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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文:美国农业合作社融资渠道分析
作者:鞠荣华 何广文     来源:《世界农业》2013年第12期     日期:2014-01-15  浏览:753

  摘要: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金。权益资本包括直接投资、权益资本积累和权益赎回计划,其中包括循环资本计划和基础资本计划在内的权益赎回计划,使美国农业合作社能够很好地贯彻“使用者投资”原则。债务资金包括合作社银行、农场信货租赁服务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其他机构的信货资金,其中合作社银行和农场信货租赁服务公司作为合作社的独特资金来源,解决了合作社在债务融资方面的困难。美国农业合作社在资金来源方面的制度设计对于解决中国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农业合作社;权益资本;债务资金

 

  一、引言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之后,农民合作社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到2012年年底,农民合作社数量由2008年年底约10万家发展到68.9万家。但在合作社数量迅猛增加的同时,其质量却差强人意。农民合作社面临较多发展瓶颈,其中之一就是融资难问题。尽管2004-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多次提及推动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中国银行业理委员会和农业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09]13号〕,但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却依然如故。社员对合作社进行投资是为了获得相应的服务,如较低的投入成本或较高的销售价格,而不是为了获得资本增值,因此,社员的股金不具有增值性;同时,合作社社员的股份也因缺乏二级市场而不具备流动性。合作社的这些特点,使得它在融资方面普遍缺乏竞争优势,因此,融资制度创新和政府的制度支持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制度已经历经近200年的变迁,却依然生机勃勃,那么,美国合作社融资制度是怎样安排的?哪些因素值得中国合作社借鉴?本文笔者之一利用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机会,进行了研究和考察,试图发现美国合作社融资制度可借鉴之要义。

  二、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趋势特征

  合作社是美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美国农业部对农业合作社的定义为:社员限于生产农产品和水产品的个人和这些个人的协会。合作社社员不论持有的股票数量或资本多少,一人只有一票投票权;或若非遵循一人一票原则,合作社每年支付股票或社员资本的股息不超过8%或所在州法定比率中较高的一个。与非社员交易的业务量不超过与社员交易的业务量。④在惠顾的基础上为社员的共同利益而经营。美国农业合作社在近200年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特点。

  1.合作社类型多样化总体来说,按照主要经营业务可以把美国合作社分为销售合作社、供应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销售合作社主要加工和销售棉花、奶产品、水果和蔬菜、谷物和油料作物、牲畜和家禽、干果、大米、糖和其他农产品;2011年年底,销售合作社在美国所有合作社数量中约占53%,这些合作社占美国市场份额的30%以上。供应合作社主要为农场提供农用化学制品、饲料、肥料、燃油、种子和其他物资;2011年年底,供应合作社约占美国所有合作社的30%;这些合作社供应的农业生产资料占全国的29%.服务合作社主要经营轧棉机、汽车运输、人工播种、仓储和烘干等业务;2011年年底,服务合作社在所有合作社中约占11.8%。

  2.合作社数量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但其销售额呈不断增加的趋势美国农业合作社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810-1870年的初创试验阶段;1870-1890年的迅速扩大阶段;1890-1920年形成全国网络阶段;1820-1933年进入有秩序的农产品销售阶段,在这一阶段,卡拍一沃尔斯台德法授予合作社不受反托拉斯法制约的权利; 1933-1945年的持续发展阶段;1945年至今进入为适应现代社会而不断调整的阶段。早期销售合作社发展速度最J决,1913年有2 988家,总销售额为3亿美元;到1930年鼎盛时期达到10 546家,总销售额为23亿美元;此后数量逐渐减少,到2011年降到1 222家,总销售额却增加到1 280.8亿。早期的供应合作社数量较少,1913年仅有111家,销售额为0.1亿美元,到1958年数量达到顶峰,为3 387家,总销售额达35亿美元;此后数量不断下降,到2011年为935家,总销售额却上升到809亿美元。服务合作社的数量最少,且波动较大;1950年服务合作社有262家,收入为1亿美元;此后数量呈下降趋势,1982年减少到112家,但收入增加到13.9亿;此后,数量又不断增加,到1994年数量最多的时候为505家,收入也增加到29.9亿;但 此后数量不断减少,到2011年仅有128家,但收入增加到44.5亿美元。

  3.合作社资产总量不断增长,其权益资本在资产总量中占比不断下降在合作社进入调整发展阶段以后,合作社的数量呈总体下降的趋势,但其资产总额却在稳步上升。如在2002-2011年10年间,合作社的数量从3 140家减少到2 285家(表1),但其资产总额却从467亿美元增加到785亿美元。和其他企业一样,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权益资本和债务资金,在合作社的资金构成中,其资产负债比例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早期农业合作社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金通常遵循50:50的原则,但20世纪7080年代以后,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融资策略倾向于使用更高的财务杠杆,其债务比重不断增加。表2显示,2011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债务资金约占到全部资金来源的65%。

 

  

 

  

 

  三、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权益资本来源

  合作社要想持续经营,必须有足够的权益资本。但对合作社来说,筹集权益资本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它不像其他企业那样存在正常的股权激励。不过,美国农业合作社独特的融资机制缓解了这一问题,其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和权益资本积累两个途径来筹集合作社权益资本,大致比例见表3.此外,与合作社的原则相对应,美国合作社有自己独特的权益资本赎回机制。

  1.权益资本积累占合作社权益资本的绝大部分通过积累的方式增加权益资本更能为社员所接受,这一来源占到合作社权益资本的绝大部分(表3)。

  美国农业合作社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积累权益资本:留存惠顾返利、每单位资本留存和未分配权益。

  (1)留存惠顾返利。留存惠顾返利是合作社净收入中已经分配给社员,但仍然留存在合作社中的部分。合作社从总收入中扣除运营费用和所有其他经授权的抵扣之后留下的净利润中取得这部分已经分配给社员的权益,这是一种根据每个社员的惠顾量而贷记每个社员账户的非现金返利,实质上是社员对合作社的新投入资本。留存惠顾返利是美国农业合作社权益资本的主要来源,平均占到合作社权益资本的80%左右滚澎。留存惠顾返利是一种最受欢迎的权益资本生成机制,尤其适合供应和服务合作社。但将留存惠顾返利作为权益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留存惠顾返利的金额依赖于净收入,而净收入是随着合作社经营状况而变动的。因此,一些销售合作社使用每单位资本留存的方法来平衡留存惠顾返利的使用。

 

  

  (2)每单位资本留存。每单位资本留存是美国农业合作社积累权益资本的另一种重要来源。这是一个从合作社为社员销售产品的收益中扣减单位或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的计划。这种资本来源基于合作社的章程或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签订的社员协议。

  举例来说,一家牛奶销售合作社为建立权益资本,可以决定对每位社员的销售收入提取0.1元/kg.每个月合作社将根据每位社员运送牛奶的量来计算应提留的总额,留存成为合作社社员的权益资本。在当年的年末,合作社通过公布财务报告的方式来告知每位社员通过这一扣除过程贡献给合作社的权益资本的总额。因为不受净利润的限制,对合作社来说这是一种比留存惠顾返利更稳定的现金流。但是在供应或服务合作社中,每单位资本留存会促使价格升高;在销售合作社中,每单位资本留存也会使合作社的价格不具竞争力,因此,在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权益资本中,通过每单位资本留存所获得的权益资本比例较低。

  (3)未分配权益。合作社权益还可以通过建立公积金的方式来积累,这一资金不对任何社员、惠顾者或者其他持有任何形式凭证或存款账户的个人进行分配。这种由公积金积累而来的权益以社员权益的形式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账户中。1985年,在美国最大的100家农业合作社中有大约15%的合作社权益是以未分配权益的形式持有的。

  2.直接投资是美国合作社初创时期权益资本的重要来源。来自直接投资的权益资本有3种形式:

  购买社员资格股、购买投资股和向社员收费。根据合作社相关法律,个人为取得合作社社员资格,必须进行初始资金投入。为此,所有合作社必须发行一类社员资格股,合作社通常不为社员资格股支付利息。为了筹集资本,合作社也可以向社员发行投资股,投资股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向投资股支付的利息由理事会决定,除非在合作社的章程中另有约定,投资股的年收益率限于8%;有些合作社要求社员购买和他们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成比例的投资股,在这种情况下,社员在合作社的投资反映了他们对合作社服务的使用量。合作社也可以向社员收取年费,或向新社员收取一次性费用,这种收费的数量和频率由社员通过理事会决定。根据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实践经验,初始资本在数量上应达到需筹措固定资本和第一年运营资本的50%.但是,在已有的 持续经营的合作社的全部权益中,直接投资占的份额却较小。

  3.社员权益资本赎回计划对合理分配合作社的资本义务起到重要作用合作社的投资基于社员对它的使用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交易量相比,有些社员会过度投资,而有的社员则投资不足。因此,与基于惠顾量调整社员投资比例相联系的股份赎回计划是合作社权益资本来源的有机组成部分。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股份赎回计划主要包括循环资本计划和基础资本计划,有时这些措施也会一起使用。

  (1)循环资本计划。循环资本计划已成为美国农业合作社广泛使用的筹集资本和按时间进程赎回资本的计划。在该计划中,当合作社的权益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时,会以现金方式清偿排在时间表中最早的发行在外的权益。这一计划通过资本的筹集和赎回两个方面对社员在合作社的权益进行调整,使其符合合作社的投资与使用相一致的原则。对大多数合作社来说,循环分配权益的合理周期为5一10年,但是,实际的周期取决于合作社经营的性质、业务周期和获得资本的类型。在实施循环资本计划时,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管理层应该在循环资本中留存充足的资金,从而能为合作社业务提供足够的权益来源,此外,合作社的贷款人也可能会要求维持一个特定的权益水平。

  表4描述了一名合作社社员的5年循环资本计划的运作原理。合作社在2000年成立时,社员缴入的初始资本是1 000美元。每一年通过惠顾收入、社员净积蓄份额或者合作社通过留存和分配给社员所实现的净收入,社员的权益会不断增加,在合作社账户里的金额也会不断增加。从2005年起,合作社将通过赎回来启动循环资本计划,该社员在2000年的权益1 000美元,将在2005年返还给社员。以此类推,社员在2001年新增的600美元权益,将在2006年返还。

  (2)基础资本计划。合作社将定期决定开展业务所需的基础的或最低水平的资本。每个社员所要求的资本根据他在一个基础期间内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来决定,根据合作社的商品或服务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基础期间通常为3一10年不等。至少每隔1年,合作社会调整对社员的资本要求,使其对合作社的使用量与当前合作社权益资本水平的比例份额相匹配。如果社员投资不足,基础资本计划将通过一个制度化的方法来提高他的资本水平;同样,如果社员投资过度,将会通过惠顾返利或每单位留存退回的方式进行返还,从而使他的投资与对合作社的使用相平衡。基础资本计划是一个完整的资本管理工具,因为它既是权益积累计划,又是权益赎回计划。

 

 

  

  表5描述了一个有6名社员和18 250美元社员权益的合作社的5年期的基础资本计划。理事会已经决定这个合作社需要增加250美元作为权益资本。随后,理事会根据过去5年的惠顾情况分配每个社员的投资义务。其中社员A需要在已投资的基础上追加350美元的投资。社员C需要增加的投资额为-215美元,这意味着社员C可以赎回215美元。所有社员将根据基础期间内对合作社的使用情况,承担投资或赎回权益的义务。

 

  

  有时合作社在运用基础资本计划的同时可以配合使用可变的现金惠顾返利计划。现金返利的比例将根据社员投资义务的变化而变化。基础资本计划包含自动调整合作社权益资本的机制,从而使得所有权掌握在合作社当前使用者的手中。

  20世纪80年代,一种被称为“新一代合作社”的新型合作社在美国发展起来,这种合作社的权益资本结构类似于严格形式的基础资本计划:社员的投资必须与他在合作社的惠顾量成比例,但是,与基础资本计划的不同之处在于,新一代合作社的社员投资是根据社员预先估计的惠顾量设定的,而不是根据过去的惠顾量来计算。

  四、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债务资金来源

  即使所有的农业合作社都累积权益,它们中的大多数仍然需要借款。在诸如办公设施、原材料等流动资产方面,合作社与其他类型的企业获取短期贸易信用能力的差别很小。因此,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租赁公司和其他专业金融组织,如私募债务和销售商业票据的经纪公司,通常是合作社的短期债务来源。然而,当借贷长期资金时,合作社则面临不利的竞争条件。大多数借贷机构不会竞争这部分市场,因为它们不了解合作社及其运行方式。农业合作社在获取债务资金方面的优势,在于它们有其他企业不能获得的独特资金来源:合作社银行和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在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外部资金来源中,约50%来自于合作社银行,约15%来自于农业合作社发行的债务凭证,5% --10%来自于商业银行,10%--15%来自于租赁和产业发展债券,15%左右来自其他来源(表6)。

 

 

  

  1.向合作社银行借款是美国合作社的主要债务来源作为美国农场信贷体系的成员,合作社银行为全国不同规模的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和一系列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现金投资服务、信用证、利率风险管理、出口融资和国际银行服务;此外,该银行也为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提供债务融资。合作社银行不经营存款业务,其贷款资金全部依赖于债1其他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向公众投资者出售债券而获得贷款资金,在这一过程中,合作社银行扮演着为农业合作社采购资金的角色。作为政府发起的机构,农场信贷证券很容易被市场接受而具有资金成本优势;此外,通过惠顾返利,合作社银行也降低了社员的借款成本。

  合作社银行根据农业合作社的需要,开展季节性贷款和长期贷款业务。短期贷款用于增加存货等短期季节性需求,长期贷款则为土地、建筑、设备等长期资产提供资金支持。但是,一个农业合作社要从合作社银行获得贷款,必须对合作社银行进行投资。当它持有第一笔贷款时,他必须购买每股100美元面值的C类股票,该类股票为有投票权的股票,之后,如果更大额度的贷款得到批准,合作社必须在C类股票上增加投资,投资额与贷款规模是成比例的。此后,借款人还将通过持有已分配的惠顾返利这一传统方式获得合作社银行的股权。合作社银行的B类股票为投资股票,任何想要持有的人都可以购买。在会计年度结束时,合作社银行的净利润首先用来支付B类投资股票的股息,剩余利润按该年的贷款量比例分配给借款人,其中的一部分也会以C类股票的形式来分配。如果银行的财务状况允许,未偿还的最早发行的C类股票也许会被赎回,但前提是同一年发行的所有的B类投资股票必须被优先赎回。

  因为合作社银行由借款人投资、所有和控制,合作社银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适应他们的需求。合作社银行必须为社员们的共同利益而运作,并且为社员提供的业务量至少要达到总业务量的50%.如果合作社的投票原则不是一人一票,每年为它的股票或社员资金支付的股息不能超过8% 。

  2.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融资是美国合作社融资的特色路径作为合作社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向农场、牧场、农业合作社和农村公用设施提供租赁融资,租赁的规模从汽车或叉车到几百万美元的加工设备或设施。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的总部设在明尼阿波利斯,在全国各地设有销售办公室和代表处。农场信贷租 赁服务公司的组织形式也是合作社,因此,它的理事会由农场信贷体系的社员机构来选举。社员向公司投资,并根据每个区域的交易业务量进行惠顾返利。

  3.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的信贷是合作社融资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也为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但商业银行通常不提供长期贷款;此外,银行也会向合作社提供其他的金融服务,如支票账户、资金转账、现金管理和投资等服务。如果农业合作社需要更加复杂的金融服务,它可能会与当地的商业银行或更大的地区性或货币中心的商业银行打交道。

  保险公司主要从事长期融资,他们可以为农业合作社提供债务资金购买或建设厂房和设备。除了在年金计划投资方面为合作社提供帮助外,保险不提供类似于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但它们可以为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和一般债务提供保险服务。

  商品信贷公司(CCC)作为政府所有和经营的稳定、支持和保护农场收入和价格的机构,也是合作社短期资金的来源,合作社可以用自己的农产品存货作抵押向商品信贷公司借入无追索权的商品贷款,如果到期未能偿还贷款,商品信贷公司将没收抵押品,贷款的清算基于贷款利率和相关商品的质量和数量。此外,商品信贷公司也提供有追索权的贷款。

  地方合作社可能会选择向与其有附属关系的联合合作社借款以获得商业信用。但是,如果一家地方合作社的信用状况恶化,则会导致联合合作社来管理地方合作社,结果会改变合作社的自治原则,因此这种资金来源的比例很低。

  如果能够得到利息并有确定的偿还日期,社员也愿意向合作社提供各种形式的借款。合作社可以使用从个人短期债券到经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长期债券等一系列的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此外,社员持有的活期存款也是一种债务资金来源,它表现为从社员手中接收存款并为这些存款支付利息,利率一般低于合作社银行的贷款利率但高于大多数社员可获得的商业利率,社员可以随时取出这些存款。虽然对合作社吸收社员存款的做法没有明确的允许和限制,但合作社的存款人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因为大多数合作社并没有像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那样通过存款保险措施来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同样,合作社本身也暴露在挤兑风险中。因此,来自社员存款的债务资金的比例也较低。

  五、对中国农业合作社融资的启示

  中国农民合作社虽然在数量上发展很快,但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与美国农业合作社相比,其融资渠道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权益资本来源不规范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政社不分”、“企社不分”;缺乏为农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来源的专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债务资金;政府虽有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但资金使用缺乏效率,未能在制度安排方面找到长效的支持机制。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社资金来源的制度安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中国农民合作社融资困难的问题。

  1.建立规范的权益资本投资和赎回制度权益资本是合作社进行外源融资的基础。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中国农户小规模经营的特点,农民的收入较低,社员对农民合作社的初始投资较为有限,因此,中国的合作社可以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做法,充分运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留存惠顾返利和每单位资本留存等手段为合作社积累权益资本。合作社不同于其他企业制度的特点是按照社员对合作社的使用量进行投资和惠顾返利,在合作社持续经营过程中,社员对合作社的使用量会不断地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初始投资与合作社使用量的偏离。因此,可以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循环资本计划和基础资本计划,有计划、系统化地对社员的投资进行补充和返还,这既能保证合作社社员投资的公平性,又能保证合作社的所有权掌握在合作社的使用者手中。

  2.健全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尽管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明确规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但目前中国农民合作社利润分配制度却很混乱,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都很随意,并未形成规范的制度;还有一些合作社并没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只能获得较为优惠的价格;而且由于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合作社的财产成了少数管理者任意支配的私有财产。这种混乱的分配制度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社员的积极性和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可以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做法,严格按照社员对合作社的惠顾量进行利润返还,可以现金方式直接返还给社员,也可以非现金的方式贷记社员账户,留存为合作社的权益资本,通过这一过程既可以对社员惠顾形成激励,又可以把合作社的积累量化到个人账户,使合作社的所有权更加清晰,避免太多的未分配权益积累损害老社员的利益。

  3.支持合作社成立自己的合作制银行由于合作制度本身的特点,一般的商业银行和商业金融机构在理解合作社的经营业务时存在困难;加之中国较多的农业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很难从外部获得债务资金。因此,借鉴美国合作社银行的做法,建立合作社自己所有的合作制银行不失为从制度上对合作社进行支持的有效途径。中国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主要通过向部分合作社发放财政扶持资金的方式进行,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导致很多“伪合作社”通过各种方式套取财政资金。

  鉴于此,可以借鉴美国设立合作社银行的做法,以债务资金的形式支持合作社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寻租”和改变合作社对政府扶持的依赖心理,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的独立意识。政府可以把现在用于支持合作社的财政扶持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借给拟设立的合作社银行,并要求其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清本息,政府资金偿还完毕后,合作社银行将归于社员所有;同时允许合作社银行进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的方式融入资金,以降低其经营成本。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在发放财政扶持资金时的主观随意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合作社的债务融资提供一个长久的机制。当然,要保证合作社银行的持续经营,必然要求合作社提高经营能力,改善财务状况,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4.支持合作社之间成立跨社的农机和设备租赁合作社较多合作社有着相似的业务,季节性地使用一些相同的机械设备,对于这样的机械设备,租赁是一种更好的融资方式。可以借鉴美国农场信贷租赁服务公司的做法,支持合作社成立跨社的农机和设备租赁合作社。政府可以拨出农机补贴资金的一部分作为启动资金,然后由参与租赁的合作社根据租赁业务量入股,成立租赁合作社,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大型设备和机械的租赁服务。为培养合作社的自立意识,政府的启动资金也应该要求租赁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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