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供销合作之路,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促进城乡流通、服务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供销合作社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经济实力、发展活力、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一、服务“三农”始终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线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供销合作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供销合作社进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成为促进农业丰产、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中坚力量。201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20255.1亿元,利润总额达215.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当好城乡流通的主力军。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多、服务面宽,长期以来在搞活城乡流通方面发挥着主力军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构建起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新型经营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体系。截至2011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经营企业达4921家,拥有配送中心8795个、连锁经营服务网点76万个,覆盖了80%以上的乡镇和1/3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社会的9%。
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全国共有专业合作社52万家,入社农户4100万户,其中供销合作社系统创办的达6.7万家,入社农户1004万户,分别约占全社会的1/7和1/4。在一些省区,供销合作社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占到60%以上,且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在当地引领和示范作用较突出。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为各类专业合作社提供农资供应、加工储运、产品销售等服务,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此外,供销合作社还通过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等项目,扶持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农产品品牌,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显著。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了一批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提升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目前,全系统经各级政府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132家,为1450多万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少地方依托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按照良好农业生产规范,实行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一些地方还积极推进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耕种、管护、收割、销售等全过程托管服务,形成了一批区域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的发展。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联合建设了24万个功能完备的综合服务社,覆盖了全国1/3以上的行政村,为农民提供农资日用品购买、农副产品销售、文化娱乐等多种生产生活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供销合作社依托在农村地区的50多万个网点,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综合科技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难问题。
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农资企业4079家,化肥供应量占全社会的70%,同时承担了67%的国家化肥淡储任务,成为国家农资供应和市场调控的主渠道。有棉花企业3150家,棉花收购量占到国内棉花总产量的50%以上,在全国11家中央级棉花宏观调控骨干企业中,供销合作社系统有9家。同时,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积极建设平价商店、社区菜市场,2011年全系统直接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3800多亿元,有效服务于国家稳物价、保增长、惠民生的宏观调控政策,让农民和市民都得到便利和实惠。
二、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
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总体上看,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经过创新发展,已从整体上走出发展低谷,进入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轨道,但起点低、底子薄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为农服务成效还不突出,特别是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必须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科学发展主题。要以赶超发展为战略,以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新跨越。要深刻把握“三化”同步推进的新形势,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苦练内功、深挖潜力,提升发展速度,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要适应“三农”工作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针对基层组织薄弱、为农服务网络体系发展滞后的实际,主动抢抓国家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带来的机遇,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和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坚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立足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牢牢把握不亏损、不坑农、不亏待职工的发展底线,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经营和管理,着力改变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发展方式,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取得新突破,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要立足多元化、多方式、多业态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供销合作社真正步入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根据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的新期待,立足实际、全面统筹、积极作为,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奋力开拓供销合作事业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着力夯实基层服务体系。要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组改造,大力建设庄稼医院和农资、农副产品等经营站点,积极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化服务公司,为农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生产服务,使基层社成为我国农村最重要的综合服务组织。重点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继续做好日用品等经营服务,积极参与农技推广、就业培训、文化体育、养老幼教、医疗卫生等公益服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到“十二五”末,村级综合服务社要覆盖到全国2/3以上的行政村,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供销合作社提供的各种便利服务。
加快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要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流通现代化水平,在重点投资建设一批冷链物流等现代流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农资连锁经营体系、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网点向村镇和社区延伸,集中力量改造和建设一批乡镇综合超市、社区便利店和农村小超市,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力争到“十二五”末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同时,承担好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努力在保障供给、调控市场、稳定价格中发挥积极作用。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力度,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创办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文化、旅游以及农机、水利、土地托管等各类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联合起来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发展水平。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帮助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与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社区、学校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让农民和市民都得到实惠。大力加强专业合作社加工储运能力建设,拉伸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水平。“十二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将重点建设2000家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现专业合作社数量、入社农户、助农增收比“十一五”翻一番,引领全国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创新。要认真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托经营服务网点,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下乡进村、入户到田。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发挥供销合作社所属科研院所的作用,联合涉农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龙头企业等加大对农业实用技术、急需技术的联合攻关,重点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领域寻求突破,尽快形成一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科研成果。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家正在实施的“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充分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为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提供人才保证。
深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二五”时期,供销合作社要以“转方式、调结构、抓联合、强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社有企业发展水平,切实提高为农服务能力。要推动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大力实施项目建设,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投资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服务地方经济,造福当地百姓。大力推进社有企业实施跨地区、跨层级联合重组,加快同业资源整合,提高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积极鼓励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推行“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农民开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与农民结成更加稳固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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