员规模相同的情况下,缔约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合作社的同质性( 或异质性) 程度,合作社同质性程度越高,缔约成本就越低,异质性程度越高,缔约成本就越高。

  第四,抵减规模经济的作用。经典俱乐部理论认为,俱乐部的收益来源于分摊成本和规模经济,但成员规模的扩大带来的异质性问题则造成了拥挤,损害了原有成员的利益。也就是说,人们为获得规模经济效应越来越多地聚集起来,但异质性却增加了交往和相处的成本,因此异质性限制了俱乐部规模的扩大。在合作社中,也存在在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与异质性带来的问题间权衡取舍的问题。农民组建合作社,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得规模经济,以降低生产、购销和交易成本,提高谈判能力和销售价格,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获得政府扶持,但伴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合作社的异质性也在提高。合作社面临着效率与公平的权衡问题,社员与管理者的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社员的讨价还价和对异质性社员的甄别导致决策和缔约成本的提高,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被异质性带来的成本抵消。

  ( 二) 异质性下合作社效率的提高。第一,异质性有利于促进合作社的形成。与经典俱乐部理论认为俱乐部是已知的存在,成员只要选择加入或不加入俱乐部不同,合作社要为社员提供产品和服务,发挥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作用,其本身需要被首先提供出来。合作社本身的提供也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且在供给过程中会发生货币与非货币的成本,这包括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评估合作社的成本与收益、联系并说服其他农户加入、制定合作社章程与契约、工商注册等。假设合作社不规定入社标准、不强制缴纳会费,即任何有意愿加入的农户都可以加入,享用合作社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同质性的情况下,合作社面临着不能被提供出来的困境。因为合作社筹备和组建的成本由发起人自己承担,合作社成立后带来的好处却由所有社员共享,理智的个人都不会愿意承担这部分成本,而是等待其他人发起合作社,自己“搭便车”,做分享收益的跟随者,这就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中国农村,因为农民的特殊公正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但在异质性的情况下,这里简单设为大户和小户,大户有能力也有动机成为合作社的发起者: ( 1) 以大户的资本资源和社会资源,更有能力承担组建合作社的成本和完成组建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 2) 与小户相比,除追求经济利益外,大户更注重名誉和地位,这使他们具有更强的互惠偏好; ( 3) 大户要进一步打开市场,需要小户的加入; ( 4) 在合作社中,大户获得的好处比小户多,例如大户的生产、销售规模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大,加入合作社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又如合作社与市场谈判,取得有利于社员的投入品购买价格和产出品销售价格,由于大户对投入品的需求多、产量高,可以从合作社谈判能力的提高中获得更多收益; ( 5) 作为合作社的发起人,大户可在合作社日后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掌握重要的话语权。由于大户意识到成立合作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他们有能力,也有动机成为合作社的发起者,而小户则扮演跟随者的角色。

  第二,异质性社员之间的学习与互补。经典合作社理论认为同质性社区优于异质性社区,Berglas最早从生产的角度加以阐释,证明了异质性社区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他将技术差异引入蒂布特模型: 在一个社区中,生产私人产品所使用的技术分别为不同种类的人群掌握,生产上的互补性使异质社区能够更有效地生产私人产品。当异质社区生产方面的有效性弥补了因为异质性造成的消费方面的损失时,则异质社区优于同质社区[7]。但在这个模型中,每种人群掌握的技术都是生产私人产品所必须的,因此社区必须是异质和混合的,这是一个很强的假设。Brueckner 研究了弱互补的社区,指出在弱互补的情况下,混合俱乐部生产上的收益可能不足以弥补( 因异质性造成的) 消费上的无效,则同质社区效率更高; 反之,则混合俱乐部效率更高[9]。合作社是生产型的俱乐部,社员在资源禀赋、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社会交往等方面也各有差异,存在弱互补性: 由社会资源丰富的社员联系购买和销售渠道,擅长经营管理的社员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技术能手推广新产品的种植( 或养殖) 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社员之间通过相互学习和分工协作,取长补短,提高效率,实现资源与智慧的共享和技术与能力的互补。这也可以看做一种同伴群体效应,或称同群效应: 若一个人的行为受到一个或多个其他人与自身相互作用的影响,就可以认定同群效应是存在的,这里的“其他人”必须是“同群者”( peers) ,即是说,与这个人处于相同或相似的地位上,所有人处在一种平等的关系里。合作社社员的收入既取决于自身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也取决于其他社员的能力。这里应该指出,合作社的同质性也分为两种: 高水平上的同质性和低水平上的同质性。前者是指合作社的社员均具有较丰富的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如全部由生产、销售大户组成的合作社,后者是指合作社的社员在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等方面都比较缺乏,如全部由普通农户( 小户) 组成的合作社。相比异质性合作社,高水平上的同质性合作社效率更高,但是由于合作社从事的是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其规模和范围受到地域的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 如村庄内) ,生产、销售大户的数量是有限的,因此完全由大户组成的合作社十分少见。相比于低水平上的同质性合作社,则异质性合作社效率更高。小户能够利用和共享大户的资源,大户也需要小户的加入以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大户和小户之间是互利互补的关系。

  总之,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合作社的社员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但不论对传统的同质性合作社,还是对存在异质性的合作社,同质性都是合作社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而在利益、投入和产出同质性的基础上的异质性对合作社则有弊有利。本文简化了对异质性的分析①,其实不同形式的异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也不相同,如,在股份制合作社中,大股东倾向于更大比例的按股份红; 在村干部牵头发起的合作社中,作为带头人的村干部不但有追求经济利益的冲动,还有追求声望、连任、支配权、上级认可等政治利益的冲动。因此,异质性对合作社的影响还可以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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