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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弘智:拓宽支持渠道 完善合作平台——对金融支持浙江三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08-22  浏览:161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合作组织,正逐渐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浙江省三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效应,同时也面临着融资难等问题,迫切需要金融机构加大支持。

 

  合作社融资供求失衡

  三门县现有各类专业合作社1200多家,入社社员1万多户,带动农户4万多户,占三门县农户总数的37.5%,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海洋渔业等产业。其中,达到省市级规范化的18家,市级规范化的80家。合作社组织模式多为农民自己创办,以资金、土地、劳力入股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为主,采用 “市场+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实行品牌化销售,产前、产中、产后系列的体系化服务。

  三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截至今年7月末,贷款余额达3亿余元。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主要采用三种信贷模式:直接对合作社贷款;单个对合作社的理事长及社员贷款;以“合作社+农户”模式发放贷款。从目前来看,合作社融资供求失衡状况依然存在,制约三门县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合作社主要有四方面因素:

  一是合作社管理的松散性与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规范性存在较大矛盾。合作社虽然建立了章程、财务制度,但实际在组织结构、管理水平、内部运作等方面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有较大差距。二是合作社经济实力影响了信贷准入。农民合作社合作起点低,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资信实力较弱,合作社办公经营场所多数属租赁,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三是合作社缺乏做大做强的核心竞争力。大部分合作社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产业化程度低,管理层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四是受信息不对称的制约,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合作社及农户的产销、成本、市场、盈利情况等。

 

  多方合作共促发展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服务合作社发展,政府、合作社和金融机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首先,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政府部门在扶持合作社过程中,要注重合作社质量的提升,通过财政补贴、项目扶持、人才培训等形式,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合作社自身要不断规范运作,理事会、监事会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完善协会章程、财务管理、社员大会等内部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择优支持,在信贷资金投向、投量和支持序列上明确合作社准入的量化指标,对组织运行健全、经济实力强、产业基础好、带动农户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合作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其次,拓宽金融支持渠道。推进产品创新,从贷款额度、担保方式、还款周期等方面,开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信贷产品。根据合作社和农户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额度,适当增加大额信贷产品供应和信贷规模。积极探索农户利用土地、动产和不动产的有效抵质押方式,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信贷模式。丰富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在农村经济基础较好、商贸经济活跃的乡镇增设网点。

  再次,完善多方合作平台。对合作社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完善信用档案,建立政府、银行、农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和社会信用激励机制。着力构建政府、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合作社多方参与、定期沟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通报农业产业动态和金融服务状况,确保信息对接。扩大风险分担,建立“三农”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在政策上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和倾斜,对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户给予补贴,力求最大限度分散和补偿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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