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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金融报: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 支农金融创新提速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8-21  浏览:103

  国土资源部日前表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为97%,总体来看此项工作基本完成。

  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改革不断深化。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覆盖了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含农民宅基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要求,所有权确权到乡(镇)、村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包括宅基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到农户或集体企业等组织。

  土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来源。由国家机关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确权发证,以法律形式强化了农民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土地权利,为农地流转和农民合法维护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到2011年底,全国有2.29亿农户承包了农村集体耕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2亿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亿多份。全国集体林地确权27亿亩,发放林权证1亿本,发证面积26亿亩。

  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为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资本下乡,进一步激活农村经营活力创造了条件。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本完成,用相关权利流转、抵押等形式获取资本,将成为部分农民和企业的重要选项。

  在“四化同步”的大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对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土地资源更为集约、高效利用具有深远意义。

  在农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农地相关产权流转交易将蓬勃开展。可以预见,各地将自发性地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甚至有条件的地方将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的资产属性,推动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的成立和发展,为包括信贷资源在内的资源和资本“下乡”,推动“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农地确权颁证和股份制改革,将极大解决农村抵押物缺乏的短板,有利于金融机构创新以农村集体土地为抵押标的信贷产品,解决“三农”贷款难问题。围绕农村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承包耕地等土地资产和权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将大规模展开。

  实际上,近年来相关金融机构已经在部分试点地区围绕农村土地等权益的抵押担保作出了尝试和探索。农行北京分行积极创新,设计研发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进行旧村拆复建、旧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基础设施升级等有关固定资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集体土地固定资产贷款产品,参与大兴区西红门镇和旧宫镇城乡结合部试点改造建设。农行福建分行创新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贷款产品,以信托土地收益权作为抵押,支持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现代农业发展。

  可以预见,随着确权颁证的完成和流转市场的加速发展,相关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的空间将不断被打开。

  当然,机遇背后也暗藏风险。在相关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市场主体良莠不齐,配套制度尚未健全,风险分担补偿仍未到位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同时,应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和办法,与政府相关部门、市场各方加强合作,规避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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