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内在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一要完善政策,二要强化主体。”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认为,一方面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民以各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支持农户自营或委托经营来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另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各方面为其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比如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流向规模经营主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优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等,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4年,由农业厅牵头的多项四川省农村改革事项全面完成,《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专项方案》、《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文件纷纷出台,160个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全国率先试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43790个村完成集体资产清理,12个县启动了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从2015年起,市县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留出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税费,年内完成75%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同时完善工商企业流转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办法。到2020年,土地流转面积将达到全省耕地面积的1/3,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流转面积的50%以上。
“所谓适度规模,有两个衡量指标,一是经营面积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10~15倍;二是实行规模经营后的收入相当于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任永昌说,就四川而言,适度规模的标准就是每个农户经营面积大约在100亩左右,“土地流转是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既要引导经营权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流转,也要支持农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类经营主体在农业的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各有优势,要多元化、融合式地发展。”
四川同全国一样,进入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特征的经济新常态。农业部门如何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任永昌认为,当前四川农业最紧迫的任务是转方式、调结构。“这是老话题,也是新课题,四川农业资源丰富,农业总量大,有建设农业强省的基础。”任永昌说,同时,在设备装备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品牌打造上潜力巨大,“今年将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继续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示范区,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县和基地建设,对培育优势产业带、集中发展区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型升级都予以支持。到2020年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要达到1000万亩以上,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年均增长20%左右,进一步拓宽渠道带动农民增收。”
农业业政策支持还需更加精准
——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在安徽代表团的讨论中发出呼吁:“在农业政策性保险普惠的基础上,能否加大对新型农业产业联合体的支持力度?建议核定提高政策性保险保额,将流转土地费用纳入生产成本核定保额。同时,率先取消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县级保费补贴。另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大型农机装备补贴比例从目前的上限30%提高到50%。” 张曙光建议,国家对各地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差别的投资匹配政策。对于能够调出商品粮的主产区,中央财政多承担甚至全额承担;粮食自给地区,中央与地方各占50%;调入粮食的主销区,由地方财政负担;能否在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开展粮食结对合作,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主销区大型农业企业在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粮食深加工企业等,帮助主产区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效益。 张曙光称,总理报告中提出“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是关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徽是农业大省,宿州市既是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符合省情市情、独具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三农”工作从当前看,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增产难增收,粮食怎么种的问题日益凸显。二是农民有地不会种,土地谁来种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农村乡愁变“愁乡”,质量如何抓的问题逐步显现。为破解上述难题,近年来,宿州市通过“主体+载体+体系”,三位一体发展现代农业。即以创新经营组织为核心,解决“主体”问题;以建设农业基地为平台,解决“载体”问题;以打造产业联合体为抓手,解决“体系”问题。具体来说,在主体培育方面,重点发展三大主体:一是家庭农场。宿州市把培育家庭农场放在主体培育的首位,在全国率先试点职业农民鉴定和认证工作,制定家庭农场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引导专业大户通过注册建立家庭农场,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种植。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挥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基层农技部门的作用,形成多主体推动、多元化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并鼓励各类合作社组建联社,由专业走向联合。三是农业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工程和名牌战略,在财政收入、信贷支持、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扶助龙头企业强筋壮骨,扩大群体,完善功能,带动产业。
农村土地流转关键在于引导
——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吉炳伟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本次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吉炳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吉炳伟说,当前,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以开封为例,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流转土地总面积141万亩,比上年增长40%,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6%。流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达到92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的65%。
吉炳伟认为,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流转是平稳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存在为追求政绩,搞贪大求快,靠行政命令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的情况,造成流入主体盲目扩张,存在违约违规的风险。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比较单一,以简单的转包和出租为主,流转双方多以粮食谷物折价模式来支付年度租金。同时,“非粮化”倾向严重,一些工商资本大量进入农业,农村流转后的土地种植蔬菜、林木、花卉及用于养殖、休闲观光的比较多,致使土地流转“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加重。目前,开封市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占到全市流转总面积的60%,其余40%大多种植油料和蔬菜,“非粮化”倾向也不容忽视。
“农村土地流转中合同规范缺失、服务监管缺失、保障措施缺失都影响土地流转工作的正常进行。”吉炳伟说,一些地方土地流转的随意性依然存在,部分流转主体甚至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建设进展缓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还不健全;多数流转合同中,没有涉及失地农民的社保条款,没有风险保障措施。
吉炳伟建议,土地流转首先要正确引导,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农民为主体,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在已有的多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以股份合作为特征的承包地流转模式、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流转模式、宅基地换房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模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等新型土地流转模式,在土地流入与流出方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实现土地流转效益的最大化;要制定和完善鼓励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扶持政策,减少或消除流转土地“非粮化”现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尽快修订完善对耕地“非粮化”的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提升流转耕地保护的法制化水平。
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升级转型
——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明确要求。作为农业大市、粮食生产大市,如何把中央精神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尽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跨越?近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
穆为民介绍,南阳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紧紧围绕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大局,以“保粮食、调结构、促增收”为目标,坚持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持续推进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之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迈上了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的新起点。
穆为民说,虽然近年来南阳在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作为一个转型中的传统农业大市,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重要水源地,南阳仍然面临着提速发展、转型发展和粮食产量持续增长的多重压力,存在着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比较落后等问题,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任重而道远。
下一步,南阳将以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为统揽,准确把握南阳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瞄准建设现代农业大市的目标,致力于把大农业做成大特色,把大特色做成大产业,用大产业支撑大发展,奋力把南阳“三农”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具体工作中,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升级、农村稳定”为目标,聚焦聚力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机农产品进京、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加快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南阳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大市转变,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
穆为民认为,在工作推进上,将坚持稳粮、转型、增效,牢牢把握转型发展、提速发展、创新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有机(农)产品;着力“三个打造”,即:打造一个龙头——中原有机农产品加工贸易区,打造两个主通道——农产品外贸出口通道和国内农产品高端市场通道,打造三大品牌——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六大工程”,落实三农发展“八大举措”。
穆为民强调,要通过抓“稳粮”“增收”,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尽快把全市建设成为国家优质粮食主产区、豫鄂陕毗邻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区、中原生态友好农业发展先导区,为加快南阳农业由农产品基地单链环向全链条产业链升级、为“大粮仓”向“大厨房”转变奠定基础。
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德阳市市长陈新有
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已处于新的历史时期。四川省德阳市作为全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有哪些先行者的探索实践?“以农村要素有效充分高效利用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农村产权还权赋能和增加农民收入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力争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幸福美丽新村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德阳市市长陈新有对记者说,市委市政府按照全省“五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结合德阳实际,2014年制定出台了《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改革工作“台账”,28项改革任务每项都有进度安排和成果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作了全面部署。
陈新有指出,改革之初,德阳广汉金鱼公社在全国率先实行“包产到组”,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行探索,如今,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德阳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用地制度改革,为新一轮生产关系调整打下坚实基础,并制定了具体时间任务表。到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推行土地委托代理、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土地联耕联种等土地流转新形式。
作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12年起,德阳市开始在部分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全面建成,市级“三资”公示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将监管范围由单纯的农村财务管理拓展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全方位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监管平台建成后,农民群众不仅能够通过村务公开栏了解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和重大村务活动情况,还可以通过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方便快捷地查询本村组集体‘三资’所有相关信息,将各项村务改革事项有效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陈新有说,在用地制度改革领域,德阳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任务,通过挂钩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把耕地中小块不连片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到城市周边,在城市周边建立新型城镇化新区。同时,打造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2015年将完成宅基地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行试点工作。
针对当下农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热点问题,德阳明确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新型股份合作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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