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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今年拟安排100万元扶持“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3-10  浏览:66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新要求。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中山市今年将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蔬菜种植为试点,补贴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其间,中山市将在南朗镇建立蔬菜产销合作社,作为全市示范项目。

  现状:中山农业合作社相对滞后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增强农村活力、发展现代农业的举措。文件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上述几种新提法中,中山发展得相对比较好的是‘专业大户’,最需要扶持的是‘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目前,中山市的农业合作组织数量少,对促进农业往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作用还不够。”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说。

  据统计,目前中山市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农业协会仅31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社也是31个。上述协会和合作社,多数停留在偶尔开会、参观、交流的低层次阶段。“合作社的发展状态,与长三角、山东等农业发达地区相比,还落后很多。”

  蔬菜种植业规模小竞争力小

  为改变上述状况,中山市农业部门今年争取到市财政100万预算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其中,以去年成立的市蔬菜协会为基础,尝试建立具有示范性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促进中山市蔬菜种植业的规模化发展。

  目前,中山市每年的蔬菜复种面积达30多万亩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然而,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大户只有50个,多数为种植面积10亩以下的小户、散户。“规模小,不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也不利于抵抗市场风险和掌握市场话语权。”一名多年从事蔬菜种植管理的专家说。

  该名专家介绍,因为分散经营,2010-2012年的冬春季节,中山市种植的野菜、马铃薯都遭遇过滞销、低价出售的局面。

  利用合作社,实现多赢局面

  记者采访获悉,市蔬菜协会的几个主要会员,目前正着手建立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还将邀请南朗会理、泮沙等村的农民加入,实现资金、技术、土地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互补。

  对于合作社未来的运作方式,市蔬菜协会秘书长苏文昌说:“按照外地先进经验,现有大户负责引进新技术和新品种,负责营销。农户则按标准技术进行种植,再以合作社名义对外销售,从而实现企业做大、农民增产增收、中山蔬菜品牌做强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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