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新疆哈密市7项措施 做好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3-10-31  浏览:122

  年初以来,哈密市采取调查摸底、召开座谈会、建立网络平台、申报示范社、建立辅导员服务体系、培育重点合作社、建立融资担保基金7项措施,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

  ——对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截至目前,市域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29家、社员6780人,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2.78%;带动非成员农户1.5万余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0.6%。通过无公害认证1家、有机认证1家,通过产品质量认证3家,拥有注册商标34家,自办加工实体12个。成员出资4.54亿元。

  ——召开建言献策座谈会。组织召集14位合作社理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如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和质量,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

  ——建立财务管理网络平台。对20名合作社会计及部分理事长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为建立合作社财务管理网络化监管指导打下基础。

  ——申报自治区、地区级示范社。认真申报自治区、地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15家合作社进入首批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库,15家合作社获得地区级示范社,其中AAA示范社4家、AA示范社7家、A示范社4家。年初以来,各级示范社共争取项目资金230万元。

  ——建立市、乡(镇)二级辅导员服务体系。目前,市乡两级30名专(兼)职辅导员负责合作社业务指导、典型培育、项目申报、政策法律咨询等工作,地、市两级少数民族辅导员已走访回城乡、花园乡、五堡镇、陶家宫镇的20家少数民族农牧民创办的合作社,对32名乡级合作社辅导员及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培育重点合作社。在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定10家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好、农牧民参与积极性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并安排2名专职辅导员对重点培育合作社进行跟踪辅导,帮助其规范章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档案等,要求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使财务管理规范化、电算化。

  ——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安排5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地区配套250万元),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基金。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