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农超对接”起步于2007年,几年来发展迅速。鉴于“农超对接”在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方面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2011年我国政府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进“农超对接”.为了实现“农超对接”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需要不断分析新形势,总结新问题。本文作者根据多年来参与“农超对接”的实践经验,重新总结和思考我国“农超对接”的发展条件、实际作用和阻碍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超对接 农产品流通 创新流通方式
“农超对接”是指连锁超市以订单方式从生产端直接采购农产品,或者农业生产者直接向零售端供应农产品的一种流通模式。作为世界范围内一种产销结合的创新模式,“农超对接”一经提出就得到商务部、农业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诞生以来得以迅速发展。〔1〕据商务部统计, 2007年我国仅有9家超市参加“农超对接”,到2011年,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规模以上连锁零售企业已逾800家,从业人员200余万人,与超市对接的合作社己突破1. 56万家,社员总数超过100万人。从“农超对接”的交易主体发展水平上讲,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大部分超市已经和对接合作社建立了利益互惠、风险共担的长效对接机制,“农超对接”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然而,由于“农超对接”刚刚起步,在全国农产品总销量中,经由“农超对接”的比例还不高(10%左右)。〔2〕
一、“农超对接”发展的有利条件
“农超对接”在我国之所以能够获得初步成功,是因为全国已具备了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也成为今后“农超对接”全面推进的重要依据。
1.超市方面
从1990年我国首家超市创建以来,超市这种零售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百强连锁超市门店数量和商品销售额分别达到15. 02万个和1. 66万亿元。超市布局由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逐渐转向中西部地区,由一线城市逐渐转向二、三线城市,超市零售网点逐渐覆盖全国各地城镇。我国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把超市作为主要的购物场所,据2009-2010年IM I调查数据显示,城市消费者中最近一个月内没去超市的仅占调查总数的7. 6%,一个月去一次的占25. 1%,两周去一次的占18. 0%,一周去一次及以上的占49. 3%.然而,随着超市发展速度加快,超市商圈重叠现象越来越严重,超市之间争夺消费者的竞争不断加剧。据作者调查, 2011年北京四环以内的超市门店数有4000多家,平均每平方公里门店数约13家,密度远远超过了法国等发达国家水平。各个门店为了吸引顾客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者更讲究食物的新鲜度,购买生鲜农产品频率也较高。于是,经营生产农产品成为超市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手段。竞争越激烈,超市越是需要采购和出售质优价廉、新鲜度高的农产品。因此,许多超市热衷于“农超对接”,也是出于提升自身竞争力考虑。〔3〕
2.生产者方面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产地集中化趋势明显,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逐渐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的专业县、专业乡镇及专业村在全国涌现,促进了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有利于超市在这些地区建立稳定的采购基地,保证货源。〔4〕同时,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速增加。据农业部统计, 2008年底全国在工商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11. 09万家,到了2010年底,总数增加到37. 91万家,实有成员29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约10%,平均每两个村就有一个合作社。进入2011年,平均每个月就增加一万余个合作社,根据调查数据可预测,未来几年内合作社数量仍将快速增长。合作社的发展突破了我国农民小规模种植的局限性,更有利于超市大规模地集中采购。〔5〕〔6〕
3.政策方面
“农超对接”是由商务部负责人经过认真调研总结出的一种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模式,可以说是政府的杰作。2007年,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召集家乐福等9家大型连锁超市的负责人座谈,会上提出的“农超对接”想法立即得到这些超市的积极响应。2008年,商务部和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2009年以来连续四年的一号文件中明确强调了“农超对接”工作。2011年,商务部和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大力支持合作社和超市进行冷链、配送中心等重点设施建设,并在税收、信贷、用地、水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支持“农超对接”全面推进,各地的“农超对接”培训活动也频频举办。
二、“农超对接”的实际作用
众所周知,“农超对接”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但是从五年多的实践来看,“农超对接”的实际作用还远不止这些。
1.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
农产品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采用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流通方式,对标准化重视程度不够。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对落后,以及在标准化实行方面与国际接轨不畅,有些农产品因没达标而被拒收、退货或索赔。而在“农超对接”当中,超市制定采购标准,并按此标准下订单和验收产品。为了提高产品的达标比例,许多超市还对合作社及农户进行技术指导。
因此,随着“农超对接”范围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理念将会逐渐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率将会不断提高。
2.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现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流通作为产品生产到最终消费的必经环节和通道,具有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能。〔7〕与传统流通模式相比,“农超对接”产品实行较严格的检测制度,一般而言,农产品在放入超市货架前有三道安全检查关口:一是田间监控;二是超市物流配送中心检测;三是超市门店检测。而且在“农超对接”中,流通环节较少,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并且更容易建立安全可追溯体系。可追溯体系有助于明确农产品产供销各主体的责任,实现快速处理和不合格产品召回。近些年,建立可追溯体系一直是“农超对接”的主要任务之一,譬如,家乐福、家家悦等大型超市选择发展规范的合作社共同建立可追溯体系,超市为合作社派遣技术人员对产前、产中和产后进行培训,指导农户社员做农事记录。
3.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农超对接”实施过程中,大多数超市通过合作社把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建立采购基地;同时超市为合作社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和销售渠道,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农超对接”有助于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
4.有利于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中,由于各个环节主体之间有效沟通受阻或信息共享程度低,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价格、交易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使各主体(尤其是生产者)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且流通效率低下。而在“农超对接”中,产销端紧密地衔接起来,有利于实现产销信息双向反馈,从而降低市场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者利益。〔8〕近两年,北京等地一些企业把电子商务和“农超对接”相结合进行模式创新,更有利于实现市场信息双向反馈。
5.有利于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人才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对通晓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的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近几年在“农超对接”的合作、交流、培训和磨合的过程中,历练出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经验丰富的合作社负责人及社员。可以说“农超对接”是一所现代化农业经营人才的社会大学。
6.有利于提升农业及流通技术装备水平
包括农产品生产、采收、清洗、分拣、分级、包装、冷藏、搬运装卸、运输、质量检测、信息处理等环节在内的技术装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条件。“农超对接”是提升农业技术和物质装备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在“农超对接”深入实施过程中,超市与合作社必然从提高农产品达标率、保障食品安全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等角度出发,对现代技术装备产生强烈的需求,并根据实际条件不断地引进和应用。〔9〕
三、现阶段“农超对接”面临的挑战
作为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农超对接”除了具有积极的一面外,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众多挑战,有些甚至是内部机制问题,能否克服这些问题就成为“农超对接”成败的关键。
1.农民合作社问题
“农超对接”全面推进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尽管在我国合作社的数量已经相当多了,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却很少。由于合作社注册门槛低,并且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出台,许多由老板或村干部成立的“翻牌”合作社大量产生。作者这些年接触过的合作社中,大部分没有按照合作社法的原则组建,导致普通社员很难从组织化中获得实惠,只有“老板”能获得最大利益。另外,即使是真正的合作社也很少有能够实现“盈余返还”的。因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亟待规范和整顿。
2.农业技术与装备问题
“农超对接”在操作层面上出现的主要困难是超市制定的采购标准无法获得完整准确的执行,很多农产品由于达不到超市标准而被折价销售、扣点,甚至退货,在给合作社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超市本身也承受了成本、品牌及舆论的压力。导致农产品达标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应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欠缺。很多合作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合作社,由于资金不足,在实施“农超对接”的过程中,配套的技术和装备没有迅速跟进。
3.农业经营人才问题
“农超对接”的持续快速发展必然需要大量高素质的生产者和职业化的经营管理者,特别是优秀的合作社管理人才。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造成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接受能力较差,对“农超对接”等新事物的认可程度较低,而真正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管理人才更是不容易找到。
4.“农超”双方矛盾问题
“农超对接”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农超”双方往往存在着一些矛盾。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仍属于买方市场状态,同大型超市相比,农民合作社的规模、经济能力有限,其在同超市的谈判、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一旦发生纠纷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农民利益是一个难题。如果纠纷处理不公平、不公正,不仅损害了合作社的利益,而且也损害超市的长期利益。
5.供货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在现代零售业中也存在权力寻租现象,权力寻租对于“农超对接”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可以看作是致命性的病毒。农产品供应者通过商业贿赂提高采购价格,而采购人员获得回扣,而经济损失要由超市企业来承担。提高采购价格,不仅使超市和消费者利益受损,而且使“农超对接”产品价格优势不强,最终导致“农超对接”难以开展下去。因此超市内部必须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铲除腐败的土壤。
6.消费者认知问题
“农超对接”在我国实施已经五年多的时间,但广大消费者对其认知程度仍然偏低。2012年,我们在北京海淀区进行的居民消费问卷调查显示, 544名被访者中,只有37. 32%的消费者知道“农超对接”, 62. 68%的消费者不知道“农超对接”。尽管媒体上经常有关于“农超对接”的报道,但是广大消费者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市场需求决定着超市采购,这样的认知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因此,超市在保证“农超对接”产品价廉物美的同时,还需加强营销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四、对策建议
为应对上述挑战,加快推进“农超对接”进程,建议政府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根据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运作进行跟踪审核,严格区分私营企业和合作社,取消“翻牌”合作社的资格,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第二,加强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其现代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合作社发展。
第三,继续积极推行“大学生村官”政策,大学生村官进行现代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让他们到基层帮助当地合作社发展。
第四,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推行农用机械设备下乡政策,重点对参与“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进行购机补贴。
第五,健全和完善仲裁法律体系,专设仲裁机构对超市与合作社之间的纠纷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第六,继续在税收、信贷、物流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
(作者单位: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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