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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格里拉县虎峡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香格里拉县虎峡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来源:云南省迪庆数字乡村新农村建设信息网     日期:2013-04-03  浏览:524

  香格里拉县虎峡生态种、养殖(植)协会成立于2005年9月14日,2008年6月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宗旨是发展多元化农村经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积极吸纳养殖户、市场经纪人、病疫情防治技术人员等加入合作社,并制定了自己的合作社章程,各级党委、政府给予合作社大力支持,促其健康发展,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合作社已发展、带动农民养殖户320户,积极带动野猪养殖业,带动酒厂的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酒糟在养殖业的利用大大降低了养殖成本,一方面促进企业各生产环节的循环发展和资源整合利用。另一方面积极带动广大农民与企业的对接发展。合作社按统一技术操作规范,统一饲料标准,建立产地、产品身份证制度发展生态种、养殖业。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管理、统一防检疫、统一品牌销售。并于2006年3月2日向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了“虎峡”商标。畜牧业是香格里拉县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新时期合作社的工作不仅仅是养殖技术、疫病防治技术、饲养管理技术的推广;还有生态养殖技术、防污治污技术的推广;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生产标准的推广;更有优秀生态模式、企业品牌及产品品牌的推广等。

  合作社充分发挥“纽带”、“示范”和“辐射”作用,为会员单位及会员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和行业技术培训及产品销售服务,不断提高合作社会员的养殖技术及养殖效益。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会员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技术难题和销售难题,规避养殖风险,增加养殖收入。一、针对一些会员存在的技术与管理问题,组织专家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进行科学引导,为养殖户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二、组织专题会议,开展专题培训。有计划地设计并举办禽类、羊类、猪类等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会员间养殖经验的交流,为养殖者解决生产中技术与管理等相关问题,为会员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 三、打造与推广会员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利用畜牧推广自身的资源优势举办品牌培训班,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宣传产品品牌,努力培育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养殖合作社成立以来,积极为广大养殖户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真正起到了协调协商、共同发展的作用,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建立了以虎峡农民会馆为主的服务工作站,设立了电脑室、图书室、培训室及党员活动室,每两个星期更新一次科普宣传栏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分别组织了科普、实用技术、养殖技术、兽医常识等相关的讲座及培训。针对农民群众需要的养殖技术与生产中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经常更新畜牧技术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强成员与合作社的联合来提高农民的增收致富能力。

  加快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服务能力、提高畜产品竞争力,实现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在每个村重点培养2—3名科技示范户,通过他们把增产增收的效果实实在在地展示给老百姓。然后以点带面,提高辐射和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养殖者科学养殖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合作社 “纽带”、“示范”和“辐射”作用,2010年建立了农民会馆,成为种、养殖户及周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的基地,配备了电脑室、科普图书室。为广大会员和农民建立了技术培训、电脑学习、了解市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信息化平台。成为了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活动基地。以“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中心任务,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充分发挥合作社党支部不同于农村、不同于机关、不同于其它企业的特殊党支部这一特点,合作社党支部经过多次召开支委扩大会和支部扩大会,广泛真求意见和建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行为准则、党员示范户挂牌标准和年内工作计划等。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适应我国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新形势及合作社的实际,合作社领导大胆调整了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出“树百年‘雪源谷’生态产业兴农”战略和实施这一战略的宗旨:“发展绿色经济、服务和谐社会”。吸纳岭地野生动物养殖公司、酒业公司为会员,积极带动野猪养殖业,带动酒厂的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酒糟在养殖业的利用大大降低了养殖成本,一方面促进企业各生产环节的循环发展和资源整合利用。另一方面积极带动广大农民与企业的对接发展。组织养殖户到基地考察、学习,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养殖,对养殖户实行分片区统一管理。具体将养殖户划分为专业养殖户和一般散养户两类。专业养殖户养殖特种野猪20头以上,具有一定的养殖基础,一年养殖2批,示范养殖户每年根据合作社的计划发展并管理一般养殖户。一般散养户主要是原来的家猪散养户,野猪替换家猪养殖,每年出栏10—20头左右。养殖户的特种野猪养殖,采取仔猪下放由养殖户领养,出现意外死亡由公司和养殖户共同承担,公司对养殖户按养殖合同以商品猪净增重核算养殖费。在虎跳峡镇试行了农户养殖种猪的工作,安排下放经产特种野猪种猪10组112头,由养殖户饲养母猪,每户5-10头,由合作社安排统一配种、统一供应饲料,产仔断奶后公司按合同回收。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创新服务体系。合作社加强农户成员与州级扶持型龙头企业岭地野生动物养殖公司的联合,创造并完善了寄存养殖模式。即把种猪及仔猪下放由养殖户领养,对种猪养殖户生产的仔猪按养殖合同回收不需扣除种猪成本,商品猪养殖户不需购买仔猪,出栏商品猪按以商品猪净增重核算养殖费。出现意外死亡由合作社和养殖户共同承担。使广大养殖户一方面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高的收益,另一方面使合作社和成员养殖户的关系更加密切。

  养殖合作社通过开会、办学习班等形式,积极组织会员间的经验交流,对普遍存在的养殖技术难题,由合作社牵头聘请有关专家现场指导讲授,使会员的养殖技术不断更新,专业水平迅速提高,并引进和推广了立体养殖技术。特种野猪胴体瘦肉率较高,一般为65%~72%,比家猪要高,特别是肌肉内亚油酸的含量是家猪的1.5倍~2倍,肉的剪切力(剪切力小,表示肉嫩)只有家猪的50%~67%,即嫩度26N。对恶劣条件的适应性优于一般家猪。对青粗饲料的利用能力比家猪强,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农副产品,抗病能力强,饲养成本低,经济效益很好。合作社加强品种资源开发利用,增加农民收入,为确保这一产品的竞争优势,加强了种源调配管理,严禁近亲近代繁育,防止种源退化。积极在优质品种的培育上下功夫,基本形成了从品种选择、繁育到销售的一整套科学体系。通过发展培养成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生态特种养殖业。使发展生态种养殖产业成果辐射到全州1个县4个乡镇22个村。总产值近2000万元,将具有地方特色的“虎峡野猪”打进了丽江、大理及昆明等内地市场。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品牌效应。①、商品猪养殖户采用合作社配制的浓缩饲料,加入一定比例的自产原料(玉米、麦麸、米糠、蚕豆等)配制成全价饲料,进行饲喂。平均饲料成本在每市斤1-1.2元。而青、粗饲料对养殖户来说价格低廉,来源充足,几乎无成本。特种野猪比较耐粗饲,青、粗饲料可占日粮60%以上,肉料比为3.5-4:1左右,因饲养条件不同,特种野猪每市斤增重饲养成本在3.50—4.50元之间。养殖户养殖的特种野猪从30市斤到150市斤,增重120市斤需5-6个月,每年可养殖两批。合作社通过积极协商,使养殖户签订的养殖合同每市斤增重保底养殖费为7.00元,一般条件下养殖户养殖每头特种野猪半年可收入960元(增重120斤×7元=840),饲养成本518.4元(120斤增重×3.6料肉比=432斤料,1.2元/斤计算),每头商品猪半年利润=收入-成本=840-518=322元。②、种猪养殖户的母猪在领养时已经是能繁母猪,其中第一次领养的都是配好种的妊娠母猪。饲料都是定量3市斤/天,统一由公司供应,每天的饲料成本为3.54元,哺乳期加料1.5斤计1.8元,按每年产两胎、每胎成活8头计算,年产16头仔猪,平均每头仔猪50天断奶20斤,回收价12元/斤。每头母猪年收入3840元(16头×20斤×12元=3840),饲料成本(365天×3.54)+(2胎×50天×1.8元)=1472元,防疫及预防药品成本每年每头500元,每年每头母猪利润=3840-1472-500=1868元。

  上年合作社实现利润18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86万元,按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100507.24元,按出资比例进行剩余盈余分配67004.84元。通过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管理、统一防检疫、统一品牌销售。 增进了成员间、成员与合作社间的沟通和了解,使一些普遍存在但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通过合作社的协调尽快得以解决,增强了养殖户间的凝聚力,有助于名优新特品种的引进推广。从市场销售方面看,合作社在市场宣传及名优品牌打造上的优势日趋明显,势必大大提高这一行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发挥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难以比拟的作用和优势,随着合作社活动的逐渐开展,势必会更加有利的推动我县乃至全州特种养殖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目前已被农业部授予2012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光荣称号。

  名称:香格里拉县虎峡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 香格里拉县

  邮编:6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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