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破解信贷难题的“1+1”模式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6-10  浏览:69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针对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作为独立承贷主体的现状,江苏如皋农商行采取“1+1”模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现了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双赢”。

  建立“合作法人+合作农户”双扶持机制。一方面,农商行对具备承贷资格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比如,成立于2007年10月的如皋市光远果蔬专业合作社,由15个村的草莓、蔬菜种植大户共同发起,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为支持该社发展,如皋农商行向其发放贷款500万元,作为支农典型单位扶持。通过信贷扶持,目前合作社已发展社员108户,人均年收入达3万元。另一方面,农商行还将扶持对象锁定为合作社社员,通过向其发放小额农贷、提供种养技术、购销信息的方式,扶持绝大部分不具备承贷主体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其步入专业化、规模化、效益化的发展轨道。

  建立“龙头企业+基础产业”双轨道机制。截至2012年末,如皋地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52家,成员41.35万人,成员出资总额50多亿元,主要分布在种养业等基础产业。为推动当地基础产业发展,农商行在支持基础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也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心力量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如皋市光远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石明军,同时也是南通光远速冻制品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合作社的农产品全部销售给南通光远速冻制品有限公司,再经其深加工,远销欧美、日本等国家。农商行通过对这类龙头企业的支持,既带动了农民增收,又促进了当地基础产业的发展。

  建立“政府扶持+规范引导”双推动机制。针对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现状,考虑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内部管理尚不成熟或不完善的特点,农商行一方面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政策倾斜和支持,对有经营实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和担保条件;对松散型的专业合作社,以对其成员进行支持为主,帮助合作社渡过起步阶段的难关,间接推动合作社步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另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自身完善,理顺内部产权机制及责、权、利关系,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1+1”模式带来了信贷投放的持续放量。截至今年5月20日,如皋农商行已累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及其成员发放贷款约3000万元,支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1个,带动农户4900多户。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