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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以组织化、品牌化、电商化应对农业转型
作者:徐旭初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年第2期     日期:2015-03-09  浏览:541

  天地周始,万物更新,转眼间2015年到来了。在此,我首先祝全国农民合作社的兄弟姐妹们新年好!万事如意!事业发达!

  去年,我走访了些地方,考察了些农业产业,也调研了些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一个鲜明的感受就是:我国农业正迎来数百年未遇之变局,即农业转型。其一,农业从业人口数量日趋减少,农村劳动力结构日益老龄化 ;其二,与之相应地,农业规模化程度迅速提升,农地集中速度迅猛,与过去缓慢进行的农业规模化相比,未来可以用“疾风暴雨般的变化”来形容;其三,工商资本蜂拥进入农业,许多工商资本家正带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冲进价值较高的畜牧业、林业、水果业甚至蔬菜产业;其四,消费者需求越来越差异化和复杂多变,对农产品质量日益关注,由此对农业生产经营产生了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的倒逼效应;其五,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中迅速得以应用和扩展,其速度、广度和深度令人目不暇接,我们预言,今年可能就是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的破题年、突破年,甚至是井喷年。总之,我国正迎来一场极其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农业大转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农民合作社应该如何应对呢?这自然是你有你的登山道,他有他的渡江船。而我,则想说:农民合作社应对农业转型,组织化是必由之路,品牌化是基本策略,电商化是关键手段。

  这就意味着,农民合作社:

  (1)要积极兴办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提升组织规模、覆盖面及带动能力;

  (2)要积极开展纵向一体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逐步融入农产品供应链;

  (3)要探索打造以联合社或联合会为载体的区域性联合购销平台、联合加工平台、联合物流仓储平台、农技服务平台、信用评估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等;

  (4)要积极与其他农村组织制度创新对接,除了进一步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还应积极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让农民通过股权分红获得土地长期收益;也要积极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转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

  (5)在继续以农产品营销、农资供应为主体业务的同时,要探索由专业性经营向综合性经营发展;

  (6)要探索参与现代商业业态,也可与企业、科研单位等组建股份合作农业经营主体,还可依法入股参与农村产业开发项目;

  (7)还别忘了,要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这更是组织化的题中之义。也就是说,要在保持合作社生命力和活力的前提下,在符合法律基本要求和体现合作社基本思想两个层面上,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8)当前,合作社普遍处于有产品无品牌的初级阶段。而在客户导向的农产品供应链环境下,合作社要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简单地销售农产品是不够的,必须在确保产品品质基础上,积极申报各类质量认证,深入挖掘品牌内涵,广泛进行品牌宣传,有效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

  (9)在信息社会中,合作社要赶快学会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产品销售、商品采购,还要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建立以合作社或村为单位的配送点、配送中心,更要积极探索以合作社(包括联合社、联合会)为主要载体、广大农民参与的新型农村电子商务模式;等等。

  我的合作社兄弟姐妹们,抓紧加强合作社组织化、品牌化、电商化建设,迎接这场农业大转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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