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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孟州: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种粮大户贷款不发愁
作者:马如钢 通讯员 韩征兵     来源:河南日报 2014-12-03     日期:2014-12-03  浏览:172

  孟州市上口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门解决土地流转种粮大户“中间环节”的民间组织,其一头担当保“粮食安全”的重任,一头架起农户与银行的桥梁。

  11月19日,又有10余户种粮大户要求加入孟州市上口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这家合作社才成立7个月已从27户社员迅速发展到400余户,流转土地万余亩。种粮大户严西京说:“俺入社,是因为这家合作社可以提供贷款。”

  这家合作社是上口村党支部书记邓东平创办的。究其原因,他感慨万千。

  2010年4月,邓东平流转了2500亩土地,立志种粮发家致富,并成立了孟州市田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中,他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资金紧张,他想到银行贷款,跑了多家银行都被拒之门外,称其是民间自发组织,没有贷款资格。于是,他下决心改变现状,为种粮大户尽一点力。

  今年4月,他经深入调查,决定成立一个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专门为土地流转种粮大户解决资金难题。他申请后,各级工商局不敢批准,因我省无先例。省工商局经请示后,才批准注册。今年4月,孟州市上口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诞生了。这也是我省首家“土地流转合作社”。

  该合作社原始股东27户,共吸收股金65万元,并根据银行要求,依法依规建立了“股东决议”,并向孟州市射阳村镇银行南庄支行申请贷款。

  合作社向孟州市射阳村镇银行南庄支行交40万元风险抵押金,银行放大5倍,该合作社有200万元贷款额度,种粮户最高可贷款10万元。如有到期不还者,银行在合作社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种粮户持镇政府发放的《农村集体土地股权证》、《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向合作社申请贷款(两证由合作社保管),得到批准后,由合作社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批准后,将贷款打入种粮户账户。

  种粮户贷款前提必须是合作社社员,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如有贷款违约,合作社可将违约户流转的土地另行经营发包,以租金收入归还贷款。此“办法”贷款得到了孟州市射阳村镇银行大力支持,并批准实施。

  凡加入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社员,也要加入孟州市田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种植合作社负责购买农资、提供技术服务、粮食统一销售。种粮大户只管种粮,再也不用操心资金、购买农资、技术服务、粮食销售了。

  从今年4月至今,该合作社已为40多名种粮大户提供贷款130万元。

  邓东平说:“我这样做,只想调动种粮积极性,让种粮大户多挣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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