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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师生参与的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和省领导重要批示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6-19  浏览:513

  近日,由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卡特)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撰写的关于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国务院和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副总理汪洋和省长李强、省委副书记王辉忠、副省长黄旭明、朱从玖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调研报告内容,要求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创新,加大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部署,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粮食供应保障,从去年10月份开始,卡特中心、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CCFC)黄祖辉教授、顾益康教授、郭红东教授和博士生王长川、硕士研究生周惠珺、邢沁青、兰欢、邱元等参加了由省现代农业研究会组织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课题调查和讨论。在周国富、段应碧两位名誉会长的直接指导下,在省农发集团、省农业厅和10个产粮大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会领导亲自带领由浙大、浙师大师生及省农发集团发展研究部、研究会秘书处人员组成的调研队伍,到全省10个产粮大县、20个乡镇、80个村和13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 的专题调研。其中郭红东教授带领学生负责对浙北的杭州市萧山区、嘉善县、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鄞州区、诸暨市5个县(市、区)种粮主体的调查和全部调查数据的分析报告。

  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调研任务,获得有效访谈记录92份,座谈会记录10份,入户问卷271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改革开放35年来及当前我省粮食生产发展趋势和面临形势,从粮食保障、粮农增收、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揭示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着重从微观着手,对当前我省粮食生产的多元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分类剖析和横向比较,提出了需重点关注支持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等三类新型主体,并对这些主体发展中面临的共性、个性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梳理分析;最后一部分着重提出加快土地流转、强化功能区建设、培育职业农民、完善生产服务、加强金融保障等五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5月20日,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报告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并请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予以研究。5月27日,李强省长批示要求深入调研,大胆探索,培育现代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促进我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5月28日,王辉忠副书记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李省长批示精神。黄旭明副省长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总结经验,突破问题,探索试行。6月4日,朱从玖副省长批示认为调研内容很有价值,要求省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通过改革创新支持和服务好粮食经营主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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