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位于位于山东省最南部的郯城县正是三夏大忙时节。正在指挥机器夏收的杨集恒丰农机合作社负责人高永告诉记者,从小麦收获情况看,由于今年春天的天气等因素,稻茬麦减产较多,旱田小麦与去年持平。但从被托管的土地看,由于规模经营后实行了现代化管理,稻茬麦维持了去年的水平,旱田小麦有一定量的增产,托管的土地明显不一样,优越性正在凸显出来。
郯城县有耕地107万亩,从2009年开始进行土地托管试点,引导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农机合作社或土地托管合作社,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到2014年年底,郯城县从事托管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多家,托管土地面积达30多万亩。
土地托管后,合作社把一家一户分散零星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田间科学技术水平不高,管理差异大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改变家家地不多,户户各干的经营状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同时避免了土地流转过多过快带来的农民失地风险和合作社经营风险。
在郯城县,记者了解到的比较有名的土地托管专业服务合作社有两个:郯城育新农民农技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2月,由郯城县郯城镇农技站技术人员杨爱友等人牵头成立,是郯城县第一家利用农业技术“代农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另一个是郯城恒丰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12年3月由郯城三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法人高永和杨集镇南湖里村农机大户朱武松等7人发起成立,采取的是企业出资金、出机械、出技术,农户出土地、出部分机械、出人员,“企业+农户+基地”形成另一种新型农民合作服务组织。
记者了解到,土地入托,农民和合作社都有需求,但是要想顺畅托管,重要的是形成一个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经过五六年的探索,郯城县出现了几种主要的土地托管模式:
环节(菜单)式托管。农户根据自家的机械、劳力等情况,按照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项目,由合作社为其提供从耕种到收获单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的服务。服务结束后,农户验收作业质量,合作社和农民按实际作业项目结算服务费用。这种模式服务内容清晰,操作简单,便于农民接受,推广范围较广。这种托管服务主要集中在机耕、机种、机播、机收及机防等方面。今年,全县50多家农机合作社接受的环节托管面积达到15万亩次,节约生产成本一千多万元。
再就是季节性托管。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一季耕地交由合作社托管,生产决策由农户决定,耕、种、收、植保等生产环节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由合作社承担。农户得到粮食后,合作社按各环节的用工以及种子、化肥、农药、机械作业等费用,向农户收取成本和服务费用。这种方式,由于投入产出很难准确核算,容易引起分歧,不易操作,因此服务范围不广,但有些家庭短时无力种植耕地或暂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农户会采取这种方式。
最后是全权(全年)委托经营性托管。农户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进行经营管理,种植计划、生产管理由合作社负责。采用这种方式托管后,农民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合作社有了生产决策权,合作社由原来的农业生产服务性组织,转变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户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可以预先有一定的保底收入,或者是年终得到一定的粮食收益。等年底合作社还会对当年收益扣除生产成本和费用,将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再次分配给托管农民,像育新合作社达60%以上。这样全年统算下来,农民的土地收益就稳定形成了“保底收益+再次分配收益+种粮补贴”三部分来源。
高永认为,全权(全年)委托经营性托管模式由于责、权、利明晰,不但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还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收入,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杨集镇南湖里村村民朱武军常年外出务工,选择的就是这种模式。他告诉记者,上年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每年向他支付现金或者450斤水稻和300斤小麦,年底还参加了分红。
记者从郯城县农业开发部门了解到,2012年后当地把土地托管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扶持对象,对以农技或农机合作社牵头的土地托管服务进行支持帮助,促其发展壮大。除了为合作社申报省级土地托管试点项目,帮助合作社建起了机库、生产车间、成品库,购买了部分农业机械外。还帮助一些合作社申报了省级绿色水稻育秧工厂农业开发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等,并协同县供销联社扶持30万元为土地托管组织建设库房等。
据调查统计:该县土地托管亩均降低生产成本近200元、增收粮食100多公斤,节本增效在400元以上,仅此增加收入过亿元。此外还解放了10万农村劳动力。土地托管正在改变这个产粮大县传统的农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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