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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鸣:应加大力度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崇州经验”
作者:四川省社科院 郭晓鸣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2014-11-10     日期:2014-11-11  浏览:354

  中国农业正处在极为重要的转折时期,农业经营制度也因此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种转析和变化将对我国农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种什么地”正在成为各地政府面临的共同性矛盾,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任务己显得极为紧迫。

  当前,我省很多地方已经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实践,在这些多样化的实践中,崇州实践是最具代表性的成功探索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以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组织三大主体共同经营。其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以市场化方式培育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负责合作社土地的生产经营管理;三是引导建立适应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站式”的农业服务超市平台。截止2013年底,崇州市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361个,入社农户9.5万户,入社土地21.3万亩,基本完成具有显著区域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构过程,现代农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崇州的实践证明,其立足实际的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创新不仅有效破解了家庭经营应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瓶颈,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促进了现代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制度创新层面实现了经营主体的“共建共营”、合作收益的“共营共享”、经营目标的“共营多赢”。在确切意义上,崇州实践展现的是一条农民以“离地不失地、离地不失权”方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进一步看,崇州的成功实践提供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中下述值得高度重视和借鉴的经验启示:

  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撑

  农业生产自然风险较大,因更容易受非农业部门冲击而表现出显著的弱质性特征。因此,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稳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创新探索,是以家庭经营为重要基础展开的,其基本利益主体是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长久不变”的所有者,合作社社员的价值取向具有同质性,在合理选择生产项目、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农业多功能拓展等方面更容易形成共识,相对明显的本土化特征,使其有条件有效减少短期化行为,实现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与此同时,通过决策权、管理权、生产权、监督权的合理分离,使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依赖性增强,也更容易实现农业内部的社会分工,形成低成本、有效率的劳动协作。崇州的经验充分证明,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撑,必须建立在以农业为终生职业、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农户家庭群体的有机合作的基础之上,以此形成稳定的农业经营组织网络,进而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转变。

  2、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必须选择低成本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土地规模经营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近年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从总体评价,当前土地规模经营普遍面临转入成本较高、经营风险较大、农民难以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等主要矛盾,由此导致土地规模经营进展迟缓、非农化和非粮化趋势不断加剧等严重后果。从比较的视角看,崇州实践提供了一条低成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路径。职业经理人凭借农业技能和个人声誉,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和前期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就能够经营数百亩土地,就可以实现进入门槛不断提高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此条件下,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不会对农村内部投资能力有限的种田能手产生“挤出”效应,反而构成十分重要的低成本聚集土地要素的有效激励。值得指出的是,农业生产条件的显著改善和社会化服务的不断完备,是崇州能够大范围实现低成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原因,这同样是值得认真借鉴的成功经验。

  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必须建立有竞争力的职业农民队伍

  随着农业人口“老龄化”、农村“空心化”趋势不断加强, “谁来种地”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要破解这一难题,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无疑是要大力提升既有务农群体的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成长为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就现实而言,各地在职业农民培育上己经进行了大量探索实践,但普遍面临瞄准机制存在偏差、内在激励严重不足、培训过程缺乏持续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导致“被培训”现象普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总体上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发展缓慢,对政府补贴过度依赖,缺乏独立生存和竞争能力,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而崇州构建的以职业经理人为重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却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将培训对象锁定于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多元群体,包括留守农村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回归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在农业领域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流转土地进行农业经营的城镇居民等,然后整合培训资源进行针对性的“订单培训”,将培训过程与农时季节、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紧密结合,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一对一的“保姆式”培训指导和跟踪服务,显著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强化后续的发展导向和“职业激励”,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正式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发展平台,与财政支持、产业支持、技术服务、金融贷款、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直接挂钩。使职业经理人不仅有条件“学有所用”和“学有所成”,而且对以农业为终生职业能够有明确的发展预期。通过市场化竞争和规范管理,构建职业经理人成长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其竞争和发展能力,使之能够真正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主体。

  4、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必须加大力度发展完善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严重滞后是当前我国农业转型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相较于直接生产环节而言,迄今为止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得到的政策支持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自生自灭的发展状态。崇州的实践表明,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创造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需求的基础上,政府更明确和更直接的支持政策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正是由于坚持了“政府引导、公司主体,整合资源、市场运作,技物配套、一站服务”的发展思路,一方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组建了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另一方面整合公益性农业服务资源和社会化农业服务资源,完善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崇州才得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社会化服务需求与供给的高效对接。由此可见,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中必须对社会化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足够重视,应尽快出台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相适应的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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