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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意愿分析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6-14  浏览:375

  摘 要:为了研究陕西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本文通过对190个农户进行一对一访谈调研获得的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劳动天数、土地规模、医疗保险四因素对农民入股意愿影响显着,认为解决的对策有:进一步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扩大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

  前 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农户经营的优越性不再明显。集中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是适应国际大市场的有效途径,于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运而生,但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并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此时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便得到了应用和发展。作为农民集体行动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有效载体,它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平台。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意味着农民成为股东,拥有合作社经营成果的剩余索取权。这不仅适应现阶段让更多的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农民增收。

  目前学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仅限于法律层面[1,2],对于加入农地股份合作制影响因素有少数人曾进行了研究。[3,4]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是发展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入股的第一行为主体和最终实施主体。因此,了解农民的主观意愿对于揭示制约这种发展形式的因素及制定政策支持措施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5]

  一、样本描述及变量说明

  (一)样本描述

  样本数据是2010年8-11月对陕西省农户进行一对一随机访谈获得,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0份,有效率95%.调查对象主要是陕西省各市县的农民,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其中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118人,不愿意的有72人。

  (二)变量说明与预期

  共选择了15个变量:1个因变量反映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14个自变量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影响这一出资方式的因素。表1为自变量的定义及假设预期方向。 1.农户个体特征预期分析。如表1所示,性别作为农户特征变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预期影响不能确定。在农村,男性农民作为家庭主力,承担着主要的家庭劳动责任,可是在当今形势下,男性农民可能会外出打工,没法顾及土地经营;再者,男性农民的视野比较宽,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从而可能更愿意土地入股合作社。但是女性作为农业生产者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劳动强度的影响,也较愿意土地入股。从行为理论上分析,年龄这个因素的预期方向也不能确定。现在的农二代大部分从小就在学校接受教育,踏入社会后多半都是外出打工或干其他事情,一方面没有进行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种地,所以青年的入股意愿可能会比较强。老年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老化而且他们对土地的珍视比青年人更强烈,所以其可能不愿以土地入股。但是,当年龄大到一定程度时,由于自身体力和精力的限制,他们也可能更愿意以土地入股。一般来说,干部在农村的各个方面都属于比较优秀的人,而且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其入股意愿较高。文化程度预期与入股意愿正向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通过其他途径增收的可能性大,故用土地入股的概率也大。劳动技能的预期与入股意愿反向,这是因为有劳动技能的农民其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比较好,属于农业生产中的“老把式”,所以其可能更愿意自己种地。

  2.农户经营特征预期分析。劳动力占比预期与入股意愿反向,因为劳动力占比越高,说明家庭劳动力越丰富,则农户更愿意自己种地。土地规模预期与入股意愿正向,一方面,土地规模越大,农户自身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规模大的农户一般就是所谓的农业大户,他们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拥有的股份会比较大,从而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兼业程度这个指标预期与入股意愿成正向,兼业程度越高说明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大,通过土地获得的农业收入越少,那么农民可能更愿意将土地入股合作社。劳动天数预期与入股意愿成反向,劳动天数越多,说明一年当中花费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时间比较多,入股的意愿就不强烈。

  3.社会保障预期。对于农民,土地充当着很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很多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很大原因就是担心失去最基本的保障。于是,笔者认为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预期方向与入股意愿成正向。

  4.认知特征预期。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与入股意愿预期成正方向,因为合作社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惠农作用的法人组织,其初衷就是为了农民增收,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合作社也是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方式,只有对合作社的运作和利益分配等足够了解,农民才愿意。是否已经加入合作社说明了农户入社的状态,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对合作社运作的了解,成正向。

  

 

  二、模型选择

  本项研究主要考察的是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因变量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愿意和不愿意,是离散的。由于普通的回归模型因变量的取值范围在正负无穷大之间,故在本研究中不能适用。二元因变量的Logistic回归模型适用于本研究,其建立的Logistic回归模型应为: (二)结果分析1.农户个体特征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农户个体特征变量中没有达到显着水平的变量,这说明对于土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农户自身因素不是影响的主要因素,但从系数来看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性别的系数为负,说明女性较男性更愿意;年龄与愿意的概率成负相关,说明青年人更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这与现实情况相符。因为农二代大部分从小就在学校接受教育,踏入社会后多半都是外出打工或干其他事情,一方面没有进行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种地。文化程度与预期一致,说明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通过其他途径增收的可能性大,故用土地入股的概率也大。劳动技能与预期入股意愿一致,这是因为有劳动技能的农民其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比较好,属于农业生产中的“老把式”,所以他们更愿意自己种地。是否为村干部与预期一致,因为村干部是农村里见识多、认识水平高、能力比较强的人,而且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其入股意愿较高。

  2.经营特征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经营特征对农民土地入股意愿的影响较大。土地规模达到了5%的显着水平,其系数为正,与预期方向一致。这是由于一方面,土地规模越大,农户自身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规模大的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拥有的股份比较大,从而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劳动天数达到了1%的显着水平,其系数为-0.005,说明劳动天数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对农民土地入股意愿具有很小的反向影响,但劳动天数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兼业程度达到了10%的显着水平,其系数为1.529,与其他变量相比它的变化对入股意愿影响幅度较大,这也符合预期与现实。劳动力占比没有达到5%的显着水平,且与预期相反。这说明传统的认为能劳动的人越多就越要依赖土地的观念已经不适用。家庭劳动力多,剩余劳动力就会从事非农生产,获得更多非农收入,于是土地对家庭的收入作用就会降低。收入多就可以运用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方式,土地对家庭保障功能就会弱化。

  3.社会保障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我国在农村实施新型合作医疗以来,广大农民基本都参加了医保(本次调查参加比例为94.7%),这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从本研究可以看出,它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是否参加医疗保险的显着水平为5%,系数为1.787甚至超过了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1.577,这说明医保对农民入股意愿的影响很大,也说明了社会保障对农民的重要性。

  养老保险没有达到5%的显着水平,且方向与预期相反。本次调查中63个农民有养老保险,127个没有,而有养老保险的大多都是山区或半山区的农民,这些地方合作社发展缓慢,农民对合作社了解不多,其用土地入股的意愿较弱。

  4.认知特征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对合作社的认知特征变量都比较显着,这说明对合作的了解程度和加入状况都不同程度影响农民的入股意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同于人民公社的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农民对其运作和具体操作情况的了解程度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农民在了解合作社的运作机制、盈利方式、利益分配方式、管理者经营能力等情况下,确定风险最低才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去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劳动天数、土地规模、医疗保险是影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显着因素,兼业程度和是否加入合作社也较为显着。农民进行土地经营权决策时对个体特征考虑较少,经营特征、社会保障和认知特征才是重要决定因素。这反映了农民在对待生存之本的土地问题时很慎重,总是首先考虑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故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程度。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意识层面的影响,通过典型示范进行实例影响,使农民意识到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为了提高农民的弱势地位和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而自愿结合起来的组织,从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

  2.扩大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具有经济收入的功能,更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现阶段仅依靠土地收入生活的农民很少,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就是因为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民,尤其是年老的农民而言很重要。因此要想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的将土地以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出去,就需要扩大农民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并提高社保水平。

  3.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入。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是一个现实问题,但短时间内不能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因此,政府应一方面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使得青年农民能够掌握一技之长,进行自主创业或外出从业;另一方面对中年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开展农民职业教育事业等,提高技能水平。[5]这样他们就可以从事技术密集度更高的工作,从而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合作社发展,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参考文献:

  [1] 刘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个法律疑难解析[J].学术论坛,2009(4):141-146.

  [2] 丁关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问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7.

  [3] 樊小红。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成都市的调查[D].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36.

  [4] 李小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地股份合作社的意愿分析---基于浙江省温岭市的调查[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70.

  [5] 周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理论与实践[J].新重庆,2008(11):10-13.

  [6] 王济川。当代科学前沿论丛Logistic回归模型---方法与应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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