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伴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化而逐步发展起来的。2012年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8.9万多户,出资总额达到1.1万亿元,数量与规模有了较大发展。
发展现状
(一)龙头企业组织带动作用明显
农业龙头企业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和市场开拓者。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而建立起来的新型合作机制,能够很好地解决种养、加工、营销的利益连接问题,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固产业链。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民”、“公司+协会+农民”、“公司+合作社+农民”等形式,将区域内的家庭农业、家庭手工业、农户个体商业、农村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村办集体企业、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及专业协会等协调组织起来,利用市场信息获取、交易谈判等有利地位,培养更稳定的“农户一企业一市场’,上下游渠道关系_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其中,依托龙头企业的共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
(一)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样
1.农产品行业协会。以特色资源和农产品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类行业协会,涉及蔬菜、家禽、水果、粮食种植、渔业、林业、奶业等各个行业领域,主要协调与规范行业发展。民政部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近万家,其中,全国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48家。
2.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主体,是以粮食、蔬菜等农产品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合作组织。截至2012年三季度,全国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8.9万家,入社农户46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8.6%
3.改组或成立企业。即在原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合伙制企业、公司、村办集体企业等。
4.服务中介。主要有农村资金互助社、生产与收割服务中介、技术服务社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各地农民合作组织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纷纷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并以此为平台,建立合作社网店,从事电子商务活动。
2.强化传统渠道建设。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将农产品直接输送超市,缩短供应环节,提高经营效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直接与大中型商贸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联盟等。
3.品牌意识增强。一项对安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显示,35%的专业合作社开始销售有品牌的产品。
4.沟通宣传能力增强。手机营销"QQ营销、微博营销等新的营销手法出现在农村组织的市场经营活动之中。
存在问题
(一)规模仍然偏小,市场力量较弱
1.规模偏小,机构简单。多数合作组织的参与农户数量较少,组织的机构设置比较简单,其中的大户或创建者因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常有垄断行为,且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成员的约束力不强,难以形成合力。
2.生产导向为主。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我国现有农村合作组织的市场意识虽有提高,但实际决策时往往又回归生产导向,影响了组织的经营效果。
(一)融资渠道不畅
1.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缺乏制度层面的资金支持机制,造成农业经济组织融资难。
2.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缺乏。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组织贷款扶持力度不够。
3.财政支持不足。项目资金支持是农村经济组织获取外部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僧多粥少,只有少数组织能获得资助。
(二)自主经营意识不强
主要是:合作组织不能主动获取市场信息,更多依赖政府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安排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依赖政府。当农产品销售出现问题时,不是主动跑市场,而是跑县乡政府。组织管理依赖。由村级集体推动与资金支持下成立的经济组织习惯上依赖政府的管控,出现农村基层政府过度参与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与组织管理。组织经营方向不明。多数合作组织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对组织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经营方向随意性大。
(四)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内音仔管理不够规范
在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二、三产业转移的背景下,留下的大多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农村经济组织中缺少懂市场、善管理的人才。同时,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合作组织做了较全面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仍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组织仍未依法登记注册;有的合作组织没有规范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机制难以落实。
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在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加大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改善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物质硬环境。制定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以法规形式扶持农村经济组织成长,强化制度软环境建设。完善农村信贷机制,拓宽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渠道。建立农村组织专项基金,加大对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以项目等形式扶持组织的生产经营创新活动。为社会资金进入农业经济组织提供条件和法律制度保障。
(一)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市场意识
加强市场知识培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从消费者便利化考虑,建立纵向一体化的组织。扩大组织规模,生产同类产品的组织间应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进行有效整合,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树立市场主体意识。对于由政府主导创建的农村组织.应适时退出,以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和自我组织能力。改变农村组织中只有“内部人”管理才放心的思维模式,大胆使用“懂经营、善管理”的“外部人”。
(二)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
以技术培育组织的核心能力。农村组织需要建立技术意识,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同时,消化吸收形成自己的核心能力,以技术密集型组织为组织发展方向之一。依靠技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深加工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与经营管理研究机构合作,创新组织管理与市场经营模式,向管理要效益。充分利用科研机构的人才与技术优势,通过挂职等形式,提高技术人员比例。
(四)加强对组织成员的专业培训
在政府的支持下,邀请专家作田间地头的现场生产培训。利用农闲时间,组织生产与经营管理知识讲座。选派组织骨十参加政府定期组织的农技培训班,选送骨十到农业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深造。在培训内容上:培训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培训管理知识,对管理人员进行组织管理、人际沟通必要的知识培训;培训市场知识,对市场营销人员进行营销与市场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技术骨十队伍,加强产品研发能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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