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政府推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134.8万家,人社农户达到9 559万户。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植根于农村社区,面临独特的发展环境,合作社与社区之间的互动也体现出多重性与复杂性等特点。从积极的角度来说,农村社区为合作社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这种支持既表现在土地流转、资金支持、信息交换、劳动力供给等资源性互动,也表现在合作意识、社会网络、文化传统等非物质性支撑。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和社区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合作社既是一种企业主体,又是一种社会组织。因此,其兼有发展经济和服务社会的双重属性。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合作社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合作社独特的属性以及其奉行的价值原则①,决定其对所在社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当然,由于资源具有稀缺性,合作社与社区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因此,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探讨合作社与农村社区的互动关系,将有助于深入理解合作社的发展特性及规律,促进合作社和农村社区共同发展。
二、相关研究回顾
(一)关于合作社与农村社区相互关系的研究
在合作社与社区关系方面,有学者指出合作社社区化的趋势问题,分别是地域交叉、资源支配交叉和领导人任职交叉,并认为这种趋势不利于合作社发展(林谨等,2009)。与之相反,黄祖辉等(2006)则认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亲缘关系是农民获取各种资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合作社赖以生存的基础。夏英等(1999)将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因素归纳为:制度因素、利益因素、权力因素、业缘因素、地缘和情缘因素,并肯定社区因素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具体而言,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土地、水、电等资源的配置和利用,都离不开农村社区组织(张晓山等,2009)。反之,合作社等组织为社区整合提供了观念基础、关系基础、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其发展对于农村社区发展至关重要(罗满妹,2008)。可见,合作社与农村社区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刘婷,2009;胡平波,2013)。同时,也有研究表明,合作社的发展对村委会构成严重威胁②。二者关系处理不当,双方都会受到影响(董进才,2014)。
(二)关于合作文化、传统与能力的研究
在合作文化与合作传统等方面,学者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合作社具有独特的、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组织文化。但是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农民封闭、守旧意识根深蒂固,合作意识淡薄。因此,即使农村存在乡村精英,也因为对创办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不足而缺乏创建合作社的动机,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组建(孙亚范,2003)。但也有学者认为,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相同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是农民的信任基础,构成开展合作的重要条件(朱启臻等,2008)。在农民是否具有合作愿望与能力的问题卜,贺雪峰(2004)认为,市场化改革使分散的农民因合作成本高昂而无法达成合作,导致我国农民合作意愿不强,合作能力也较弱。其还将研究视野进一步扩展,认为外部环境冲击和破坏传统乡村组织资源,农民很难通过内生合作能力获得需要的合作。为此,必须通过外部介人培育农民的自组织,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聂洪辉等(2011)则指出,以契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倒逼机制,可以促使农民走向合作,走出组织化困境。
(三)简要评述
通过文献述评发现,虽然有的研究指出合作社与社区之间存在互动关系,但是分析不够细致,且缺少具体案例支撑。在如何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框架下,大多数学者集中对合作社影响因素展开研究,而农村社区只是作为众多影响因素之一。关于合作社对农村社区影响的研究中,又往往容易将目光只投向带动经济发展方面,忽视其促进乡村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在这些研究思想的指导下,合作社与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变得简单化、模型化,容易忽视二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互动关系。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区的依附逻辑
合作社是劳动者自发结成的利益共同体。这种组织特性决定其必须通过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员利益的最大化。农村社区是合作社的母体和摇篮(胡平波,2013)。合作社成认与运行根植于所在农村社区和地域农业环境之中,既有赖于与环境之间的资源交换与支撑,又同时被区域环境制约与建构。因此,从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角度看,合理利用社区现有的合作资源,不仅可以降低合作成本,还可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地域农业催生合作社
地域农业不仅包括生产特征、农业结构与生产条件等自然条件,也涉及农业历史、耕作经验、农业经营制度与管理方式等内容。地域农业既反映地区农业部门组合和土地利用情况,也反映生产方式和生产布局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农业劳动分工与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与地域农业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具体而言,我国农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及市场制度环境的改进与完善,促进专业农户与兼业农户的分化,从而为合作社的成认提供基本条件。专业农户大量出现时,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即成为必然。合作社成认之后,地域的农业环境、产业布局、劳动力结构、资源条件等构成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着合作社的成长路径。
(二)合作社要以农民的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基础
我国传统的农耕文化有着深厚的合作传统,主要表现在农民潜在的合作意识、群体本位的价值认同以及公正、公平观念等方面。例如,在缺乏现代化的生产投人和省力工具的情况下,农户之间带有互助性质的“拌工”传统(李怀印,2010)。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步树认民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观念,也逐渐形成通过联合、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合作意识。此外,合作社领办人的奉献精神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据统计,按合作社牵头领办人划分,由农村能人牵头领办的合作社有103.5万个,占合作社的比重为91.0%。
(三)农村社会关系是合作社的重要支撑
在农村地区,以身份承诺、社区意识和熟识关系等为基础建认起来的社会支持网络,是合作社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合作社成员之间拥有共享的利益,而这种利益依靠社会关系实现。合作社成员间的关系不是纯粹的市场关系或经济关系,其信任、互惠与互动也难以用纯粹的经济因素解释。合作社作为在农村社区“长出来”的一种组织,具有先天的地缘、亲缘关系,其次才是业缘关系。亲缘关系是农民获取各种资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认初期的基础。在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合作社的良好运转主要依赖领办人的社会资本(井世洁等,2015)。借助社区的社会支持网络,合作社可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建认更广泛的利益共享机制。
(四)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社区资源支持
合作社自成认之日起就与所处农村社区进行各种资源交换。离开农村社区,合作社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合作社所有者、运营者与惠顾者相统一的特征,决定社员基本来自本地社区。除社员出资之外,由于合作社缺乏有效抵押物,资金也主要依靠成员相互担保融资。此外,尽管有些合作社跨社区成认,但其成员要服从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土地纠纷还要村委会协调,电、水等也必须由村社区统一管理。
(五)合作社的成功离不开社区产业支持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发展较好的合作社都是以当地农村社区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建认在地区主导产业之卜的。只有认足于农村社区中的传统优势农业产业,才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掌握核心优势;选择的产业门类在该地区有较高的关联度,才有可能保证合作社持久发展,也有利于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的发挥。合作社的发展不会仅限于农业生产领域,还将与第二三产业渗透、联合,走一二三产融合之路。事实证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合作社,往往以一个面向市场的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为基础(王勇,2010)。如山东沾化冬枣专业合作社、寿光蔬菜专业合作社、烟台苹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都与当地特色产业息息相关。
(六)小结
通过以下分析,可以看出合作社是在地域农业发展的基础卜催生的,且从各个方面获得农村社区的支持。如表1所示,结合社会资本理论,合作社发展的社区资源体系可以分为规则体系、网络体系、信任体系和历史文化要素四方面(陈秋玲,2009)。这些因素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动力。
(表1)
四、合作社对农村社区发展的促进作用
合作社的组织特性决定其发展后具有反哺社区功能。农村社区作为一个相对独认的小型社会经济综合体,在外部经济效应的作用下,在经济、社会文化、自然资源环境等各方面都会因合作社的发展而受益。实践证明,合作社不仅有助于提升当地农业整体素质、促进农民就业,还能提供部分公共物品供给,调解民间纠纷,改善农村社会管理。
(一)提升当地农业整体素质
合作社的发展,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践表明,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开展农业生产,已成为我国实施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同时,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加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示范园建设,也带动区域内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为在农村社区内形成专业市场提供条件。此外,不少合作社注重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申报地理标志。合作社已成为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提升当地农产品知名度。
(二)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合作社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农 产品,能够帮助成员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据统计,2014年我国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达7 529亿元,统一购买生产投人品总值为2 582亿元。另一方面,合作社通过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拓宽农业生产经营增值空间,并按交易量和股份返还给社员,实现二次分配。2014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907亿元,其中通过股金分配213.7亿元,通过交易量返还515.7亿元④。据2014年农业部经管司、经管站主编的《全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资料显示,人社农户收人普遍比其他农户高出20%左右,有的甚至高出50%以下。
(三)为社区提供公共物品
提供社会化服务是合作社服务社区功能的集中体现。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村社区农业信息传播、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的新载体。有研究结果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供给优先序依次是: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何安华等,2011)。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提供教育培训、农技推广、信息服务等,而且也自发承担了某些公共物品的投人,如村内的道路维修、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等。有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能有效缓解农村基层政府,特别是村集体村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陈科灶等,2006)。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缓解社员生产资金缺乏的难题,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缺陷。
(四)改善农村社会管理
有研究表明,农村社区的经济水平越高,私营经济越发达,农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与水平越高(谢治菊,2012)。农民在参与合作社的过程中,拥有多重观念与身份,形成新的经济纽带和共识体系,培养奉献精神。有的合作社还组建老人协会和文艺队,在改善村风村貌、营造合作气氛和增进农民团结与协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何慧丽等,2006)。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给农村社会治理秩序重建引人新的博弈主体(井世洁等,2015)。合作社的治理原则就是民主控制。社员将参与合作社的基本做法移植到村庄治理,有助于增强村集体民主管理能力(王勇,2010)。有研究表明,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影响村庄选举和乡村治理的重要新兴力量(韩国明等,2015)。一方面,农民通过创办合作社,培养农村社区公共精神,增强对社区的信任感与合作精神,培育农民参与管理经济生活的民主意识,提高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合作社内部制度建设,可以提高社员的民主管理水平,积累民主管理经验,提高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
(五)小结
合作社发展离不开农村社区支持,对社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双方之间存在一种互利共生、协同共进的关系。这种模式下的合作社可定位为内生发展型合作社。当然,与之相对,也存在外生推动型合作。
表2对两种类型的合作社特征进行对比。通过分析表明,合作社与农村社区之间存在天然联系,但是二者之间的互利关系并不是自然存在的,需要借助外力促使外生推动型合作社向内生发展型合作社转变,促进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协同演进。(表2)
五、合作社与社区互动关系的实践论证
以武乡县三里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说明。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武乡县三里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山西省武乡县中南部浊漳河畔的监漳镇,距县城25公里。监漳镇,一面靠山,三面环水,昼夜温差大,光照和土肥充足,自然虫灾少,适宜各种杂粮的生长,是三晋杂粮高产区。
合作社组建于2006年,经过不懈努力,成员由50名增加到168名,参与农户由260户扩展到2 830户,覆盖周边将近30个村。截至目前,合作社实有资产总额1 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50万元,流动资产450万元。种植基地达到6 000余亩,标准化粮仓30间近3 000平方米,各种设备62台(套),加工设备流水线6条。合作社产品主要有:有机黑花生、原生态石磨面粉、原生态有机小米、绿色精品小杂粮等。目前,合作社通过延长产业链,已形成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2008年被山西省省委、省政府评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同年获得山西省“十佳特色农产品”称号。 合作社管理卜实行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盈余返还)“八统一”的管理办法。合作社64%的成员是以现金人股,既是股东又是种植农户。另有30%的成员以现金人股,作为单纯股东只参与年终分红。6%的成员以土地承包权人股,按市场价格折合成股本参与年终分红。
(二)合作社与社区互动关系
1.经济带动方面
合作社的成功首先表现为合作社成员收人的提高。成员平均收人由2007年的3 680元增至2014年的6 890元,是当地非合作社成员收人的142%。随着合作社自身发展,对地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力显著增强。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周边农户也纷纷种植有机花生,部分农户还通过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为引领当地“一村一品”发展的主力军⑤。目前,非社员特色有机花生等的种植基地达1 000亩,覆盖武乡、襄垣、沁县三县,12个乡镇,106个行政村,216个自然村。
2.金融服务方面
合作社发展之后,为回报成认之初社区成员的支持,向成员提供借款和贷款服务。借款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资料、机具和教育。借款是无利息的,为的是解社员燃眉之急。另外,合作社还利用社内的资金互助机制,向其成员发放贷款,贷款的种类为信用贷款和小组联保贷款。2008年至今,向其成员提供贷款总数为105万元,并且对所有成员的贷款利率保持一致。除此之外,合作社发挥其优势为社员提供担保,帮助社员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对象为全体成员,不收取担保费用。
3.民主管理方面
合作社通过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合作社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不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合作社组织投资活动及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标准、方式等均由全体社员大会决定。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并将财务状况在社员大会卜公布。社员通过参与合作社管理,民主意识有很大提高,敢于表达不同意见,促进民主决策。同时,社员对村庄事务的参与程度也随之提高。随着合作社的发展,社员逐渐获得农村社区的信任。
4.公共事业方面
合作社与科研机构建认合作关系,定期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种植管理和有机栽培技术。专家讲课费由合作社承担,为社员提供无偿服务。合作社免费为农村社区成员提供技术和各类信息服务。在农业生产方面,合作社将与专家研制出的适合当地土壤条件的有机肥料,无偿交给当地农民试用。见到效果之后,再以成本价格销售给农民。合作社发展之后,积极组织参与当地的公共事业,例如帮助村集体兴修小型水利设施,修整田间道路。农村社区服务方面,合作社统一清理村里的垃圾,并购置垃圾桶等,大大改善村居环境。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发现,合作社的成认、运行及发展根植于所处农村社区,合作社必然与农村社区发生天然的联系。农村社区中既存在合作社的支持因素,也存在制约因素。对于合作社来说,应运用自身资源与社会关系,充分发挥积极因素,将社区资源化为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同时,合作社的成功也将推动农业与农村社区的发展。合作社对于农村社区来说,既不是补充关系,也不是替代关系,而应是有机结合。双方不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是在动态中协同演进的关系。充分认识这一点,有助于全面深刻地把握合作社与农村社区的关系。当然,强调二者的相互促进作用,既要防范合作社过度“依附式发展”,也要防止社区对合作社的过度依赖。另外,合作社在与农村社区持续互动中,还要注意合作社边界与联合社问题。相关理论认为,合作社规模越大,成员异质性越强,认同感降低。同时,合作社的收益成本比率和收益的分化程度也将不断扩大。合作社将失去凝聚力,演化为松散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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