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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萧山论道:合作社带头人的困与变
作者:执笔 于正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年第8期     日期:2013-08-28  浏览:767

  2013年7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本刊记者围绕“合作社带头人培养”专访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浙江大学教授徐旭初、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副秘书长孙耀琴、海盐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理事长王金良、磐安县农发茶叶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渡丹,共同探讨合作社带头人的基本概念、重要作用、发展困局、对策建议,倡导社会各界合力构建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长效机制。

  《中国农民合作社》:赵厅长,近些年,浙江省在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浙江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与工作创新。

  赵兴泉:浙江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句话“在探索中创新”,第二句话“在创新中提升”,第三句话“在提升中发展”。这三句话可以概括浙江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中创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2000年12月在温岭市诞生了全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的创造激发起我们主管部门的一种追求,在随后的两年间,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2002年,我们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研讨会,开展了一次主题大讨论。同步做了另外两件事:一是争取把浙江作为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省,获批准;二是组织召开全国首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制度国际研讨会,请来了7个国家的9个专家,把国际经验搬进来。同时成立了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起草小组,2004年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对于怎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们解决了三个问题:第一个是解决合作社的身份问题,法律体系赋予了合作社法人地位;第二个是解决合作社政策体系问题,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我省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第三个是解决合作社工作指导体系问题,还建立了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到2005年,我省整个合作社法规体系、政策体系、工作指导体系基本建立。

  第二阶段:创新中提升。浙江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很快,数量已不是问题,质量成为关键。因此,实现农民合作社从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转变,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2006年首次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概念,当时省政府明确今后不是规范性合作社,不扶持,不能承担涉农项目,逼着合作社推进规范化建设。2007年,将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为“五化建设”,即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2009年,开展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创建、百强合作社评选、百名优秀理事长评选等,与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联合组织实施,并逐步常态化。2010年,省政府分别于9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意见》,11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这是合作社提升发展的标志。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各级政府也纷纷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文件,为农民合作社的成长与提升建立了强大的政策支撑体系。

  第三阶段:提升中发展。从2012年开始,主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农信联社共同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规范化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培育为基础,争取通过3—5年努力,初步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机制有效、监管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二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共同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5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联合成立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三是打造全产业链合作社。现代农业竞争是全产业链的竞争。要依托合作社这一制度安排,促进农业产业的上游、下游之间贯通,使生产、加工、物流链接,从而形成“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链组织方式。

 

  合作社带头人具有经济、社会两重属性

  《中国农民合作社》:徐教授,我们应如何界定“合作社带头人”这一概念?

  徐旭初:要弄清楚这点,首先要讲清楚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合作社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组织。这就意味着合作社具有两个性质,第一个它具有企业属性,第二个它具有社会属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合作社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经济组织,因此我们把合作社带头人称之为“合作社企业家”,这个称呼对应于合作社的两个性质,从企业属性来看,合作社带头人就是一个企业家,从社会属性来讲,合作社带头人则是合作社这一共同体的领袖。如此一来,合作社带头人,既有他的共性也有他的个性。共性就在于他是一个经济组织的领导者,跟一般企业的领导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另外,他既然是一个合作社的带头人,一定跟其他组织的带头人有不一样的地方,有他自己的个性。从这两点上来讲,合作社带头人就是指“合作社企业家”,他既具有一般企业家的属性,又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家的特性。

 

  合作社带头人是合作社成长机制中的核心要素

  《中国农民合作社》: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赵兴泉:影响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组织成长的因素,主要有两大类,一个是内部因素,一个是外部因素。对合作社而言,内部主要是两方面,一个是人才问题,一个是运行机制问题;外部关键是要素配置问题。

  从内部来看,公平是合作社的发展之基,服务是合作社的生存之本,效率是合作社的生命之源。没有解决公平问题,合作社就无法建立。合作社建立了之后,如何在考虑公平的同时,提升效率,则是关键所在。内部的制约因素主要是人才欠缺,合作社的带头人少。经营合作社的主要是农民,文化水平相对偏低,而农业又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不高,本身对人才的要求就高,这一反差更加剧了人才短缺。

  从外部来看,主要是要素配置的问题,目前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税务体系问题。地税可减免的部分,地方能有效执行,国税可减免的部分则较难协调。二是金融信贷的问题。涉及三个关键点——贷款难、缺担保、手续繁。农业的比较效益低,银行收益不高,合作社获得贷款比较难。此外,合作社贷款缺少有效的担保物。再者,操作手续繁杂,现在银行“相信一个能人,不相信一个组织”。如果你以合作社整体去贷款的话,必须合作社所有成员签字画押,这就很麻烦,极不方便。所以,现在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往往以他个人的名义为整个合作社贷款,如果说这个问题不解决,今后对合作社的影响就会很大。那么为了解决合作社担保的问题,我建议今后国家财政支持的钱,要切出一块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费用的赔付支出。

  徐旭初: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其实就是合作社的成长机制,也就是一个合作社如何组建、如何成长、如何发展的问题。一个合作社的发展,大概取决于四个要素:产品市场特性、产业集群因素、组织成员因素、制度环境因素。

  第一,产品市场特性。不同产业的合作社,它的成长机制是不一样的,合作社带头人也不尽相同。比如,养猪合作社的带头人要么是卖饲料的,要不就是办种猪场的,而不是卖猪能手,因为猪的销售是很特殊的,这种合作社更多的是给农民提供成本价的统防统治服务,销售甚至不赚钱,而是在卖种猪上赚钱、卖饲料上赚钱。再说果蔬,作为生鲜产品,则更多的是销售。但并非所有的果蔬类合作社都要求带头人有很强的销售能力。拿河北省的很多蔬菜合作社举例子,合作社的建设水平不一定很高,但销售都做得很好,这得益于紧邻北京这个大市场。这一地缘优势导致了对合作社带头人的营销能力要求并不是很高。而换成浙江或者四川那就大不一样了,合作社带头人必须要有很强的市场营销能力。

  第二,产业集群因素。合作社办不办得起来,包括有没有带头人,这里面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这个地方的某个产品有多大的规模,产品的规模是很关键的。浙江省比较早地提倡“一村一品”、“一镇一品”,道理就在此。产业集群一旦形成,分工的细化会催生技术能手、营销能手,市场渠道也会比较畅通,这既有主动开拓市场的因素,又有因为集群而更容易被市场所识别、被别人所识别的可能,政府也自然会重视。

  第三,组织成员的因素。组织成员因素有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带头人,第二个则是成员。带头人至关重要,但也不要忘了成员。一个合作社是由小农组成的,还是中农组成的,或者大农组成的,办合作社的难度是不一样的。这主要考虑合作社普通成员的单体规模专业化程度。比如一个合作社普通成员的规模都比较大,从这里面推选出来的带头人,具有带动性的带头人,本身的素质就很高。如果说都是小农,则很难有很厉害的人,即便有很厉害的人,他在带动农民的过程中,可能没走到最后,就打退堂鼓了,吃不消的。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个很有能力的合作社企业家,去带动一批小农,规模很小、专业性很差、兼业性很大,而且年龄、文化、技术都比较弱的普通成员,组织成本是巨大的,很难发动起来。所以说,合作社企业家起作用的基础是普通成员。

  第四,制度环境因素。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制度环境,从浙江的情况可以看到:浙江省合作社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对发展合作社重要作用的认识很超前、推进合作社发展的意愿很强烈,在整个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有两点非常好:第一点是非常准确且有提前量,当时没有法律,浙江省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可以说,是在创制立法;第二点是推动性,一步一步地朝前推,不断地深入,不断地深化,不断地创新,不断地提升。此外,还应考虑到非正式制度环境,就是一种文化环境。我跑过很多地方后发现,有的地方合作氛围很浓厚,有的地方合作氛围很淡薄,同样是合作氛围很浓厚的地方,有的天然具有股份制色彩,像浙江,有的天然具有一人一票的趋势,我们称之为“村社记忆”,这与当地的文化土壤有关,跟区域文化氛围有关。

  《中国农民合作社》:人才或带头人对合作社发展影响有多大?

  赵兴泉:浙江经济的发展是能人经济的带动,这是浙江经济的特点。作为农民合作社本身,它又是一个企业实体。所以,能人对合作社的影响,在现阶段来看,可以说是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当然,如果市场经济发育到非常完善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合作社带头人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三大层面:第一,要解决内部公平的实现问题,包括内部分配运行机制的把握,如果这点把握不好,合作社的运行就会很糟糕;第二,要解决规模效应的实现问题,批量采购生产资料,批量销售成员产品,对外提供规模化农机作业等;第三,要解决外部利润的实现,合作社没有效率不长久,终有一天会倒闭,赚钱主要在产品销售,合作社带头人要开拓产品市场,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自有品牌,方可逐步对外实现利润。

  徐旭初:对合作社发展起到最为核心的作用就是合作社带头人,或者称为合作社企业家。咱们可以看到,即便有的地方是政府强势推动,合作社一下子发展起来了,但是,慢慢地发展不下去了,就是没有合作社企业家。换言之,某个地方合作社的发展,要想长久、快速、健康、可持续,最后一定还得落到合作社带头人上面去,而且得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带头人,这一点很重要。

  王渡丹:影响合作社发展的因素首先在人,尤其是缺乏领导、技术和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制约着合作社做大做强。人才的问题解决了,合作社遇到的像资金短缺等其他难题也会迎刃而解。

 

  中国合作社带头人是决策者与管理者合而为一

  《中国农民合作社》:合作社带头人是合作社重要的人才资源,那么他最应具备的素质或能力有哪些?

  赵兴泉:一个合格的合作社带头人应集团队的领导者、企业的董事长、企业的总经理三种角色于一身。首先,合作社带头人作为团队的领导者,要具有两大特性:第一,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说话有人听,做事有人跟,依靠这种向心力凝聚团队;第二,解决内部公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有什么好事往自己身上捞,成不了真正的人才,头几年发展了,后面几年难长远。其次,企业的董事长。合作社带头人要具备企业家素质,有一种非常强的风险投资决策能力,眼光要放远,产业怎么发展,市场怎么开拓,什么时候该投资什么,都宜及时决策、准确把握。最后,企业的总经理。董事长管决策,总经理主经营,合作社带头人既是一个风险决策者又是一个管理者,要自己去经营,合作社内部的生产安排,市场的开拓,都要去把握。所以,对合作社带头人的要求,往往比企业家更高,要三种角色集于一身。

  徐旭初:合作社带头人要具备的素质或能力,主要有三个:创新力、带动性、公益心。

  先说创新力,合作社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组织,需要搞好服务,需要开拓市场,对内服务,对外营销,谋求发展。这就特别要求合作社带头人具有创新力,包括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市场渠道的开拓、对品牌的建设等,诸如此类。

  再说带动性,在中国,带动性是很关键的。这一点,也是中国合作社带头人跟外国合作社带头人的根本性不同。外国合作社带头人的带动性不是非常重要,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管理者,这取决于两点:一是在非常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二是在一个成员相对同质化的基础上建立。中国则不同,在中国发展合作社,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建立在内部成员异质性和外部农产品供应链压力基础上的。由此,在中国特别强调合作社带头人的带动性。再者,中国政府在客观上有意无意地强调两个带动性:一是合作社带头人对普通成员的带动性,二是合作社对非合作社成员的带动性。换一个角度,对比西方的经典合作社比较注重内部公平、注重机制的民主,中国的合作社可能更加强调效率。

  最后说公益心。作为一个合作社的带头人,他跟一般的企业家还不一样,他从一开始就要求一个合作社企业家具有公益心。他要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合作社办起来,不是为他个人办的,而是为大家办的。

  以上是从较为宏观的层面来概括合作社带头人应具备的素质或能力,办一个合作社实际上是一种创业行为,而且是带领大家去创业,从操作的层面来讲,合作社带头人应该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素质或能力:

  第一,要有创业意愿、合作意愿、致富意愿。这是一切的基础。

  第二,市场机会的识别能力。光有意愿不行,你得能够把握住市场机会,这点是创业成功的关键。创业的意愿是一个合作社企业家行为的起点,对机会的识别则是核心点、关键点,包括创新机会的识别、创业机会的识别、市场机会的识别、营销机会的识别等。机会识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其对一个合作社的带头人而言,多多少少有一种天然性。那什么叫做天然性?就是说他不是因为创办合作社而具有这种能力,而是因为他有了这种能力,才去创办了合作社。换句话说,这种能力存在于合作社创建之前而不是创建之后。

  第三,资源整合能力。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资金的整合、劳动力的整合、技术的整合、土地的整合、市场渠道的整合等等,诸如此类。

  第四,组织运营能力。合作社一旦组建就要日常运营,要求一个合作社的带头人要懂经营、会管理。懂经营包含三个层面:一要懂市场,二要懂消费者,三要懂营销。懂市场就是要懂整个市场的态势、市场的格局、市场的变化;懂消费者就是要懂消费者的心理;懂营销就是要把自己的产品推广出去。进而,会管理,既要有合作社知识,又要会民主管理、规范运作,这个其实要求比较高。

  第五,开拓创新能力。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需要突破,更需要提升,这个时候就需要合作社带头人要有开拓创新能力。

  综合来看,我们如果把组建合作社当作一种创业行为来看的话,不难发现,首先要有创业创新意愿,然后要有机会识别能力,要有资源整合能力,要善于组织运营,最后还要能开拓创新。

  王金良:合作的类型多种多样,对合作社带头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合作社带头人要具备四种能力:一是专业技术能力;二是经营管理能力;三是职业管理能力;四是要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带头人。

  王渡丹:合作社带头人首先要熟悉自己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应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还应提高与农民、与政府、与市场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还应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农业生产经营面临市场竞争和自然条件的双重风险,属于弱势产业,像我们的茶叶每年都可能遇上“倒春寒”,合作社带头人要有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遇到困难不畏惧,碰到挫折不退缩,处惊不乱。

 

  我国缺乏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长效机制

  《中国农民合作社》: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自身及培养方面面对哪些困局?

  赵兴泉:这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合作社带头人培养方面所呈现的不足。先说合作社带头人自身,参照新兴职业农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要求,合作社带头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文化素质整体不高,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后继乏人。浙江省合作社带头人平均受教育年限10.62年,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5%;全省合作社带头人中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大学生仅1153人。浙江省合作社带头人主体年龄段为41—50岁,30岁以下的青年人很少;合作社带头人平均年龄超过48岁。考虑到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合作社带头人往往缺乏后代来继承事业,后继人才的缺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长期有效发展。

  二是客观上对合作社带头人懂技术的要求与事实上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浙江省合作社理事长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改革开放之后跑码头的,他们有市场经营管理理念,懂经营技术;第二类是早期从事建筑等行业积累了一定的工商资本,回乡组建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第三类是某一方面的技术专家,有一定的过人之处;第四类是村里的干部,特别是老干部,有威望。这几类人群虽然能起到带头的作用,但离“懂技术”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是经营观念有待更新。多数合作社带头人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习惯于传统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将扩大生产、增加产值作为提高收入的主要途径,特别喜欢外延性扩大再生产,而缺乏对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认识与应用,合作社运行效率和盈利能力不高。

  再说合作社带头人培养方面所呈现的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认同度低,缺乏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土壤。打个比方,我们自己的孩子,好不容易从“穿草鞋”变成了“穿皮鞋”,没人愿意让孩子再回来从事农业。整体来看,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社会氛围不够。

  第二,缺乏对合作社带头人的经济激励。主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带头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在制定的时候,过分强调了公平,对合作社带头人的权利规定不够,义务规定太多,比如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都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进行了返还,一人一票及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20%的规定,都放大了带头人的义务、减少了其权利。二是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制度设计在理念上注重成员的权利而忽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利于合作社的再度积累。除合作社所获得的可分配盈余六成以上必须进行二次返利外,现行法律规定,国家补助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资产必须量化到成员账户,而当成员退社时,其成员账户内出资额及其公积金份额应全部退还,如此一来,合作社很难有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能力。

  第三,缺乏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长效机制。国家每年会安排财政经费,举办合作社带头人培训,这个初衷是好的,但没有将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机结合,无法通过一次培训,获得一本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因此,我建议可以借鉴德国培训劳工的经验来培训我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徐旭初:如果按照创新力、带动性、公益心这三条来概括合作社带头人的素质或能力,我们马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中国的合作社带头人,普遍是有公益心的,有带动性的,但创新力不够。

  西方发达国家合作社的带头人跟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基本上是分开的。一般都是聘请专职的职业经理人来从事管理,而合作社选举出来的理事长、监事长、理事、监事,更多的就是监督这个合作社的运营,把握合作社大的方向,决定这个合作社大的原则和规则,这样一来,工作量少多了,难度小多了。反观中国的合作社,由于经营规模相对比较小、整体的盈利能力偏弱、收益不高,聘不起职业经理人,因此中国合作社的带头人只能是决策者和管理者合而为一,这是中国的治理结构当中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导致了中国合作社带头人的胜任难度其实很大,很辛苦,很困难,很麻烦。

  王渡丹:合作社吸纳优秀人才的能力不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既有传统观念的因素,也涉及待遇问题。这一状况的扭转,需要社会各方的努力。

 

  积极构建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长效机制

  《中国农民合作社》:对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和带头人培养有何建议?

  赵兴泉:加强合作社带头人培养,核心是解决三大问题:第一,“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要牢牢扎根。只有合作社带头人对合作社发展起决定性影响作用这个认识到位了,才会加大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第二,要构建促进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长效机制;第三,要把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常态化。

  浙江在促进合作社带头人培养方面,主要是做了四件事:

  一是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从2006年开始,每年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之后,以联合会的名义对合作社理事长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131.1万人次。

  二是对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联合浙江农林大学开设“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开设大专班、本科班。2011年、2012年,先后有60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以及骨干人员,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进行单独划线选拔,成为了“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的学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资助,7440元/人,时间为两年半。

  三是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合作社或者到合作社就业。省财政从2011年起对省政府确定的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现代农业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财政上不封顶,但是条件限制得比较严格,非浙江籍的不补,年龄35周岁以上的不补,这要考虑合作社发展后继有人的问题。2011年、2012年分别有219名和525名大学毕业生享受了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共计589万元。我们希望今后这些大学生把积累的钱加入到合作社的股份中去,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再慢慢地成为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

  四是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杰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积极予以推荐参选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十佳农村青年兴业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努力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全省规范化合作社中,带头人身份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169人,占总数的2.6%。

  徐旭初:关于合作社带头人培养问题,宜在五个方面着手:

  一要尊重合作社带头人的成长规律。不要指望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一下子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成长过程,与合作社整体的发展有很强的相关性,几乎是同步的。当一个合作社的规模没有做到很大的时候,带头人的能力提升也是很慢的,道理很简单,他没有遇到相关的问题,水平自然不会提升到特定的高度。

  二要加强培训。一方面要探索和创新培训模式,光是上上课是很不够的;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地培训,走社会化的道路。

  三要加强交流。注重分类培训,可以把养殖的集中在一起,种水果的弄在一起,让学员之间进行交流,互帮互学,一听就明白,效果自然也会更好。

  四要开拓眼界。多实地参观、考察学习、现场教学,有条件的话可以去各个省转转,乃至出国。

  五要注重农业主管部门领导与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这两支队伍对合作社带头人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孙耀琴: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大学生与合作社联姻。大学生思想活跃,时代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合作社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和创业之路,大学生为合作社生产经营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可以说,“浙江农业因合作社而精彩,合作社因大学生而更精彩”。一方面应加强培训,通过不同的形式,增强大学生对在合作社创业实现自身价值的认识与自信,丰富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为在合作社创业奠定基础、开拓新思路;另一方面要通过QQ群等新兴信息传播途径,搭建大学生之间交流的平台,形成大学生群体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共同走好创业路。

  王金良:加强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宜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鼓励他们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合作社理事长及核心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二是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职业经理人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与管理,报酬与合作社效益、农民增收相挂钩,切实调动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三是吸引社会技术型人才辅助合作社发展。县乡两级退休的农技人员是合作社宝贵的人才库,宜创新合作社经营机制,采用激励等方式把这批人吸引过来,发挥余热,造福合作社。四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继续实施“专家进社”行动和“一社一大学生”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并逐步完善配套的优惠政策,让大学生“请得来、留得住”。

  (专访组成员:于占海、李二超、李世武、邵科、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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