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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庆武:新时代农民合作社发展应注意几个问题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8-14  浏览:99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并不是中国所独创,目前已经有160多年历史,在美国、荷兰、瑞典、日本等国家都已经是成熟的经济组织。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虽然兴起的时间不长,但是发展的很好。截至2011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2.17万个;入社农户4100万户,约占总农户的16.4%,平均每个合作社70个成员;目前单个专业合作社平均出资额为84万元。

  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一些省、市也公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逐年增加。各地涌现了一批经营比较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二、加快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强化扶持。社员都是势单力薄的小农户,他们在主客观上都有一定的难处,要把合作社建设好,必须进行扶持。一是财政扶持。对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品牌创建、技术应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都要给予财政补贴。二是政策倾斜。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产业化经营、科技推广等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金融支持。对合作社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作为信贷的支持依据,支持财产抵押贷款,保险公司的保险要覆盖合作社,开展信贷加保险业务,使合作社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其他部门也都要从扶持出发,制定相应政策、分工负责、共同助推合作社顺利的“爬坡过坎”。

  2、强化监管。合作社必须要有合理有效的内部机制,财务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民主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坚持做到一人一票。也一定要做到依法建设,按章办事,尤其要保障社员的财产安全、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的权利,使制度成为社员的可靠保证,真正解除社员的后顾之忧。

  3、强化效益。效益是合作社兴办的动力,也是农民入社的目的,或者说是农民建立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合作社要为社员提供服务,社员又通过使用服务,为合作社做出贡献。合作社要尽可能的满足社员的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获取生产贷款,或者是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社员外出劳务。合作社为社员服务越多,社员获益越多,积极性就越高,合作社的生命力就越强,有利于拓展合作领域、合作空间、不断升级换代走向更高层次。

  4、强化原则。合作社建立和运营必须要坚持原则,社员要拥有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社员要坚持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防止大股东既控股又控权;大企业领办又贪欲;大家族合伙但又不同心。大企业、大股东牵头确有一定好处,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比较强,商品化率比较高,但在合作社内部必须强调通过民主控制的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成为平等的伙伴,经济利益得到维护保障,保持合作社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保证双赢,成为利益共同体。

  5、强化人才。任何事情都是通过人来办的,人的能力高低影响事情的成败,所以首先合作社要有一个素质高、能力强的领导核心,在合作社的建立和持续发展过程中,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们的观念、素质、能力影响合作社的成败,合作社理事长必须是好人和能人,好人是德的表现,热心为社员服务;能人是素质的表现,能够为社员服好务,同时还要有配套的财务、技术等管理人才,这才能使合作社越办越强,逐渐走向联社,建成社区,彻底转变农民的境地,为此,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

  6、强调示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农民就讲究一个“实”字,他看到的东西他才认为有,做的好的事情他才认为可行,所以典型的合作社对于引导农民建立合作社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举措。一是真正建设好一批合作社典型,使之在各个领域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让其他合作社可以照着办、跟着走,起到引领的作用;二是在建的合作社,要组织理事长或管理人员,去这些典型的合作社参观学习,掌握建设合作社经营的制度、办法等,使之能够顺利的进行合作社建设,不走弯路;三是为了使典型不衰败,还要加强各个方面的人才培训,包括理事长、会计、及专业技术人员等都要进行培训,使他们不断提高政策水平、领导水平、技术水平,扩大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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