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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江安县工商局“四重四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8-08  浏览:99

  近年来,江安县工商局把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保护农民经济利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全程帮扶,倾力支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带动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截至目前,该局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42户,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

  抓好舆论重培训,实现行政指导亲民化。该局组织涉农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农业大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进行跟踪报道,让农民了解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态度、优惠政策,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运作模式等,动员鼓励农户带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做好好服务重指导,实现行政指导便民化。该局简化登记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印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指南》,从名称查询、名称核准、章程示范文本、申请材料制作到设立登记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实行三优先措施,即优先受理、优先核准,优先发照。针对办理合作社大部分为农民群众,文化程度较低的状况,注册登记人员现场指导登记文书和材料的填写,及时解决登记中出现的问题,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发挥职能重扶持,实现行政指导贴心化。该局积极发挥商标、广告管理职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品牌。按照一社一牌的思路,帮助合作社有特色的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指导建立商标、培育管理制度,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并运用广告策略突出商标宣传,扩大合作社及其产品、服务的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同时,该局大力推广农业订单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约行为,对合作社的订单签约和履行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及时调解订单纠纷,促进订单履行。

  健全制度重回访,实现行政指导规范化。该局通过开展回访巡查,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帮助专业合作社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监督制度、责任承担办法等,用制度约束合作社、规范合作社,发展合作社。并依据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出资情况、业务范围、法人代表等登记事项进行回访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专业合作社变更,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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