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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拓:海垦发展合作社瓶颈在何处?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3-04  浏览:72

  2012年,海南农垦开始积极发展农业合作社。在这样一个农业合作社“创办年”里,垦区的46个农场中有26个农场成立了55家合作社,占农场总数的56.5%。目前不少合作社已步入运转轨道,产量已成规模,竞争优势明显,为职工自营经济产前、产中、产后发挥了良好作用。但在取得成绩的背后,垦区发展合作社也存在着瓶颈。

  户口非农注册难 企业支持负担重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海南农垦职工专业合作社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并借鉴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组建起来的。其社员以国有农场职工为主体,户籍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且是在职工承包国有土地发展自营经济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农民合作社条例》均未将垦区职工自营经济纳入调整范围,入社社员要求为农民,造成职工自营经济、职工身份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仍是一片空白。垦区职工自营经济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享受政府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等方面,缺乏法制保障,使垦区职工自营经济处于“边缘化”状态,制约垦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据省农垦总局经济发展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垦区职工专业合作社主要依赖农场扶持。农场要负责为合作社提供办公场所、筹建和启动经费、优惠土地租金、技术指导以及参与组建等,由于得不到地方优惠政策支持,导致企业负担重。为此,省政协委员、省农垦总局财务处处长陈秋明已在今年的两会上相关提案,呼吁政府在制度安排上,场、乡一视同仁,鼓励农场职工和农村农民联合办社,将农垦职工专业合作社纳入享受政府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的范围。

  市场冲击大 管理不规范 人才匮乏

  扩大销售、促进职工增收是发展合作社的根本目的,而销售的必经之路便是市场。目前,由于垦区职工专业合作社仍处在创建初期,经济实力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都很弱,在没有地方政府优惠政策扶持的情况下,这些合作社都无力应对来自市场的冲击。红明农场自营办主任房顶林表示,由于本地农产品交易市场需求量不足,该场的红明红合作社将目光更多投到了省外市场,但在销售过程中也会遇到个别批发市场垄断经营、产品价格波动大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在组织机构上,垦区一些规模较大、社员较多的合作社,其理事机构通常设立在总场机关,分场、生产队缺乏专职管理人员,合作社也存在着组织松散,难以统一规范的问题。其中,乐光农场乐福热作果业合作社就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分社、生产班,搭建合作社与分场、生产队职工之间的“桥梁”,让服务惠及每个社员。

  此外,人才匮乏也是制约着垦区合作社发展的共同问题。对此,乐光农场乐福热带果业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何文华表示,该合作社的10名理事会成员中有8名为大中专学历,具备了个体经营者的素质,但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同时还需引入涉及合作社发展各方面的业务和技术人才,提升服务职工、发展自身的能力。

  据了解,为规范和壮大一批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开展示范引领,带动全垦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省农垦总局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就创建垦区职工专业示范合作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方案,涉及信息化建设、搭建农资+合作社服务平台、合作金融扶持、人力资源扶持、技术培训、合作社智力支持、品牌扶持、预冷库建设、农产品交易场所建设等多个方面。

  其中,在搭建农资+合作社服务平台方面,海垦农资主动为垦区合作社发展服务,通过“农资对接”等直供直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和生产成本。同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与省农村信用社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可为社员提供政府无息、贴息、低息等专项融资服务,支持和帮助社员解决购买农资资金缺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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