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农协在日本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是日本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力量。但是随着国际农业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以及日本国内农业劳动力的老化,日本农协在当今社会又面临着严峻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挑战,日本农协在规模、结构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出现了新的发展动向,这些变化对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关键词】 日本农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新动向;
一、日本农协的现状
农业协同组合即农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协)是日本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的核心组织,其宗旨是为农民服务,而不是为了赚取利润。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日本农协获得特殊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政府给予了巨大的支持。日本农协服务农民,发展农业,推进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是日本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力量。
与专业合作组织相比,日本农协的业务具有综合性特征。农协既是日本农民经营活动的指导者,组织农民与大市场形成对接的支撑平台,也是日本农民培训、农村福社的提供者,还是日本农业政策的执行者。除了农产品的共同运销和物资供销等服务收入外,保险和金融保险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2012年,日本农协除了为会员做好农业生产经营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民教育培训等指导性工作外,主营业务中共同运销事业达到42 260亿日元(100日元约合6.23元人民币,2013),供应会员物资2.966万亿日元,设立农产品直销店1 405处;农协在2012年末的金融业务达1 26万亿日元规模,吸收存款余额达91万亿日元,保险事业方面保有生命保险合同1 391万件、财产保险合同1 148万件、汽车保险合同849万件,总规模达303万亿日元。日本农协的金融保险部门是日本数一数二的金融和保险组织。
此外,农协还兼具社会服务功能,日本各地的农协一般都设有医疗卫生服务部门,为会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还设有文化和生活中心,为农民提供其需要的各种服务。纵观日本农协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日本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农协自身的不断努力之下,现在的日本农协的业务范围已渗透到农民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较好地克服了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促进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对农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变化的国内外环境
作为农民经济利益代表的日本农协在保障基本农产品供给方面,特别是在促进日本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日本农协体系面临新的转折点。这不仅关系到农协能否适时地完成角色转换,以适应新地环境而制定更好的发展战略,继续发挥在维持农村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关系到日本农业能否在经济全球化中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1.农业环境的恶化使农协而临冲击由于日本早期对农产品实施了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再加上农业生产资料的过多投入,导致了生产成本攀升,食物自给率年年走低。1997年,日本谷物自给率已下降至30%,除大米外,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自给率近乎于零。除牛奶、蔬菜等少数不宜运输的鲜活农产品以国产为主之外,水果类自给率低于50%肉类低于60%,饲料作物几乎全部依赖进口。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W TO体制的确立,农业市场的日益开放,日本农业面临国际农产品的强烈冲击,农业生产总值逐渐减少,农产品价格不断下降,使日本农业生产陷入困境。农产品价格的低迷严重挫伤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面临如此严峻的形势,如何对农业生产进行有效改革以提高国内农产品竞争力,日本农协正遭遇巨大压力。
2日本国内农民老龄化严重,致使农业生产后续力不足农协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建立的初衷是为小规模农户服务,故其参与者大部分为农民。但是,随着日本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中的非农业人口比例急剧上升,农业生产的兼业人员比重也大大增加,这使得农协原本赖以生存发展的组织基础大大削弱。同时,农村的年轻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致使农村的老龄化现象严重,农业生产的后续力不足,加剧了农协的退化。由于日本农业生产的老龄化严重,所以,如何合理利用土地成了日本农协未来发展的一大方向。
3.除去金融与保险业务外,日本农协的传统主营业务出现连续亏损作为农协的传统主营业务,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购销业务连续出现赤字,而且呈扩大之势,这些亏损都要靠金融与保险业务的盈余来填补,如此才能维持日本农协的正常运作。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金融自由化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恶化了农协的经营环境,农协的金融与保险业务受到巨大冲击,如果它们也出现亏损,那么日本农协将举步维艰。为了保证农协的金融业务不致陷入危机,2002年以金融业务为主的改革开始实施,日本修改法律成立农协银行,同时大规模合并基层农协。合并之后的大农协对基层生产者的服务变得困难起来,这样,农协系统为获取其金融业务的规模效应会渐渐远离基层的生产者,如此农协内部的传统业务与金融业务发生冲突。除了金融业务改革外,销售业务的停滞不前也要求农协不断强化自身的经营素质,从组织上进行改革,使各种设施和事业得到重组并达到合理化,增强传统主营业务的经营能力,改变赤字的现状(图1)。
三、日本农协的新动向
为了应对这些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挑战,21世纪以来,日本农协采取了很多重大的调整,发展出现了新动向。
1.农协加快了整合合并,单个农协规模变大,正社员快速减少截至2013年4月,日本共有综合农协703家,较1998年的1 833家减少了1 130家(日本农协在1995年还有2 640家)。2012年日本农协拥有社员人数983万户,其中正社员466.9万户,准社员516.5万户。社员总数较1960年增长了 329.8万户。如图2、图3所示,日本农协社员总数直到最近还在增长。但是其中正社员浓户一直在减少,增加主要靠准社员,也就是非农户的农村居民。
农协数的减少主要是通过合并整合实现,特别是2002年前,合并的力度非常大。随着农协数减少,单个农协的社员规模迅速扩大。2000年平均农协会员数为6 396户(其中正社员3 686户,准社员2 710户),到2005年是10 370户(正社员5 641户,准社员4 730户),而2008年进一步扩大到12 330户证社员6 270,准社员6 060户。到最近由于老龄化的加剧,农户数快速减少,多数农协出现了正社员数少于准社员数,出现了农协内部少数人决策的局面桩:正社员是指农业从事者,包括农民和从事农业关联活动的法人团体;准社员是指在农协经营地区内利用农协提供的设施及服务的居民和团体。
2.农协系统组织结构逐步精简,由3层结构转变为两层为主长期以来,日本农协系统的结构层次为中央农协联合会一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一区域农协组织的3个层次。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农协根据环境发生的变化,开始强化组织建设以支持农业新发展,这一时期,农村组织制度开始全面调整。1991年3月,在日本农协中央会上,提出了业务组织二级形式的调原则。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费用,提高效率,日本农协原先的3层次组织体系现在部分精简为“中央农协联合会一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或者区域农协”的两层次组织体系,由国家级农协直接面对基层农协。在由原先的3层管理机制逐步转变为两层管理机制后,其人员也得到精简。日本农协现在雇佣职员21.5万人,较1997年减少近7万人,管理人员由1997年的44 578人减少为2011年的18 990人,下降了将近60%。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管理人员的削减中,对于平时不怎么参与农协运营的非常务理事和非常务监事的削减力度非常大。相反,女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比例出现年年上升的趋势,表明农协开始一改日本农村传统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农业生产和组织运营中女性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增强。
3.农协经营活力下降农业法人经营组织的发展,当然压缩农协的发展空间,农协经营出现困境。也由于日本的独特的雇佣制度,多数日本农协的雇员类似准公务员,农协的经营管理体系出现组织疲劳,类似于大企业病,再加上农民的老龄化,其经营活力出现下降趋势。在日本国内,由于农业从业人口的老龄化以及农村的空心化,造成了日本农业产出的减少。根据2010年的农业普查数据,日本261万的农业就业人口中,平均年龄已达65.8岁,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占62%,而29岁以下的年轻人只有3.5%,老龄化日益严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业生产水平全面下降。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有必要对农协进行改革。
4.农协的运营机制发生变化,决策与经营出现分离倾向日益老化的日本农业经营者和活力下降的日本农协,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农协的顶层经营能力日益成为日本农协竞争力和发展的关键。随着农协内部社员结构的变化,正社员已经低于准社员序业利用社员、农村非农居民户为的,农协成员中,专业农户的数量越来越少,日本现有专业农户仅45万户,占18%;兼业农户越来越多,占82%。表明即使是少数派的正社员,其中的专业户更少,农协的决策机制出现了少数决策的重大局面。为了提高农协的竞争力,应对挑战,日本农协越来越重视顶层的经营能力,出现了经营决策权和所有权分离,具有经营能力的高层经理人作为农协组织的实际代理人开始承担农协组织的经营决策。
5.农协从农民经营组织向地域经济振兴组织转变面对日本农业农村的结构变化,根植日本农村区域社会的日本农协面对市场的竞争,经营活动开始以农业为基础,向农村涉农的第二、三次产业(所谓六次产业)发展,通过六次产业化的理念导入与实施,以全体社员的利益为核心,以消费者日益重视的安全、环保、品质的需求为导向,以高品质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向高附加值领域开拓。日本国内已出现农民生产、委托加工、产地直接销售等趋势,从而通过六次产业化使得地域经济得以振兴,农民收入得以提升。从图4可以看出,农协在产地直卖所的各运营团体中所占的销售比例已达到近1启。而且其平均销售额也远超过其他团体运营的直卖所,达到1.4亿日元。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所得,振兴地区经济,农协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农业与其他产业的新合作关系,加大对基础设施及配套的物流加工设施的投入,利用多产业融合来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最终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与其各项事业有机地联系起来,发挥整个地区的活力,实现地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日本农协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启示
一个有效的农业合作体系的建立,对于加快从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正越来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实力弱、经济能力受限、管理制度不规范,其在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与日本农业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分析日本农协的发展过程和新动向,吸取其经验和教训,从而让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好、更快地发展。
1.完善法律体系,提供政策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虽然中国已于2006年出台并开始实施了《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合作法》,但是,其中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土地合作权被破坏、金融合作权受管制以及政府行政干预较多等。日本早在1947年就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赋予农协合法的社会地位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该法对农协的成立、管理、解散等各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还明确规定不受政府的行政干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日本政府也会对原有的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正或根据需要制定出新的法律,让农协活动有法可依。中国应加快完善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的法律体系,确立其法律地位,尽量减少政府干预,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并适时根据中国农业发展和环境的变化作出修改。
有了法律保护的日本农协,其在发展过程中还得到了日本各级政府的农业政策、税收及金融政策等大力支持。中国也可结合实际,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比如在新品种和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基地及产品加工设备建设、稳定果蔬生产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其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地发展。
2.重视农业科技的普及与人才的培养日本农协发展壮大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对农业科技的普及和对农业生产者的培育,而这依旧是农协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国可以借鉴、学习日本经验,加大对农业科研与推广工作的重视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业服务机构,应立足于为农业生产者服务,但目前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小规模生产者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尽可能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使之与大市场接轨,同时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向农民普及农业技术和科技新知识,并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增添农业发展的活力。
3.不断深化自身改革,以适应新形势日本经验的最重要一点是农协作为一种综合性合作组织,得到了一贯性的发展和变革,农协在保有自己的传统组织资源的同时,不断变革发展。在农业和农村环境日益变化的大背景下,日本农协通过采取整合合并、改组、经营与决策分离等有效措施,进行组织内部的调整和变革,正朝着大型化方向发展。针对目前规模小、实力薄弱的现状,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认清自身的优、劣势,在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资源和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大胆实践,才能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引导农民和农民专业生产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4.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功能鉴日本农协业务范围的多样化,在运作过程中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可适当扩大业务功能,既可向生产资料购销、低息贷款发放等产前环节延伸,也可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产后环节延伸,还可以为农民专业产中环节提供农业生产者所需的各种服务。至于金融和保险业务,则不能盲目引入,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发展此类业务,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作者单位: 南京农业大学 日本九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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