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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吟棠:合作社申请政府扶持项目中常见的问题
作者:杜吟棠     来源:科技致富向导 2012年04期     日期:2013-11-07  浏览:403

  目前,部分合作社在申请政府扶持项目,特别是在申请农业部有关项目中,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

  有些申请单位,没有认真按照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对照自己,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或者有些申请单位明知本身不符合申请条件,但试图在文字、数字上做些文章获得承认。

  例如,有些合作社虽然已经进行了工商登记,但从内部成员构成、资金资产状况、生产管理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看,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或者不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要求。这样的申请者,经过内行专家审核,一般都会被淘汰。

  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并不是永远没有获得项目的可能,关键在于要严格按照合作社法和项目申请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今后还会有获得项目支持的机会。

  二、项目设计大而不当、虚而不实

  有些项目申请,脱离自身的现实条件,脱离当地的发展水平,超出项目指南规定的资金限额,把项目设计得很大、很超前,预算大大超过实际需要和财政扶持的上限。有些项目,设计的内容大而空,没有实际内容,没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和可衡量的成果数量概念。例如,申请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项目或技术培训项目,预算中只有购置电脑、扩音器材、照相机、录像机、投影仪等大量硬件购置预算,却没有聘请专家讲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等费用;没有培训规模、培训次数的规定。或者申请标准化生产规程设计、品牌建设等项目,费用预算很大,而合作社本身的生产规模很小,项目设计超出实际需要;或者生产规程设计、品牌建设的指导单位不落实,项目实施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没有标准,针对性不强。这样的项目很难得到支持。

  三、明显带有套取资金目的

  有的项目申请,预算投资总额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而其中申请政府扶持合作社项目的资金数额按照申报限额只有五万、十万、二十万,不够投资总额的一个零头。

  很明显,这些项目申请者自身并不缺资金,或有其他大额资金来源,申请政府扶持合作社的项目仅仅是为了套取一点额外资金。

  有的项目申请书,最初显然是为申请其他项目而设计,许多设计内容与项目指南规定的宗旨、目标不符,这样的项目,一旦批准立项,很难实现项目扶持的主旨,因此也难以得到评审通过。

  四、只讲项目总体效益,不讲具体成果共享

  有些项目申请书,在论证项目必要性的时候,只讲项目的总体经济效益,不讲具体成果如何分享;只讲成员间接受益,不讲成员直接受益。或者对于项目成果共享只是一句空话,没有具体的共享措施。

  由于所有的政府扶持项目都必定带有公益性质,一个合作社项目如果不能证明其成果确实可以让大多数成员直接分享和受益,不能证明项目有形成果在项目完成后可以确定无疑地转变为合作社共有财产,实行民主控制和管理,而可能被少数领办人或领办公司所独占,这样的项目理所当然地会被否决。

  一般情况下,专家评审并不拘泥于一个静态的评审标准,而是采取动态排序的方法。因此,一个项目是否能够评审获得通过,不仅取决于申请单位各方面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方案是否符合项目申请指南的基本要求,还要看与其他申请单位相比,各方面条件和设计方案是否占优,对当地和其他地区是否有示范意义、是否有带动作用和学习推广价值。那种认为各方面条件和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基本要求就应该获得批准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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