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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财政“输血”提升合作社“战斗力”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4-04  浏览:64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明显作用。然而,浙江省嘉兴市合作社规模偏小,实力弱,多数合作社市场经营能力弱,对周边农户带动能力尚不够强大。随着《嘉兴市本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通过财政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打造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了有利条件。

  198家合作社

  带动农户7.45万户

  统计数据显示,到2012年底,市本级正常运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98家,其中种植业有103家(粮食类25家)、林业有2家、畜牧业有37家、渔业有22家、服务业有33家、其他1家,合作社成员10633个,带动农户7.45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2.45%。

  去年,市本级共落实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919.57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农民信息、农经管理网等网络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得到了推介,扩大了社会知名度。知名品牌得到了财政奖补,到去年年底,市本级已有85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数90个,56家合作社通过农产品的质量认证,18个品牌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

  在新出炉的《嘉兴市本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可以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与资金的安排使用,旨在通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扶持带动能力强、资产运行优良、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财政扶持环节和补助标准,市财政将对新评定的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资金。对于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资金。

  对于认定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年度投资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给予设备购置金额20%的一次性补助,对其因生产经营、建设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给予利息支出50%的贴息补助。对开办营销网点和农贸市场直销点,连续3年给予50%摊位费、房租费补助。

  规范化专业合作社

  预计可达189家

  尽管目前浙江省嘉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不少成员的期望仍有差距。有部分合作社只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只有合作的架子,而没有合作的内容;具有相当规模和经营实力的合作社不多,多数合作社市场经营能力较弱,辐射范围狭窄,与现代农业主力军有明显差距。

  而不同类型领办人的合作社在具体运作上仍各有利弊,其中种养、营销大户牵头组建的,有技术和销售渠道,但管理水平低,家族制趋势明显;而农机、供销等部门牵头组建的,信息较灵,管理能力较高,但经营机制不活;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产品销售容易,价格相对较高,但权利集中,利益分配机制难以协调。

  接下来浙江省嘉兴市将梳理现有的扶持政策,着力从财政资金扶持、用地用电优惠、税收减免落实、信贷资金支持、管理人才培养、农产品保险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时,针对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寻求在现有政策下的扶持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预计到“十二五”末,市本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达1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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