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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创造性地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
作者:徐旭初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年第7期     日期:2015-08-02  浏览:802

  近来,跑了几个市县,考察了几个合作社,都看到了合作社党支部,这是一个好现象。在此,我们先简要讨论下“为什么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这个基本问题。

  首先,合作社党建工作是农业农村工作的现实需要。其一,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由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日益向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发展合作社,有利于集中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农业生产要素,推动分散承包向规模经营过渡。而在合作社上建立党支部,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先进性作用,将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优势与合作社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经济优势相结合,从而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层次,为实现产业化兴农打下坚实基础。其二,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践中不难发现,后进村大多为集体经济薄弱村。资金短缺、资源匮乏导致一些村增收乏力,公益事业落后,基础设施老化,干群关系紧张。通过“党支部+合作社”这种模式,可以提升资源集聚、整合、统筹的能力,在服务中增加集体积累,逐步走上富民强村的路子。

  从根本上讲,合作社党建工作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需要。近些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去,农村日益呈现老年化、空心化的社会状态;一些地方村级组织及其领导人素质低下,不思进取,甚至陷入“灰色治理”状态;部分农村党员思想涣散,丧失基本的先锋带头作用,有的老而丧怀,得过且过,有的壮而无志,埋头私利,有的少而投机,缺乏信仰;同时,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呈现出跨村、跨镇的规模发展趋势,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出现了新的空白点。概言之,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受到动摇,执政能力面临考验。因此,在农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要在农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首要就须建立一支具有先锋带头作用的党员队伍。在原有农村党员队伍流动、流失、涣散的现实情况下,一个迫切的工作便是注重发展和培养具有在地性、务农性、现代性特征,具有创新力、带动性、公益心作用的农村基层党员。在此,在地性即他(她)基本上在当地生产生活;务农性即他(她)基本上以从事大农业(包括涉农第三产业)为主;现代性即他(她)基本上具有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现代素质;创新力即他(她)勇于探索,善于开拓,有发展和致富能力;带动性即他(她)能够示范普通农民,带动周边人群,辐射相关产业;公益心即他(她)有共同致富的意愿及行动,乐于奉献,勤于为公。显而易见,合作社(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人及骨干成员正是最符合以上标准的发展培养对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合作社党建工作,重视在合作社发展党员,重视在合作社建党支部。

  无疑,创造性地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有利于创新和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专业领域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发展的作用,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从而把农村的党员能人凝聚到合作社中来,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063)与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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