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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贴力度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4-17  浏览:111

  从三亚市财政局获悉,为支持三亚市农民集约农业资源,抱团闯市场,凡是符合三亚市财政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都可享受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每个农民合作社原则上补助资金20万—25万元。

  根据要求,符合财政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满足以下标准:

  一、合作社组织依法工商注册成立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及必要的设施;二、具有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鼓励使用电脑会计软件记账;三、不能连续两年获得农民合作组织专项资金支持,累计扶持不得超过3年;四、优先扶持示范社,能有效地为合作社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

  据了解,此次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是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二是组织标准化生产;三是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四是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五是开展专业技术、财务管理等知识培训;六是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等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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