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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同县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
作者:佚名     来源:潇湘女性网     日期:2014-04-14  浏览:420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2008年成立会同县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并经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为法人,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制订和通过了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众望所归,佘飞娥被选举为合作社理事长,经过全体成员两年多的艰苦努力,精心经营,合作社经济效益显著,极大地调动了成员的积极性,发挥了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群众纷纷要求加入合作社,合作社成员由原发起的18人,增加到112人,其中妇女63人,股本金由5万元增加到113.28万元。

  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在佘飞娥的带领下初显成效。2010年合作社自身主营收入748.51万元,利润23.08万元,在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带动下,大大刺激了广大成员养猪的积极性,合作社猪场及成员猪场共养猪1.5万头,安置农民及下岗职工就业200人。

  合作社为解决成员户卖猪难的问题,在县城开办“凯飞牌”放心肉店、点,2009年开办4家,年销售成员生猪4000头,,到2010年增到10家,经营的纯收入达40万元,还安排专人在广东设立销售窗口,每年为成员销售仔猪1万头,肥猪5千头。这样不但为成员户解决了销猪难的问题,还摸索了一条产销一体化的新路子,壮大了合作社的集体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年年给成员分红,2010年合作社按交易量比例给成员返还盈余12.51万元,按股金给成员分红4.17万元,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红合计16.68万元。通过成立合作社,团结了广大养猪户,通过加强养殖基地的管理,完善免疫程序,增强抵抗力,减少疾病的发生;通过加强农户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确保农户养殖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降低农户养殖风险;通过提高科学化养殖水平,实行健康养殖,坚持走规模化、现代化的健康养殖之路,提高生猪养殖的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科学化的管理,来降低生产成本上升和市场风险,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会同县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2010年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示范合作社,2012年,合作社荣获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名称:会同县兴牧养猪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李科成

  电话:13787546156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金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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