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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春:迈向新型家庭经营的途径选择——基于肥东县农村调查的思考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3-10  浏览:89

  内容摘要:推进农业家庭经营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对肥东县农村的调查发现,近几年,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一些村庄以推进土地整治为契机,实行土地流转,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开创了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形态。发展新型家庭经营最重要的切入点是土地整治,最重要的变化是家庭经营规模化、生产服务专业化、请工雇工经常化、产品营销市场化、合作社成为服务载体,最重要的推手是政府给予大力扶持。调研表明,农业经营本身的条件以及能否获得较好的效益是决定未来农村“谁来种地”的关键因素,今后促进我国家庭经营创新的重要途径,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立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配套制度。

  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家庭经营,肥东县

  推进农业家庭经营创新,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课题,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近期,我们在对肥东县调查时发现,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一些村庄以推进土地整治为契机,实行土地流转,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推动农业的结构性调整,促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大幅度增加技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投入,使农业增产增效,开创了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形态,走出了一条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改造传统农业的有效途径。

  一、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形态

  肥东县是安徽省的人口大县和农业大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约1亩),主产水稻、小麦和油菜等,一年两熟。我们调查的三王村和许井村是肥东县的两个普通村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与全县平均水平差不多。在这两个村,对一般种粮的农户,农业经营收入是十分有限的。近几年这两个村,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以土地整治为契机,实行土地流转和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动农业的结构性改革,使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我们调查,在这两个村中,参与整治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民,主营设施蔬菜生产,将整治后的耕地变成了“金土地”,每亩蔬菜产量达到1万斤左右,产值1.3万元,扣除成本5000元,每亩纯收益8000元,与一般种粮户相比,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高投入、高产出和高效益(见下表)。同时,在设施蔬菜生产的快速发展中,还充分利用了当地养殖业规模经营发展提供的废渣、沼泥等肥料资源,充分利用当地农村的留守妇女及中老年富余劳动力资源,使这一发展与当地的畜牧业发展的结构转型和农民工大规模外出转移就业互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设施蔬菜种植户与一般种粮农户的投入产出比较2011年)

项目

一般种粮农户

设施蔬菜种植农户

两种农户差异

每亩产量(斤)

1700

10000

-

每亩产值(元)

1830

13000

11170

每亩成本(元)

1390

5000

3610

每亩纯效益(元)

440

8000

7560

家庭经营的规模(亩)

35

5100

295

家庭经营的农业收入(元)

4832

4万~80

3万以上

  注:①对种粮农户,每亩产量为粮食产量,包含水稻1000斤和小麦700斤;对种菜农户,每亩产量为蔬菜产量,包含一年两季产量之和。②每亩成本含固定资产投资折旧、农业生产资料、农机作业成本和田租,田租都按每亩600元计算。

  资料来源:一般种粮户数据来源于肥东县农委提供的材料,其他数据来源于调研组根据实地调研情况估算。

  与一般种粮的农户相比,这两个村经营设施蔬菜生产的基本单位仍然是农民家庭,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都从事农业生产,但这种家庭经营在形态上发生了新变化。由于这种经营形态上的差异,尽管设施蔬菜的生产是高产高效的,但并没有导致周边农民一哄而上发展设施蔬菜,而是形成了高产高效的设施蔬菜生产与周边相对低效益的粮食生产相互并存的局面。

  (一)家庭经营规模化

  当初两个村发展现代农业招商引资的范围是开放的,参与整治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民来源多样化。在这些人员中,既有来自本地本村的农民,更多的是来自周边及其他地区的农民,特别是吸引了一批在城镇做小生意的经纪人、在其它地区从事大棚蔬菜生产的农民、多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等“抱团”下乡创业。这些人员来自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工作经历和背景,富有吃苦创业精神,提升了人力资本,突破了本地本村传统农民的限制。同时,在这些新的家庭经营中,土地主要是从农民及其村集体租来的,土地成本显著增加,地租的价格随行就市,目前平均每亩为600元/年。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两个村每个农户经营设施蔬菜的土地规模最小的约为5亩,最多的约为100亩,多数在10~30亩左右。与当地一般种粮农户相比,家庭经营规模有所扩大。尽管这种规模与人们一般所认为的理想规模要小,但由于设施蔬菜生产过程中用工量很大又无法用机械替代,这种规模实际上是比较合适的。

  (二)生产服务专业化

  农民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经营的品种以杭椒为主,这种蔬菜一年种两季,有10个月可以进行生产,作物单位产量高,都是采取钢架大棚的生产方式,每亩一次性投入10000元以上,同时生产的专业性、技术性强,实行标准化生产、配方施肥、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和病虫害防治。为了解决生产技术问题,除了农户之间互助外,当地的牌坊乡政府还组织农技部门牵头,专门成立一个农业技术协会,安排专人负责为这些农民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三)请工雇工经常化

  由于农民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加上杭椒这种蔬菜的生产的劳动用工量大,在两个村的设施蔬菜生产中,劳动力十分紧张,需要经常性请工雇工,劳动用工成本支出很大。在许井村的田园合作社,五个成员农户每家经营规模在80~100亩左右,这些农户1年中10个月的生产周期都要经常性雇工,一般淡季雇工量为40~50人,雇工的工价每天在40~50元左右,到生产旺季则要雇工60人以上。遇到稻谷插秧和收获时节,雇工工价快速上涨,每天达到80~100元(8小时)左右。在生产旺季,为了解决劳动用工问题,农民还要联合组织车辆去其他很远的地区招工雇工,解决午饭问题,并接送务工者。在这个合作社,一个农户平均每月支出雇工工资约3万元,一年支出达30万~40万元。

  (四)产品营销市场化

  我们调查的两个村的农民种植大户目前都选择了杭椒作为主打产品。据了解,杭椒是一种比较高端的蔬菜,只能在少数特定的地区生产,只要产品质量比较过关,在全国的宾馆饭店有比较好的销售价格,市场销售前景比较好。经过多年的努力,在这个区域生产的杭椒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获得过多种产品认证,曾经被认定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指定供货产品。在产品上市后,批量供货能力很强,据估计在全国同期上市的产品中所占的市场份额已经占到1/3以上,能够做到分级分类供货。除了在蔬菜生产上市的时候每天要与各地的经销商联系以外,每年在生产淡季及换季的时候,这两个村的农民代表都会到全国各大市场走访客户,了解信息,建立联系。农民销售蔬菜的方式,主要是外销到合肥以外,目前已经建立固定的销售渠道,即在联系好各地经销商的基础上,通过物流公司上门收购,然后直接发到各地经销商,然后进行结算。为了解决保鲜销售问题,农户在合肥市建立了专门的冷藏设施,物流车辆下午进农户收购,晚上拉到合肥进入冷库,第二天一早送往北京、杭州等大市场销售。

  (五)以合作社为服务载体

  两个村在发展设施蔬菜的过程中都各自建立了农民自己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以此作为经营服务的基本载体。我们深入调查了两个合作社,一个成立于2009年,土地面积200亩,注册资本22万元,成员为8户,平均每户经营规模25亩;一个成立于2010年,土地面积450亩,注册资本100万元,平均每户经营规模90亩,成员为5户。两个合作社的成员之间都带有一定的亲属或邻里关系,实行统一销售产品、经常性交流信息和分工互助合作。在农忙季节,合作社每个成员都比较忙,相互之间进行分工组合,有的负责联系水库放水解决水源供应问题,有的负责联系专车招工招人,有的负责联系客户卖菜,遇到难题大家一同会商解决等,建立了一个好的通过互助合作解决问题和提供服务的机制。

  二、政府给予的大力扶持

  新型家庭经营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在帮助农民化解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方面做出了重要努力。

  (一)土地整治与基础建设

  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对耕地平整和水源保障的要求很高。由于合肥市地处江淮分水岭,丘陵山地多,平原少,天然适合于发展设施蔬菜的耕地不足。从调查的两个村庄来看,由政府牵头推进的土地整治是发展设施蔬菜产业最重要的起点。同时,政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发展条件,为农民实行适度规模家庭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划引导和组织协调

  2008年,合肥市政府制定了《合肥市现代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将牌坊乡列入建设重点,提出以肥东县牌坊乡等为中心,到2012年新建(扩建)反季节商品蔬菜基地5万亩。在两个村庄土地整治完成后,由政府和所在村组织牵头,统一组织农业招商引资,并协调农户推进土地流转,签订了5年期土地流转合同,为流出土地的农民提供保证,实现了资源要素的流动和优化重组。此外,由于蔬菜生产用水较多且和粮食生产用水在季节上存在差异,当地政府还牵头组织农民以及农民和水库管理方之间进行协调,通过换水和建立周转性水塘等措施,帮助菜农解决蔬菜生产中必需的经常性用水难题。

  (三)专项补贴与资金扶持

  主要措施:一是财政补贴。2008年11月,合肥市专门出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不仅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现代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发展,决定对在规划区域内新建无公害蔬菜设施栽培小区,分类型按面积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日光温室大棚,集中连片4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钢架大棚,集中连片70~150亩的,每亩补助2500元;151~300亩的,每亩补助3500元;30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2010年,合肥市专门出台了《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保留了对发展设施蔬菜发展的专项财政补贴政策不变。二是金融支持。有关金融部门和单位也对设施蔬菜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在我们调查的许井村,农民在发展设施蔬菜时就获得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供的5万元小额信贷。

  (四)技术服务与风险管理

  为了解决设施蔬菜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牌坊乡政府专门成立一个协会,安排专人负责为菜农提供免费技术服务。2011年,肥东县开始试点为许井村的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因台风、暴雨、大雪等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每个大棚保险金额为4500元、蔬菜1200元、薄膜500元,合计6200元,保险费由市政府(30%)、县政府(40%)和农民自己(30%)分担,农民积极性很高,合作社的480亩设施蔬菜全部参加该项保险。

  三、决定经营规模的因素

  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新型家庭经营的重要条件。但决定农业经营规模的因素十分复杂,既受农业产业本身的生产特点影响,也受各地区域基础条件特别是劳动力供求状况影响,既受政策因素影响,也受农民自身能力因素影响。从调查的两个村来看,对于发展设施蔬菜的经营规模来说,农民认为,土地本身并不是当前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因为如果要扩大经营规模,土地还可以租入,目前的租金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制约设施蔬菜经营规模的真正的关键因素,除了产品生产本身的区域限制外,最重要的是农村劳动力供应日益紧张和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农业生产的类型和基础条件

  据调查,在自然条件下,绝大多数地区杭椒1年只能露地生产1季,全国从南到北都有一些地区种植杭椒,但产量和品质存在波动,经营效益很难控制。只有在设施农业条件下,杭椒可以1年生产2季。从全国的自然地理条件看,肥东县具有发展1年2两季杭椒栽培的有利条件。但是,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杭椒生产中不仅对耕地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而且亩均劳动用工量大,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占用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在这种蔬菜的生产中,用水比较频繁,用有机肥及农家肥比较多,同时由于亩产量高,总产量大,产后保鲜要求高,运输量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和市场流通体系的要求很高。这些都限制了经营规模的扩大。

  (二)农业劳动力的供应与用工成本

  农业生产劳动比较辛苦,而工价又不可能太高,决定了在农业经营中的请工雇工是比较困难的。在蔬菜特别是设施蔬菜生产中,劳动用工量大,决定了蔬菜的规模经营对农业劳动力的供应状况及成本十分敏感。调研表明,按照目前设施蔬菜的发展水平,1亩地的平均劳动用工量为30~40个工,按照一年两季计算,如果不雇工,一个农民经营设施蔬菜生产规模的极限是5亩。许井村的5位种植大户反映,当初他们抱团到这里创业,一个重要因素是这里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用工成本相对较低,最开始的时候只有35元左右,比其他地方低1倍左右。

  (三)政策扶持引导和农户本身能力

  合肥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对农民经营规模产生了重要作用。在合肥市出台的补贴政策中,对规模经营的补贴标准比较高,但享受补贴有较高的门槛,而且标准是分等的,不同规模的补贴标准差别很大,比如对钢架大棚的补贴的起点是每亩2500元,要求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在70亩以上,档次不同的补贴每亩相差1000~1500元。如果农户经营规模太小,很难集中连片,得到的一次性专项补贴资金也就很少,甚至得不到补贴。对很多本村本地普通农民而言,发展大棚蔬菜,受一次性资金投入、生产管理、劳动用工投入、市场销售、风险承受力等经营能力因素约束,经营规模普遍不大。这也是在同样一个农村区域不同经营规模的农户(从种3~5亩设施蔬菜到种80~100亩设施蔬菜)同时并存、不同经营效益的产业(从种水稻到种设施蔬菜)同时并存的重要原因。

  四、思考与建议

  (一)未来农村“谁来种地”有了另外一种答案

  对肥东县农村发展的调研表明,随着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管理制度,一些地区发展新型家庭经营的环境和条件已经逐步具备。发展新型家庭经营的方式,除了在粮油作物等土地密集型产品发展中注重推动经营规模扩大外,还包括在设施蔬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发展中引入现代要素,发展适度规模的高产高效农业。与传统家庭经营相比,新型家庭经营将在农民和土地的来源、家庭经营的规模、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雇工状态、产品的市场营销、农民之间的互助合作、政府的支持服务等方面发生重要变化,由此推动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为农村发展培养了一批能人,他们是未来农村改革发展创新的宝贵人力资源。今后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民的来源及其获得土地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未来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农村是否有人种地,而在于农业经营本身是否获得较好的效益,在于农业经营是否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在于政府能否为农业经营提供合理稳定的制度安排和不断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扶持政策亟需完善

  对肥东县农村发展的调查也表明,尽管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比较重视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已经取得一些重要成果,但受人多地少的国情所限,总体进展有限,需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目前一些具体支持政策设计还需要抓紧完善。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在政策扶持的对象上存在歧视,重企业轻农户,重大户轻小户,重招商引资轻扶助本地农户,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不清晰。二是在政策扶持的标准上没有体现产品差异。粮食是典型的土地密集型产品,经营收入不高但比较稳定,亩均用工量最低,市场风险小,人均规模可以扩到几百亩甚至上千亩。蔬菜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经营收入有所提高,但比较费工,投入较大,技术性强,经营风险明显增大,合理扩大经营规模的程度是十分有限的,每个农户经营20~30亩可能就是合理规模。三是在政府扶持的基础管理工作上还不扎实。由于设施蔬菜生产对劳动用工的需求量很大,在发展区域布局上并不适宜大规模集中连片发展,而是需要点状布局,以实现对各地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充分利用,现行的很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此重视不够。目前农民发展规模经营的土地主要来自土地流转,基本做法是由村集体与新的规模经营户直接签订协议,在多数协议中并没有原承包户农民的参与,合约内容比较简单,相关方的财产权利界定考虑过于简化,存在管理和法律上的重要隐患。

  (三)推进农业家庭经营创新要抓住关键环节

  对肥东县农村发展的调查看,今后我国农业兼业化与专业化将长期并存,发展新型家庭经营最重要的途径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同时加快建立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配套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在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中的支持引导作用。新型家庭经营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收益特征,单靠农民本身的力量很难突破增长瓶颈,需要政府积极组织协调、提供支持服务与相关保障。土地的平整程度和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是制约农业规模经营最大的因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业的生产性投资,以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为切入点,促进土地集中连片,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农业发展条件,为推进新型农民家庭经营提供最重要的基础。

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秦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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